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上路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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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尚文彬,楚強志並沒有一點的同情,更沒有因為尚文彬被割了舌頭,所以就減輕他的罪責,他認為尚文彬之所以受這些痛苦,包括從此不能再說話,都是尚文彬咎由自取,他就是這麼認為的,也當堂說了出來。
對於楚強志的這種看法,李日知倒是贊同,凡事一碼歸一碼,尤其是斷案,也不能加入太多的個人感情,當然,沒有一點感情也是不可能的,但總不能因為尚文彬受了傷,所以就減輕對他的責罰。
楚強志宣判,尚文彬與被害的婦人王豔雪,屬於“和姦”,就是通姦,因為王豔雪是有夫之婦,所以尚文彬的罪責更重,杖一百,徒刑兩年,又因尚文彬的過失,導致了王豔雪死亡,起因就是因為尚文彬嘛,所以罪加一等。
而尚文彬又強姦劉秀雅,所以尚文彬要徒刑兩年,杖一百五十,因為劉秀雅也是有夫之婦,所以罪加一等。
因為這個時代唐律剛剛由長孫無忌等人制定出來,《唐律疏義》剛剛在官府中普及,有很多案例還沒有發生,無法去做參考,所以罪加一等,加重處罰,到底要怎麼個加重,這個一等要怎麼界定,還沒有形成慣例,這裡面其實是有一定的操作空間的。
楚強志因為憎恨尚文彬,所以加重處罰,杖五百,徒刑六年,當然,他這的這種判法還是要上報刑部的,如果只是風化案,那他這就是終審了,但因為涉及到了王豔雪的死亡,所以還要刑部核實,其實也就是走一個過場,基本還是會維持原判的。
李日知看了眼尚文彬,這傢伙也算是自作自受,杖五百,要是真打起板子,別說五百,就算是五十也能要了人的性命,不過他家有錢,這杖五百有可能會交罰金了結,楚強志並沒有說不可以交罰金,所以這裡還是可以操作一下的,但六年的徒刑,估計是沒法減免的,但如果尚大娘肯花錢,尚文彬在裡面還是可以過得舒服些的。
要說可憐,要說值得同情,不是被割了舌頭的尚文彬,而是他的母親尚大娘,可憐天下父母心,如果有代替兒子受苦,那估計尚大娘會毫不猶豫的去受苦,然而,如果當初她不是那麼寵溺尚文彬,而是嚴加管教,那麼,也許很多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了。
楚強志把手一揮,讓衙役們把尚文彬押回了大牢,之後,他便在大案後面呆呆的坐了片刻,估計是在想他自己的事情吧!
好一會兒,楚強志這才嘆了口氣,讓衙役去通知縣丞過來,其實,衙役們早就去通知了縣丞,縣丞也早就來了,但是沒出來,縣裡出了這樣的大事,縣令肯定是要吃掛落的,縣丞這時候得避嫌啊,這時候要是蹦出來,那豈不是太得瑟了,是想著要搶權怎麼著,縣令看了不得怒麼,所以縣丞沒敢出來,等縣令叫他,他才會露面,這也算是尊重楚強志吧!
楚強志見縣丞來了,便道:“我現在是戴罪之身了,縣裡面出了劉家父子這麼大的案子,我有失查之過,所以我打算去長安請罪,也會把鄧噩和劉家父子押解進京,縣裡面的事情就拜託賢弟了!”
縣丞忙道:“楚兄,你可不要這樣說,劉家父子的案子可不能怪你失查,聽說他們害的都是過路的外鄉人,沒有報案的人,咱們自然也沒法去追查,還有不管怎麼說抓到鄧噩,這本身就是功勞,朝廷正在用人之際,必是不會怪罪楚兄的。”
楚強志嘆了口氣,道:“就算是朝廷不會怪罪,但我也是心中有愧啊!”從做官的角度上來講,楚強志是相當地有節操了。
縣丞只好又出言安慰,但楚強志決定了的事,就不會更改,他是決定親自押犯人進長安,縣裡的事情就交給縣丞了。
交待好事情之後,楚強志出了大堂,見李日知他們還等在堂外,他微笑著道:“剛才我有些恍惚,卻是把你們的功勞給忘記了,不要說你們幫著抓住了鄧噩,還抓住了劉家父子,光憑尚文彬的案子,使我沒有犯下大錯,這就很值得表彰了,關於賞金,我華陰縣可以先行支付,而且我還會寫封信給宮中,說給貴人知道,這樣你們進京之後,考試我幫不上忙,但在投行卷上面,你們還是能借一點力的!”
李日知哦了聲,道:“縣尊是要寫信給宮裡,是皇宮裡嗎?”
楚強志點了點頭,道:“宮裡面,我有認識的人,對你們投行卷是有利的,這個明天再說吧,今晚回去好好休息,如果你們願意,那麼明天……嗯,後天我們一起走吧,正好順路一起進京,因為打造木籠囚車還需要時間,明天怕是來不及了。”
李日知當然是願意和楚強志一起進京的,畢竟能有官場上的人照應一下,這種便利還是要需要的,至於遊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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