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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希臘的文學作品中,貶低女性的觀點比比皆是,例如詩人卡辛努斯的一部悲劇中有這麼兩句話:“哦,宙斯,何必去責備女人呢?你只要說‘女人’二字便足矣。”古代雅典派喜劇流傳至今的第一段殘篇就包含對女人的抨擊,這肯定並非某種巧合。
阿里斯托芬說:
在所有的詩人當中,歐里庇得斯最聰明;在所有的被造之中,女人最無恥……女人比任何一種野獸都更難以駕馭,比任何一種磨難及惡人都更無恥……當然,你若是意識到這一點,並且想跟我唱對臺戲,你這可憐的傢伙,你儘管把我當作一個頑固的朋友……因為我將永遠恨惡女人。
第三章 婦女和婚姻(2)
在古希臘,年輕女子、特別是在她們出嫁以前,必須在家中接受監護,甚至過著一種與世隔絕、毫無樂趣的生活,這和古代中國的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有些類似。中國在宋代以後提倡女子纏足,其目的之一也是為了限制婦女的活動。《女兒經》上說:“為甚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河北清苑的歌謠說:“裹上腳,裹上腳,大門以外不許你走一匝!”這樣,妻子只能“安於室”,做“內人”,服服帖帖地侍候丈夫了。
在古希臘,婚姻使女人有了稍大一點的活動空間。然而,家仍然幾乎就是她們全部王國,這種狀態在女人的一生中始終得不到改變。歐里庇得斯說:“女人若是不待在家裡,憑這一點就可以說是她的過錯。”這一點有例可證:甚至在克里米亞戰敗的訊息傳來的時候,雅典的婦女們只敢衝到大門邊上,悲痛欲絕地向過路人打聽她們的丈夫、父親和兄弟的情況——然而“甚至這樣的舉動也被看作是不配作為他們的親屬和城裡的公民”。
的確,我們可以從《波黎普萊克託門努斯》的一段描寫中推想到,女人只有上了年紀,男人們在街上看見以後不關心她是誰的妻子而是問她是誰的母親的時候,她才可以隨便上街,在這方面,古希臘對婦女的禁錮可能比古代中國更嚴密。
在日常生活中,古希臘女子除了外出參加城邦的公共葬禮及慶祝穀物女神德墨特爾的地母節外,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待在家中。即便在家中,婦女活動的空間也很有限。空閒的時候,她們大多隻能待在內室之中。這一內室只有其丈夫和親戚方能入內,因此又被稱為“婦人之室”。當丈夫大擺宴席,與朋友在客廳——“男人之室”——飲酒歡樂之時,妻子則只能待在內室之中。古希臘的習俗禁止她們會見陌生的男子,更不准她們交男友。一位演說家曾說:無人敢與已婚婦女共餐,已婚婦女亦不敢與男子共餐。從事社交之婦女常遭唾罵,而足不出戶、溫柔服從、勤於紡織則被看成是婦女的最大美德。一位名叫伊斯科馬科斯的公民對其妻的一段訓話就反映了此種觀念。他講道:
“啊,我的妻子,因為我們知道神對我們的不同安排,我們應該儘量擔負起各自的責任。法律似乎也鼓勵我們這樣,因為它將丈夫和妻子聯絡在一起。”正如神使他們成為養育後代的夥伴一樣,法律使他們成為家庭的夥伴。對妻子來說,留在家裡比待在外面更為體面;而對丈夫來說,待在家裡比參加外面的活動則更為丟臉。
這種不合理的狀況甚至連公元5世紀的大思想家、改革家梭倫都表示贊同,他認為必須透過法律加以限制。他下令說,女人外出參加葬禮或慶典“只得攜帶三件衣物,而且只准許每人捎帶價值一奧卜爾錢的食物和飲料”,夜間出門必須乘坐掛有燈籠的馬車——這些規矩在以後很長時間都在實行。
古希臘人把女人分為三種:“我們有妓女供我們銷魂,有姘婦每天專門伺候我們,還有結髮妻子保證為我們生兒育女。”其實,無論哪種女人,都是為男人服務的工具。
的確,幾乎在全世界任何民族、任何時代,男子娶妻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傳宗接代。在中國古代嫁娶的目的就是“廣繼嗣”,“事宗廟”。即使在性禁錮最嚴酷的時代,中國人也沒有而且也不可能全盤否定性交,因為那是“為後世非為色也”,“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希臘人也是同樣,男人娶妻主要是為了生養孩子。女人只要一生孩子,就會受到人們的尊敬,就算是功成名就,從此,她就可以獲得希臘女人認為是至高無上的兩項任務:掌管家務和撫育子女——女兒必須撫養到出嫁的那一天,男孩則必須撫養到他們在心靈上開始有了自我意識為止。所以說,婚姻是古希臘人實現生活目標的一種手段,也是一個人獲得合法子女並且使家庭生活穩定有序的一個途徑。妻子在管家、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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