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十萬金洋(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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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思遠的住處,乃是華界之內的富人區,津門之地,雖不及松江富庶,然也算北地第一等大碼頭,商賈雲集,也有不少豪門巨室。華界建築與租界不同,不喜修西式洋樓,而是仿大金官員住宅樣式,青磚綠瓦,高大門樓。有些大賈捐了個候補道之類的官職,便悄悄將大門染成暗紅色,以顯富貴。
在這裡,即使是下人奴僕,穿著也極為整潔光鮮,與小鞋坊那等地方不可同日而語。如果將城市比做人體,小鞋坊只能算是人身上的暗創,這裡才能算是臉面。
孟思遠並未捐過功名,黑漆大門,天鼓響門洞,倒是不像鄰居那般張揚。家中的門子也還沒養成豪門奴僕的氣勢,對於趙冠侯這個不速之客很是客氣,將人請到門房裡,又給他預備了一壺茶水。時間不長,一名管家模樣的人便來接待了他。這管家四十幾歲,很是老成持重,對於這麼個青皮頭目,絲毫沒有怠慢之意,表現的很是熱情。
等到趙冠侯說了要拜訪的事後,他搖搖頭“實在不好意思,我們爺今天前去拜訪咱津門的縣太爺,估計到了那,就得留下吃飯,完事還要聽戲,至於幾時回來,小人也是說不好。若是知道趙二爺來,我們主人就不去了。您看這事鬧的,恐怕是讓您白跑了一趟。那人力車走了沒有?來人,去把車錢付了,再讓他送趙二爺回家。這地方,衙役管的嚴,可是不怎麼好僱車。”
趙冠侯雖然吃了閉門羹,卻沒有什麼怒意,只笑了一笑“多謝尊管好意,回去的事,我自己想辦法就好了,不勞您費心。是我來的鹵莽,沒能事先說一聲,還望總管替我帶句話給孟東家。飛刀李四是李四,我是我。趙某雖然年輕,卻也是在縣衙門外面賣過打,在蘇家折過腿的,不管是什麼防營,還是什麼元豐當,都不曾放在眼裡。他若是想要回東西,趙某人願意鼎力相助。”
管家只說了幾句知道了,神態上並沒有什麼變化,只是命一名門子去外面叫了輛人力車來,並付了車錢。等到趙冠侯上車離開,他才哼了一聲“這幫鍋伙,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李四一聽到龐家,就嚇的不敢說話,他一個年輕娃娃,還敢說管這件事?我看,還是要錢不要命,想錢想的瘋了。”
趙冠侯等回到小鞋坊時,時間已經到了西曆下午四點左右,卻見蘇寒芝與姜鳳芝正在那裡做飯,與平日的光景差不多。若不是蘇寒芝臉上掛著淚痕,眼睛又紅又腫,彷彿上午發生的事是幻覺一樣。
見他回來,蘇寒芝還勉強笑了笑“冠侯,這大熱天的還總往外頭跑,我給你買了個西瓜,在水缸裡放著,待會吃了它。”
趙冠侯走過去,仔細端詳著蘇寒芝,見她眼角里蘊著淚水,但是臉上還是努力做出笑的姿態。
“姐,我不希望你哭這麼久,對身體不好,但是更不希望你強顏歡笑。小鞋坊鍋伙的寨主,已經換成我了。從今天起,這一片,我說了算。我可以保的了你,也可以護住師父。不管龐家的勢力多大,咱總能想到辦法,他不過是個防營管帶,咱還有三哥這個新軍幫帶呢,他出面可以幫著說合說合,龐家也不會把事情做絕。好在他們那邊還沒過來迎娶,這件事還有緩衝的餘地,大不了賠他錢就是了。我這麼有本事,不過是兩百兩銀子,難道還怕拿不出來?”
蘇寒芝點了點頭“鳳芝也要我相信你,姐知道你有本事,所以姐不哭,就是一時……一時還沒轉過念頭來。我沒事,你別管我,做好你自己的事就行了。”
以往對於趙冠侯做混混,蘇寒芝總是會數落幾句,認為他不走正路。知道他能寫小說之後,其實蘇寒芝很是希望他走這條路,或是到洋行做個跑街,要不就到租界裡去找個事情做的。可是今天,她卻一反常態,不再幹涉什麼,彷彿忽然轉了性子,趙冠侯想要做混混頭,也就由著他去了。
等到吃過晚飯,趙冠侯拉著她的手,又好言安慰著,又打算明天一早,就去找曹仲昆。蘇寒芝卻搖搖頭“別總麻煩三哥了,他跟防營的龐管帶也不熟,找他也未必有用。”她又安慰的笑了笑“咱們先把那故事寫完,把公理報的稿子交上去,等掙下來稿費,就能多存一點錢。”
提到錢,趙冠侯就有點慚愧,本想是把鍋伙拿到手,搞到一筆錢解決問題,卻沒想到接手了一個沒錢的爛攤子,反倒是把自己的二十兩銀子搭了進去。可是蘇寒芝並沒有埋怨他,甚至不曾問起二十兩銀子的事。只是等到晚上姜鳳芝離開時,蘇寒芝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冠侯,你覺得鳳芝和劍鳴合適麼?”
“這事是他們的事,咱們外人怎麼好多管。”趙冠侯向來不喜歡干涉他人私生活,何況是這種事。大概是蘇寒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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