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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不僅也為嚴僑擔心起來。
在多次與嚴僑的夜談中,李敖大致知道了嚴僑的一些情況。嚴僑來臺灣較晚,來時還帶著愛人,是從福建偷渡來到臺灣的。他的母親此時已在臺灣,他有兩個妹妹,大妹嚴倬雲,嫁給辜振甫,小妹嚴停雲,即女作家華嚴,嫁給了葉明勳;還有兩個弟弟,也都在臺灣,但他的父親此時卻是共產國民黨福州市的市長。所以嚴僑一到臺灣,國民黨特務就把他請去,問他來臺灣幹什麼?他說我來投奔自由;國民黨特務說你胡扯,你的爸爸在福州做共產國民黨的市長,他那麼先進,你怎麼就這麼落伍?一般情形總是老一代跟國民黨走,青年一代跟共產國民黨走,為什麼你們家特別:你老子前進,你反倒開倒車,來投奔我們?嚴僑說我不是來投奔你們,我是來投奔自由,何況我有老母在臺,我要來照顧她。國民黨特務查出嚴僑果然有老母在臺,只好暫且相信。但這樣總不能結案,總得找個保人,於是,由時任國民黨中央社臺灣分社主任的妹夫葉明勳出面,保了嚴僑,並介紹他到臺中一中教書。和葉明勳也不無關係。
黃鐘之死似乎給嚴僑帶來很大的衝擊,他似乎感到人生無常,一個最明顯的證明就是他的酒越喝越多,因為沒有錢,他喝的酒是菸酒公賣局出品的最劣等米酒。他喝酒的方式是粗獷的,沒有情調,沒有小菜,用牙齒把瓶蓋一口咬下,就咕嘟咕嘟,大喝起黃湯來。嚴僑喝酒雖多,但卻沒有爛醉的現象,他只是喝得很興奮而已。黃湯下肚後,就往往大背和醉酒有關的詩詞,其中最喜歡背辛棄疾的那首《西江月》(醉裡且貪歡笑)。
嚴僑冒險偷渡到臺灣,完全出於自己的信仰,是為了“做那最難做的一部分”工作。作為共產國民黨員,此時卻陷身臺灣“藍色”的泥沼,難免有所失落,但他的特色是雖然失落卻不因此脫離沒,相反,他要歸隊去重建那父母之邦。
一天晚上,嚴僑又喝醉了酒,他突然哭了起來,並且哭得很沉痛。在感情稍微平靜以後,他對李敖說了一段最重要的談話:
我不相信國民竟會把中國救活,他們不論怎樣改造,也是無可救藥,他們的根兒爛了。十多年來,我把自己投入一個新運動,我和一些青年人冒險、吃苦,為了給國家帶來一個新遠景,所以我做了共產國民黨,我志願偷渡過來,為我的信仰做那最難做的一部分。
可是這兩年來,我發現我變了,我的精神好像飛向那自由主義的神像,可是我的身體卻永遠被一個國民黨銷住,被另一個國民黨監視,這是我最大的痛苦。
雖然這樣,我還是想回大陸去,那裡雖然不滿意,可是總有一點“新”的氣味,有朝氣,對國民黨我是始終看不起的,它不配我去自首!
7.師生情深(3)
現在我們的名冊裡並沒有你,可是我想帶你回去,帶你去共同參加那個新嘗試的大運動,這個大運動是成功是失敗不敢確定,但它至少犧牲了我們這一代而為了另外一個遠景,至少比在死巷裡打滾的國民黨痛快得多了。
李敖從小就不滿於國民黨,但他對共產國民黨瞭解也知之甚少,但因為嚴僑有那樣的背景,有那樣的偷渡經驗,李敖相信嚴僑的話,答應跟他走,夢想著自己也會去參加一個重建中國的大運動。這是一個激情焚燒的夢,兩人為這個共同的夢想激情憧憬著。
夢想畢竟是夢想,終於有一天半夜裡五個彪形大漢闖進嚴僑的家,驚醒了他的夢,也驚醒了李敖的夢。
嚴僑被捕了。這是1953年的事。這一年嚴僑33歲,李敖18歲。
嚴僑被捕時李敖還不知情,第二天中午,李敖的父親從學校回來,說起了學校傳聞嚴僑被捕了,李敖聽了既震驚又傷感。他馬上想到:嚴僑這一去,留下來的嚴師母和三個小孩該怎麼辦呢?當時嚴僑的大女兒嚴方才三歲,兒子嚴正尚小,小兒子嚴諒還在母親懷裡吃奶。
此時人人自危,沒人敢來照顧這些孤兒寡母,李敖當時休學在家,還是個高中生,家裡又窮,實在沒有任何收入來幫師母,最後他竟早飯不吃,存一些錢,送給“嚴師母”,這在當時是冒著極大的危險的,連李敖的爸爸知道兒子這樣做之後都嚴肅地對他說:“嚴僑既然被捕了,誰還敢幫他呢?”
過了一段時間,嚴僑還是音訊全無,在這種情況下,嚴師母寄希望於親戚,於是收拾一下殘破的家當,帶上三個小孩,含淚北上投親去了。
此後嚴家沒有了訊息,李敖也要忙於大專聯考,再不能為嚴僑做什麼事了。
嚴僑和嚴僑一家,就這樣在臺中育才路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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