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初識王五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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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王上次派了人,連夜出來追殺趙冠侯,結果沒想到,卻驚動了恭親王,被叫去很是罵了一頓。論公,恭親王是軍機帶班,一如前朝僕射重臣,論私,端王之父與恭王是嫡親兄弟。雖然端王繼了是另一支的王爵,可是叔侄輩分猶在,以叔訓侄,萬無不應。是以不但急忙傳令收兵,又向恭王保證,此事到此為止,不敢再生其他是非。
現在太后歸政之期漸近,天子即將徹底親政掌權,端王手握神機營,執掌武力,就更要謹慎一些。否則易為天子所忌,怕是於他的處境大為不利。是以這次趙冠侯進京,倒是不大可能像上次一樣,搞出大索京師,乃至縱兵殺人的把戲。
可問題是,他府中終究是養著不少精善技擊的武功好手,若是派這些人明槍暗箭,總是不夠安全。趙冠侯倒是從沒怕過所謂武林高手,不管怎麼樣,也是血肉之軀,只要自己有槍在手,總不會輸掉。可是十格格還是硬拉著他,前去拜望那位大刀王五。
上次他出城,僱了源順鏢行的鏢師護送,那鏢局就是王五的產業,當時這人並未在京師,前不久剛剛回來,倒是可以一見。
王五本名叫做王正誼,一身武藝自是極為高明,不過京師裡好功夫的人很多,單是靠一拳一腳,還闖不出這麼大的名號。他最為出名的,乃是高麗兵敗之後,御史安維竣上書觸怒太后,被髮配到伊犁軍臺效力,王正誼籌措盤費於先,千里護送於後。一人一馬一口刀,保著安大人到了軍臺,自己等於也充了次軍。交朋友交到這個份上,那便是秦叔保、左伯桃一般的人物,京師市井武林,提起這個名號,就都要挑一挑大拇指,讚一聲好漢。
端王府門下的高手不少,可是王五俠名在外,只要趙冠侯能請到王五做保鏢,那些人顧念著他的名號,總不好和名動京師的大俠士出手。而要找王五,卻不是到鏢局,一則他在那裡時候不多,二則這事若是辦成了公事,就沒意思。
兩人出了六國飯店,並沒上亨斯美,而是叫了人力車,前往糖房衚衕的一處大酒缸。
京師的酒館中“大酒缸”的等第最下,極大的酒缸,一半埋入土裡,上覆木蓋,就是酒桌,各據一方,自斟自飲。酒店裡有酒餚賣,但是質量一般都不怎麼樣,最好還是自帶。糖房衚衕的大酒缸,是王五的弟子所開,所賣的蓮花白,絕對不攙水,王五隻要在京,必到那裡消遣,是以去那裡找他,是極合適的。
這等地方,自不能與六國飯店相比,人聲鼎沸,環境嘈雜,來這裡喝酒的,不是扛活的苦力,就是轎伕車伕,言語粗鄙,髒話四出。趙冠侯擔心十格格受不了,卻不料她卻面色如常,全不在意,進門與掌櫃的打了個招呼。有幾個熟客一見她便高喊著
“這不是十爺麼,來了您那?”
“剛來,這不是李爺麼,好久不見,您可是越來越精神了。”
“託十爺的福,勉強混口飯吃……”兩下確實談笑自若,全無高低之別。
那掌櫃的四十幾歲,很是精明強幹,一看十格格,就嚇的連忙出來磕頭“我的祖宗,您怎麼又來了?這地方,可不是接待您這樣的貴客的,您說說,我把您往哪安排啊。”
“瞧你這話說的,我一個大活人,哪安排不開?你好好在櫃檯裡收你的錢,我找你師父,不找你。”毓卿以摺扇一託,掌櫃的順勢起來,連忙吩咐著夥計“去外面煮五十個小餡,再來個鐺爆羊肉,揀頂好的盒子菜要四個,是我孝敬十爺的,要快。”
毓卿看看趙冠侯“你是不是也以為我受不了這裡?”
“是啊。這裡跟六國飯店,終究像是兩方天地。我是混混出身,這種地方無所謂的,你……卻是沒想到。”
“這有什麼了,想當初老五爺,就是端王他阿瑪。堂堂親王,你猜怎麼著夏天一件粗葛布的短褂子,拿把大蒲扇,搬個馬紮坐在十剎海納涼,能跟不認識的人聊個半天。冬天就裹件老羊皮襖,一個人溜到正陽樓去吃烤羊肉,大酒缸他也是常客,號稱伏地城隍。所以當初他活著時,人們在大酒缸都得留神,指不定哪個是五爺,反倒是沒人敢胡作非為。我比起他老,可還差的遠了。”
兩人邊說邊找,卻在角落裡,見到兩人正在對酌,木蓋子上放著酒壺,中間擺著兩份盒子菜。與他們對面之人,年紀已經過了五十,鬚髮已是黑白相間,但精神矍鑠,不見絲毫老態。生的高大挺拔,紅面短髯,相貌極是威武。一柄闊面單刀,就戳在一旁的地裡,顯然就是王五王正誼。
背對著他們那人,看不到五官,只見身上是一身上好的寧綢長袍,外罩馬褂,頭上扣著瓜皮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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