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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取經中第一大事竟是吃飯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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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果然比不得,再說白天耽擱了不少時間,所以玄奘一行沒走多少路就紮營了,眼力好點的,還能看到高老莊裡冒起的炊煙。

見此,天蓬忍不住感嘆一句,真的是要走到何年何月才到得了西天啊。想到西天,天蓬的思維又發散了,小時候老是愛說,“送你上西天”。那種“送”法多快啊,只需手起刀落,嚓

扯遠了。天蓬搖了搖頭,把自己的思維拉了回來,還有事情要做呢。

天蓬擼起袖子,嗯,其實就是一個習慣動作,然後隨手一甩,便紮好了一個營地。

紮營這個詞並沒有誇大,天蓬做事一向是大氣,尤其是資源充足的時候,所以光是帳篷就分住宿區、休息區、馬廄,其中住宿的帳篷還是三個,都是豪華單間。

至於營地的安全,有個孫悟空比養十來只狗還管用,再說了,玄奘早晚要被妖怪劫去,天蓬把安全措施做得太好了,反而是給人添麻煩,會被投訴的。

孫悟空今天是迴歸本性,總算是記起自己是隻猴子了,只見它是有樹就上,有草就鑽,天蓬紮營後它都還在樹上掛著沒下來。

孫悟空這麼興奮,主要是穿了一件新衣服。天蓬和孫悟空打架時,把它的虎皮大褂給打爆了,於是臨行時,天蓬從包裡扯出一匹布用仙術給孫悟空做了一套短款勁裝僧衣。

短款,勁裝,還是僧衣,那是相當的潮。孫悟空試了一下,竟然極為合身,本來嘛,以前的衣服穿上都不太合身,不是衣袖太肥,就是下襬太長,而這件衣服剛剛好,貼身舒適不緊繃,活動一個便利。

孫悟空得了這件衣服,連誇三聲好,以現在它和天蓬的交情,那層次可比是師兄弟之間感情高多了。

【恭喜主角,收穫寵物一隻,lv999,忠誠度99。】

幻覺,以上都是幻覺,天蓬又搖了搖腦袋。

打天蓬小時起,他就有上課走神的毛病,長大後漸漸好了,可自從穿過來後,好像越發嚴重了,思維隨時都在飄散。

有人說,走神是因為大腦在空轉,空閒太多,所以思維發散,乾點其他事情讓自己不那麼閒;也有人說,走神是眼前事物無法激起大腦的興趣,潛意識中的關注低,那麼自然會開小差。

“大師兄,玩夠了就下來吧,吃飯了。”天蓬弄了一桌子素齋,對著還掛在樹上的孫悟空說道。

孫悟空在樹上訕訕一笑,從高處猛的躍下,端端落在了凳子上。

玄奘早已安坐,他眉頭微微一皺,說道:“悟空,出家人需修身修性。”

孫悟空怪笑一聲後,回道:“師父,我是猴子。”

算起來,這是孫悟空第一次對玄奘頂嘴,玄奘聽了之後也沒其他動作,他低頭微微一想,然後默不作聲的開始吃飯。

【嘿嘿,大師兄,你要倒黴了,不要問我為什麼,嘿嘿。】

天蓬在一旁腹黑的想到。

“好了,大家吃飯吧。”天蓬見師父已經開動了,便打個圓場把話引開。

其實在佛門弟子八戒中,第八戒就是過午不食,這條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尤其是這種長途跋涉,體力消耗巨大,玄奘也不是死較真之人,他要是堅持過午不食,估計還沒走到五行山就已經掛了。只不過晚飯玄奘吃的極少,堪堪吃到能將體力補充的量就停食了,比那些扣著卡路里減肥的女生還要精確。

孫悟空動作也利索,它伸手捉了只桃子,三兩口把桃子啃光,然後就像是屁股著火一樣在凳子上扭來扭去。就孫悟空而言,吃啥東西都只是過一個嘴癮,今天它的心思不在吃食上,於是就更坐不住了。好不容易等玄奘離了桌,孫悟空嗖的一下又不見了。

見師父和大師兄都離桌了,天蓬也不耽擱時間了,只見他把雙袖一挽,將剩下的吃食如風捲殘雲般倒進肚子裡,完事了之後嘴一抹,餵馬去了。

這龍馬,天蓬能很肯定,真的還是龍,所以它不可能靠吃草填肚子,於是天蓬剛吃過飯就主動餵馬來了。

天蓬走到龍馬身前,那龍馬果然瞪著一對水汪汪的大眼睛在等著他來呢。

“三師弟,你要吃素的還是肉?”天蓬甩開衣襟,將手伸到錦囊裡,問道。

“肉!”

龍馬回答很乾脆,所以天蓬做得更乾脆,他掏出一條生牛腿,然後一手端著,一口高溫熱氣噴過去,肉很快就變得外焦內嫩。

這就是天蓬苦練了多年的快速烤肉法,哪裡還用的著火。

一隻牛腿遞過去,幾口就被吃光了,龍馬顯然是餓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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