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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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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切爾搖了搖頭,一邊把自己的錢井然有序地放到不同的外套口袋裡。“我很難過,他已經不在了。在一九四○年的時候,一個堪地裡蠟走私者在穿過里奧格蘭德時,把一把刀插進了他胸口。他已經掏出了左輪手槍,但第一槍打偏了,也沒時間開第二槍了。五秒鐘之後一個得州騎警就把那走私犯給轟飛了。”

“你母親呢,還在世嗎?”

“在的。她靠她家族在敖德薩附近的牧場生活。她是在我老爹被殺後遷到那兒去的,最後和那兒的一把手結婚了。他們看起來相處得相當不錯。我有時會到那兒停留一下,經過的時候也會問聲好。嗯,我準備去預熱一下我的車軸了。有人需要搭順風車到大斯普林嗎?”

“我不去,”路德說道:“我要去達拉斯,要去那兒打一會兒高爾夫,再休息個一兩週,看看我老婆是否還愛著我。”

羅斯科咧咧嘴笑了:“我想我會去母兔院轉一轉,去看看那兒的姑娘們,看看那兒是否還有人愛著我。”

“我聽說過那個地方,”路德說:“是什麼樣的?”

“你在那兒就做四件事:起床、上床、下床、出門。那兒可不會給你提供真正的幸福所需要的溫柔和關懷,不像我擁有許多的溫柔和關懷。”羅斯科拍拍自己的肚子。“從另一方面來講,我們滿得克薩斯跑來跑去地打撲克,這根本不允許我們有那麼多時間來創造持久的關係,所以母兔院簡簡單單的也不錯。”

《漫漫長夜》第十章(3)

溫切爾聳了聳肩,把頭縮排了夾克裡:“那麼,回頭見吧。”

“溫切爾……”羅斯科開口說話了,微微皺著眉頭:“到那兒可要小心些。在某些場所警察對撲克鎮壓得可厲害呢,敲詐勒索也是常有的事。上個月在拉伯克,有幾個人在吉米·雷馬斯特的撞球場後面打牌打得廢寢忘食,結果兩個帶著霰彈槍的孩子把那兒攪得一團糟。我們現在都有點兒精神緊張了。”

“多謝。我聽說過拉伯克那事。很明顯,在敲詐發生前一小時,其中一個牌手一直在街對過的咖啡館裡誇誇其談,還炫耀著大把鈔票。真蠢。”

溫切爾鑽進了自己停在旅館停車場的一九四○年產的凱迪拉克,在裡面坐了十分鐘,記下剛剛那場牌的筆記。他已經知道了羅斯科和路德的打牌風格及出牌趨勢,他各用了一張紙來記錄他們倆的事,約翰尼德是打西岸來的,在南方的牌圈裡是新面孔,所以溫切爾在筆記本上特意為專業牌手留空的地方對他做了一些額外的註解。

儘管約翰尼德打牌花樣百出,他卻很擅長混淆別人的判斷力。當他拿了一手好牌的時候,他會把目光略微偏離牌局,做出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這一花招極其平常,但在牌技差勁或水平中等的人眼裡,它的效果往往就放大了。一個專業牌手偶爾恰如其分地耍上那麼幾次伎倆,其他人就會被捉弄得團團轉,覺得這個牌手拿了一手臭牌。溫切爾在一頁紙的頂部寫下“約翰尼德·安傑洛”,開始做筆記:

1967年5月30日,身高一米七七,黑髮,向後梳,黑面板,衣著好。不太擅長得州撲克=高估了他手裡的牌,其實他的牌很差,同時也低估了其他人痛打落水狗的情況。擅長在拿到好牌時混淆他人視聽:眼光略向右偏,漠不關心,掩飾得很好=示弱意味著強大。就像運動類賭博一樣。閒散一些,全面一些。

溫切爾把筆記本往後翻了好幾頁,草草寫下關於那三個從丹佛來的汽車商人的描述。他們輸得很慘,每人大約輸了七八千。他可能永遠都不會再遇上他們了,但人永遠也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麼。像他們那樣的傢伙急吼吼地跑來,輸得慘不忍睹,然後又跑回來輸上更多的錢。他給他們寫下了一些籠統的註釋,就此擱筆:

鄉村俱樂部牌手。通常:酗酒,注意力遊移,對牌的悟性不高。酒喝得越多,人就越散漫。得州撲克,雖然是他們叫的,他們仍然覺得這種牌戲很神秘。很明顯,他們想裝作自己玩得州撲克很在行。虛張聲勢表現得顯而易見,習慣在短時間牌局中下一大注。哈蒙(姓)可能會試圖偷看丟牌;當他被抓住一次並被警告之後就收手了。其他兩人輸牌時的牌風不錯,但哈蒙並不是這樣,他總是抱怨著說自己如何拿不到好牌,有兩次差點把路德給惹惱了。其他兩人中有一個(叫沃克?)喜歡“讓每個人都誠實地打牌”=即使拿了一把一般的牌或臭牌也會叫牌=很難用虛張聲勢這招來糊弄他。

隨後,溫切爾會把他的筆記抄到兩組3×5的卡片上,他把這些卡片放在文件盒裡。一組卡片是根據姓的字母順序來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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