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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山間歲月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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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麗蓮的頭只是撞破一小口子,沒流多少血就止住了。她躺在地上蜷縮著身子,手捂在腹部直喊痛。劉嬤嬤抱著她大聲哭罵,慢慢地,她的裙子下面的地板上流了一大攤的血。

大夫診斷後搖了搖頭,說人沒事但孩子保不住了。

果然如此,顧春衣有心問大夫是藥流嗎,可又怕沒有證據,無論如何,現在診斷出孩子沒了是事實.....

整個靈堂的人都呆住了,孩子沒了,也沒辦法指證這孩子的血緣關係了。而潘麗蓮以命證清白一下子扭轉了大家的看法,大多數人都在切切私語那個可憐的孩子,知道真相的少數幾個人也沒了章法,都呆住了。

顧審育更是一臉的沉痛,抱著大聲痛哭的潘麗蓮仇視了看著沈家人。在他眼中,這些都是逼死他兒子的兇手。

顧春衣突然想起在現代她辦過的一件離婚案件來,老婆有了證據說老公的小三出軌,請求老公和小三分開,小三從四樓跳下落在樹上,命保住了,腳殘疾了,老婆後來只能簽了離婚協議含恨離去。

橫的怕不要命的,古今中外皆之理也,不怕對別人狠的,就怕對自己都那樣狠的了。

但是狠成這樣的女人實在少見,連自己的骨肉都能殘害,都說母愛是一種天性,真是那樣嗎?

西方有許多國家不管是法律、宗教、人權都禁止墮胎,1845年,馬薩諸塞州是第一個將墮胎視為犯罪的州。

他們的觀點認為嬰兒是有生命權和靈魂的。

東方則認為嬰兒不是一個主體,女性處理自己的身體是天生的權利,包括性和生育的自由。所以要不要自己肚子中的孩子,他人無權干涉。所以殺嬰現象自古有之,福建在歷史上是一個流行溺嬰習俗的地區。

沒有人問過那個可憐的孩子會不會痛,是不是後悔投胎……

顧春衣突然想起前世那個無緣的兒子來,那個未見天日卻永遠生活在黑暗中的孩子來,當時前夫為了他的仕途為了保住工作,威逼顧春衣打掉,並以離婚相脅,為了女兒有一個完整的家。顧春衣在孩子六個月時沒采取任何鎮痛措施直接人流了,當時她是責怪前夫的,可過後想想,何嘗不是她親手殺了自己的孩子.......

聽說這樣的嬰兒都會成了嬰靈,附在母親的背上……多少夜深人靜的時候,顧春衣一個人睡不著時,總會想起這個無緣的兒子……

不知道他有沒有投胎轉世,會不會遇到一對好的父母……

一聲雷響,連續陰沉了七天終於暴雨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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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

顧春衣拿著一個食盒,走向琉霞山的一座茅廬邊的一座墳墓前,墳墓上的草已有一寸多長,顧炯新跪在那,喃喃地念地藏經。顧春衣開啟食盒,一一擺上茶酒齋食,並點燃香燭,她拿了兩根香給顧炯新,自己也拿著兩根香,跪在顧炯新旁邊。

靈堂的血案發生後,幾經談判,終於達成以下協議:

沈家沒有證據證明潘麗蓮孩子非顧老爺骨肉,但未婚有子是事實,因此造成沈暖暖病逝,但同時潘麗蓮也痛失孩子,雙方各有過錯,因此:

一、沈家不再追究顧潘苟合之事,沈暖暖所有嫁妝和顧家現有一半家產歸顧炯新所有,待顧母沈氏入土後雙方及見證人清點登記在冊,沈顧各持一份,留一份官府備案。

二、顧審育潘麗蓮可在沈暖暖百日之內成親,以繼室身份入門。

三、顧炯新只需對顧審育盡孝,無需贍養潘麗蓮。

四、雙方互相不再追究彼此責任。

饒是如此,潘麗蓮在抬棺出門時她又出妖蛾子,不準沈暖暖棺材從大門而出,沈家自然不肯。眼看事情沒完沒了,顧春衣直接叫顧炯新扒在棺材上從大門而出,為此潘麗蓮那眼睛宛若蛇信子在顧春衣臉上來回轉了幾趟。

沈暖暖的墳墓並沒有建在顧家祖墳裡,而是直接落址於琉霞山背面東邊山腰上。據說是因為沈暖暖臨終前留書。

想必臨死前她對顧老爺已經心灰意冷,情斷義絕,因而死後也不願意葬在顧家祖墳看著顧審育和潘麗蓮你儂我儂的。

風水先生在琉霞後山找了一個極佳的穴眼,挖開墳墓時,地穴的位置有兩塊巨大的石頭,中間的土刨開後縫隙剛好塞進一具棺材。

墳墓遠眺對面群山疊翠,近處環繞著琉霞山的那條波光鱗鱗的河水靜靜流淌,按照風水先生斷言,該墓位置極佳,背山臨水,藏風納氣,琉霞河如同官人腰帶,子孫官運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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