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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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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出望外:“媽,你想通啦?你真的不逼我啦?”

老媽疼愛地說:“傻孩子,我就是不想通,也得想通。”

我嘻嘻笑。

老媽說:“左拉拉,只要你過得快樂就好!以後,我不會再強求你了,你想什麼時候嫁就什麼時候嫁。”

我問:“媽,那你快樂嗎?”

老媽側頭想了一下:“有時快樂,有時不快樂。”

我問:“為什麼?”

老媽說:“有時候覺得很孤單。”

我大著膽子:“媽,要不,你給我找個繼父?讓他陪你。”

老媽望著我,想說些什麼,欲言又止,好像真的是有心事。到最後,老媽還是沒把她的心事說出來,只是說:“傻孩子。”

雖然老媽說了,她不會再強求我了,但我回到省城後,還是密鑼緊鼓的,四處找人給我安排相親。既然白馬王子不找上門來,那我只有自己主動出擊,去找黑馬王子,對吧?

去你家還是我家(1)

管是白馬,或黑馬,只要是未結婚的男人,就是王子。

我開出的擇偶條件很簡單,簡單到我令汗顏,感覺到是飢不擇食:是男的,年齡不能比我小,哪怕只比我大一分鐘,沒有老婆,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的,都屬於我選擇的範圍內。

一個在工商所上班的大學同學,很熱心的給我介紹了她的同事。

要知道,她的同事像她一樣,可是個公務員。

現在公務員很吃香,工作穩定,薪水不錯,福利好。老同學說:“宋哲——”那男人叫宋哲,宋江的宋,哲學的哲,老同學說:“宋哲是個難得的好男人,溫和,儒雅,文質彬彬,沒有什麼不良愛好,不喝酒,不抽菸,不愛泡吧。”

我納悶:“這麼好的男人,幹嘛三十歲了還沒有女朋友?”

老同學說:“他以前有一個女朋友,談了四年的戀愛,聽說快要結婚了,後來不懂為什麼,突然分手。而宋哲,就一直沒找女朋友。”

我說:“哦。”

第一次見面,我們去了公園。

是宋哲提出來的。

我差點沒笑抽筋。暈死,這年頭,誰還這麼老土,去公園相親?以為是八十年代初,改革開放那會兒呀?不過老同學說了:“宋哲這個人,比較喜歡懷舊,他說,公園裡開闊,空氣也好,在那樣的地方,他能夠放開些,沒那麼拘束。”

算了,公園就公園吧。

據說,懷舊的男人是好男人,重感情。

老同學是老好人,大學時候睡我上鋪,與我關係挺不錯,有一段時間還以姐妹相稱,大概她覺得,自己很光榮地嫁了,而我沒能嫁出去,她應該擔負著我後半生幸福與否的重大使命,所以她義無反顧的伸出同情和援助之手,幫我一把,犧牲週末帶孩子的寶貴時間,陪我到公園走一趟,不必要讓我和宋哲,各人手裡拿一本《三朕生活週刊》,像搞間諜活動那樣在約定的地方,對暗號。

去你家還是我家(2)

宋哲早在公園等了。

這個宋哲,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白不黑,不帥不醜,戴著一副寬框眼鏡,像了老同學說的那樣,溫和,儒雅,文質彬彬。而我也穿得很端莊,因為天氣較冷,我穿了套頭毛衣,長裙子,小皮靴,外面是一件長風衣,這使我更亭亭玉立,有一種很飄逸的感覺。

老同學身高才156公分,她羨慕:“人長得高就是好,穿什麼衣服都好看。”

我咕噥:“長得高又怎麼樣?還是嫁不出去。”

老同學心裡平衡起來,她安慰我:“左拉拉,放心啦,你不會嫁不出去的,你看你,現在多漂亮,多時尚,和以前的你,判若兩人。”

我和宋哲見面後,第一感覺都還OK,彼此之間的印象還好。

老同學倒知趣,給我們製造自由空間,讓我們有互相瞭解的機會,只在公園待一會兒,便藉口說兩歲的女兒沒人帶,要回家去,便自行的走了。

我和宋哲坐在公園的石頭凳子上,看著湖裡游來游去的金魚。

宋哲問我:“你喜歡聽粵劇嗎?”

粵劇是我們的地方劇,以前我爺爺,便是在小鄉鎮的粵劇團拉二胡,他沒事的時候,不是拉二胡,就是聽粵曲,可以說得上,我從小耳濡目染。我老老實實回答宋哲:“說不上喜歡,又說不上不喜歡,看心情而言,又得看是聽什麼粵劇了。”

“那你喜歡聽什麼粵劇?”宋哲問。

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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