替嫁後我馴服了病嬌(重生) 第26節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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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妘若是在這段時間裡有了婚約,那麼太后也不能拿她如何,畢竟先成的契約怎麼都要排在前面。
可惜,明妘的婚事要想定下,就要先解決掉王駿陽身上原有的婚約。若是不顧前一個婚約,強行定下明妘與王駿陽的婚事,那麼只要這事被人捅到外頭去,明家的人都會被從重治罪。
若是想先解決王駿陽的婚事……
解決不了,因為舊婚書被缺德的安北侯搶走了。
補辦契約的流程較為繁瑣,陳氏只能讓明嬈再寫封信回去,讓當時給明嬈定下婚約的秦氏寫一封證明,陳明緣由。
王家那邊也要出一份證詞,雙方皆主動放棄原有婚約,這才可以在婚書丟失的情況下解除關係。
這都是本朝律法關於“婚契”清清楚楚的明文規定,陳氏不敢馬虎敷衍。
辦這些事需要時間,所以這事一拖再拖。
陳氏也與明妘商量過,不如先隨便找個男子定下婚約,等風頭過了,再解除,這樣總比一來一回往涼州送信要快。
可是明妘不願意,她說自己除了駿郎,不願與任何男子的名字出現在同一種婚書中。
這事就這麼被耽誤了。
“哎你說說前幾家後來都怎麼樣了?”
“能怎麼樣,結了仇,不相往來了唄。聽聞耿太傅傷心欲絕,早帶著一家人回了老家,這麼多年再不踏入京城,大抵是看著安北侯的勢力日漸壯大,心裡不痛快,乾脆眼不見為淨。”
“觀文殿劉大人家沒了一個女兒,還有三個女兒,可能是這戶家人孩子太多,死了也就死了,倒是沒見有多難過,雖說與安北侯也是見面不打招呼的關係,但還算平和。”
“至於太常少卿祝大人的妹妹,聽聞是死的最倒黴的,嫁往西北的路上被狼叼走了,連個屍體都沒留下來,哎!與安北侯關係最差的便是這位祝大人,見面準打起來。”
一連數日,這些流言傳得得有鼻子有眼,且在百姓的中間口口相傳,一發不可收拾。
訊息傳到了宮裡,太后震怒。
不管這些流言是怎麼傳出去的,都是在打她的臉,一樁樁一件件,都在提醒她曾經的失敗。
皇帝命人去查這些訊息的來源,查不到,於是只能強令禁止私下議論安北侯的婚事。
信國公府在流言興起的第二天就已經聽說了。
陳氏急得長了一嘴的燎泡,明妘翹著腳在一旁煽風點火。
“阿孃,上回女兒說的話您聽進去沒有啊。”
陳氏瞪了她一眼,用力扇著團扇,在屋裡煩躁地踱步。
明妘理所當然道:“我覺得百姓有一點說的沒有錯,嫁過去的女孩都是要死的,若是死的人是明嬈,或許陛下就會寬恕了咱們家欺君之罪了,畢竟咱們家也確實死了一個女兒。”
陳氏猛地抬手,想拍明妘的頭,可思及她頭上的傷還沒好利索,最終也沒捨得下手。
“你這說的什麼胡話,替嫁這種事是隨隨便便便就成的嗎?聖旨上明明白白寫的是你,突然換成明嬈,你是把皇帝當……”陳氏壓低聲音,“把大家當傻子嗎?”
明妘翻了個白眼,不服氣地嘟囔,“那到時候就去求靜蒞大長公主嘛,咱們家不是有恩與她?”
陳氏被自己的蠢女兒給氣昏了頭,把人趕了出去,一個人在屋裡生悶氣。
明妘的主意雖然風險很大,但未必不可行。
總歸都是要剋死一個女兒的,她寧願那個人是明嬈。
若是聖上震怒,那他們就哭一哭慘,畢竟一條人命,也算是對那道聖旨的交代了。
實在不行,還可以去求人……她手裡有一張保命的底牌,哪怕給大長公主磕破頭,哪怕背上挾恩求報的罵名,她也想試一試。
一邊是欺君之罪、連累全家的風險,一邊是自己最寶貝的女兒……
陳氏見過自己女兒半死不活的樣子,也見過女兒絕望難過,她捨不得她的妘兒受那樣的苦。
前所未有的威壓籠罩在明家上空,這一波來歷不明的流言,給了陳氏最後一擊。
她前些日子初聽明妘的建議後,還在左右搖擺。
眼下,安北侯克妻的事傳得沸沸揚揚,從前關於傳言的許多細節陳氏都不甚瞭解,這回倒是瞭解了個一清二楚。
安北侯,他就是個吃人的閻羅。
她不能看著自己女兒送死,便只能孤注一擲了。
第21章 .自請入局我願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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