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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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意甚堅。倘以力制之,或有別出情形,則又不得不將此問題取決於民意,乃得正當辦法。”接著又說:“大隈伯對我駐日公使言,關於君主立憲事,請總統放心去做,日本甚願幫助一切。由此觀之,即於表面上日本似不再行漁人政策。”朱爾典當即表示:“若中國無內亂,則隨時可以實行,此係中國內政,他人不能干涉”,又進一步鼓動說:“共和政體,華人未嘗研究,君主政體或稍知之。當辛亥革命之日,華民醉心共和,以此口號推翻滿清。是時大總統以為君主立憲近於中國人民理想,爾典與美使嘉樂恆亦曾主張君主立憲,即前駐京美公使柔克義亦屢言之。”'12'
會見朱爾典以後,袁世凱以為帝制可取得英日兩強國的承認,外交上“自有把握”,便將與朱爾典的談話記錄整理油印,作為“嚴密”檔案,發給高階文官武將傳閱,藉以證明外交問題已經解決,促使爪牙放手大幹,加速實行帝制的步驟。
於是,由梁士詒、楊度等人指揮,“全國請願聯合會”向參政院呈上第三次請願書,說原來召開國民會議的辦法“過涉繁瑣”,“而大勢所趨又難久待”,要求參政院本“立法貴簡,需時貴短”的精神,“另設機關,徵求民意”,“以定國體,而固邦基”。'13'參政院便以“尊重民意”為名,於10月6日開會,決定不再召開國民會議,而“以國民會議初選當選人為基礎,選出國民代表,組成國民代表大會,決定國體”。袁世凱接到參政院諮文,於10月8日公佈了國民代表大會選舉法。次日又命令各地文官武將“保全地方治安”,“靜候國體之最後解決”。
袁世凱所謂的“保全地方治安”,就是無情地鎮壓反對帝制的活動。關於這一點,在他10月3日致各省的密電裡說得最為露骨,他說要“清除亂黨,嚴防煽動”。各地文官武將心領神會,連忙回電,表示效忠:奉天段芝貴保證境內治安,“可負完全責任”。上海鎮守使鄭妝成說:“汝成之力足以擔任維持”,望“俯順輿情,速定大計”。張勳覆電說:“勳軍駐紮地點均已佈置嚴密,務使跳梁之輩無隙可乘。”四川陳宦要求“採兆民之公論,當機立斷,速定大位”,等等。
同時,袁世凱在北京為各省作出了“保全治安”的榜樣。籌安會事發生時,北京報紙如《國民公報》、《新中國報》、《天民報》等,都抱反對態度。袁指使爪牙多方對付,軟硬兼施,或用金錢收買,或以暴力查封,將反對帝制的輿論摧殘殆盡。據上海《申報》報導:“京中報紙所載,大都請願代表等等千篇一律之文字,其有載反對言論者僅一二家,然亦時受對方攻擊。”'14'最後,除外國人辦的報紙外,都噤若寒蟬,不敢再言反對。
軍政執法處和警察廳的警探,遍佈北京城廂內外,濫施淫威。凡有出語反對帝制者,即被扣上“亂黨”的帽子,逮捕治罪,搜查家宅,連坐親屬。茶館、飯店、旅社等公共場所大都貼上“勿談政事,致幹嚴究”紙條,一時竟使“共和國體之下人民,罔敢擁護共和國體”。人人“心實非之,而口又不敢不是,心口相背,率天下人以假”。'15'
有一名叫崔啟勳的警官,心懷憤懣。某日提筆信手在紙條上寫道:“匹夫創共和,孫中山不愧中華先覺;總統做皇帝,袁項城真乃民國罪人。”紙條為另一警官撿得,乃投書告密。軍政執法處立即將崔某捕去。不幾天,經袁世凱批准處決。當囚車抵刑場時,觀者如堵,崔某大聲疾呼:“奉勸諸位同胞,當今之世有子弟者,千萬莫教他讀書,千萬莫教他寫字。我這是讀書寫字的結果!”其言詞悲慘,觀者多為落淚。時人稱為“洪憲文字獄”。'16'
就是在這種恐怖的氣氛裡,袁記國民代表大會吹吹打打,拉開了帷幕。
註釋:
①劉成禺:《洪憲紀事詩本事簿注》,頁110。又見天懺生、冬山:《八十三日皇帝之趣談》,1916年版。
②張國淦:《洪憲遺聞》。
③黃恩施(P。S。Reinsch):《一個在華美國外交官》(AnAmericanDiplomatinChina),紐約1922年版,頁172。
④古德諾:《共和與君主論》,見《君憲紀實》,全國請願聯合會1915年9月編印。
⑤《嚴幾道與熊純節札節鈔》,見《學衡》第10期。
⑥崔唳生編:《最近國體問題風雲錄》,1915年9月版,頁2。
⑦楊度:《君憲救國論》,見同④。
⑧《上海共和保持會宣言》。
⑨同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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