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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張曉風女士寫過一篇關於孩子的文章《我交給你們一個孩子》。這位母親儘管不忍心也不放心讓孩子離開自己,但她還是下了決心,讓孩子獨立地面對生活:
孩子走出大門,返身向四樓陽臺上的我招手,說:“再見!”
那個早晨是他開始上小學的第二天。
我其實仍然可以像昨天一樣,再陪他一次,但我卻狠下心來,看他自己單獨去了。他有屬於他的一生,是我不能相陪的,母子一場,只能看作一把借來的琴,能彈多久,便彈多久,但借來的歲月畢竟是有歸還期限的。
他欣然地走出長巷,很聽話地既不跑也不跳,一副循規蹈矩的模樣。我一個人怔怔地望著朝陽而落淚。
想大聲地告訴全城的人,今天早晨,我交給他們一個男孩,他還不知恐懼為何物,我卻是知道的,我開始恐懼自己有沒有交錯。
我把他交給馬路,我要他遵守規矩沿著人行橫道而行,但是,匆匆的路人啊,你們能夠小心一點嗎?不要撞到我的孩子,我把我摯愛的孩子交給了縱橫的道路,容許我看見他平平安安地回來!
我不曾遷移戶口,我不要越區就讀,我們讓孩子讀本區的小學而不是某些私立明星小學,我努力去信任教育當局,而且,是以自己的兒女為賭注來信任的——但是,學校啊,當我把我的孩子交給你,你將給他怎樣的教育?今天早晨,我交給你一個歡欣誠實又穎悟的小男孩,多年以後,你將還我一個怎樣的青年?
他開始識字,開始讀書,當然,他也要讀報紙、聽音樂或者看電視、電影。古往今來的撰述者啊,各種方式的知識傳遞者啊,我的孩子會因你們得到什麼呢?你們將飲之以瓊漿、灌之以醍醐,還是哺之以糟粕?他會因而變得正直忠信,還是學會奸猾詭詐?當我把我的孩子交出來,當他向這世界求知若渴,世界啊,你給他的會是什麼呢?
世界啊,今天早晨,我,一個母親,向你交出她可愛的小男孩,而你們將還我一個怎樣的人呢?
這位母親是對的。我們可以在孩子小的時候送他上學,在孩子放學的時候把他接回來。但是,總有一天,父母必須讓孩子獨立行走、獨立行事。陪伴是父母的責任,但陪伴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逐步過獨立的生活,讓孩子逐步“成人”。所謂“成人”,就是成為獨立的人。成為獨立的人,簡稱“成人”。成人是一個過程,它與18 歲生日晚會無關,也與成人儀式上的誓言無關。“成人”的關鍵只在於是否已經成為獨立的人。
第一節 影響孩子成績的主要因素不是學校, 而是家庭(9)
教育孩子需要家長願意為孩子付出必要的時間、精力和愛心, 但僅僅為孩子付出時間、精力和愛心還是不夠。如果沒有教育的專業智慧和專業技巧,家長的時間、精力和愛心會讓孩子感到厭惡。總有家長整天陪伴孩子並願意為孩子付出一切,但孩子並不領情。對於教育孩子來說,光有愛心是不夠的,愛心甚至可能讓孩子反感,因為父母可能不知不覺以愛的名義、以“我都是為你好”的名義壓制、破壞孩子的成長。家長以為“我都是為你好”,就可以不尊重孩子的選擇,強迫孩子無休止地學習知識或某項技能(比如鋼琴)。
1987年12月29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一篇使全國為之震動的報道,標題是《青海一小學生竟死於母親的棍下》。年僅9歲的小學四年級學生夏斐因期末考試兩門課成績低於90分並隱瞞了家長,竟被親生母親活活打死。
孩子偶爾不能按時完成作業,或者做錯了題、練習本不整潔、考試成績低下、出去玩一玩等,都會成為她毒打孩子的原因。 1987年10月期中考試,由於題多量大,孩子成績沒有達到夏母規定的標準,夏母把他的腿都打腫了。上不了學,夏母就用腳踏車接送。夏斐的腿疼得邁不過教室的門檻,只能讓同學們攙扶著才能進去;手腫得不能看書,只能用舌頭一頁頁舔著翻。
夏母對孩子的最後一次毒打是1987年12月21日。當時期末考試夏斐語文成績是79分,算術是82分,都未達到夏母規定的標準。這次考試引進長沙的試卷,全班38人中,只有13人兩門課都及格。夏斐的成績在班裡還是名列前茅的,但孩子還是從以往的教訓中預感到一場“暴風雨”的到來,於是第一次下決心向母親撒謊,說語文考了分,算術98分。母親揭穿了謊言,接著是三個半小時的巴掌、拳頭、竹棍、木板、木銼的毒打。
開始,小夏斐跪在地上,抱住母親的腿使勁求饒。母親不聽,打得孩子滿地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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