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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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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首選大丈夫

作者:風光

男主角:原駿

女主角:莊淨攸

內容簡介:

“謝謝你,酷青蛙王子,我長大一定要嫁給你!”

媽啊!他不過是幫個小女孩撿條項煉,她有必要以身相許嗎?

誰知這個魔咒,呃……是誓言竟在十年後成真,

他商業聯姻的物件居然是腦部構造異於常人的她!

但最猛的還在後頭,新婚之夜為了避免被瘋狂鬧洞房,

他特地帶她去高階汽車旅館避風頭,

誰知洗完澡一出來,她居然已坐在不停旋轉蠕動的床上看著他,

電視上妖精打架的聲音更是鋪天蓋地朝他襲來……

哇咧,既然她這麼迫不及待,

那他當然得“從容就義”去,好展現他的男子氣概,

不過撇開她怪怪的言行不談,

她對他的痴心血淚史外加貼心小舉動,還真讓他有點被融化,

而且在他加班累到爆時,體貼的小妻子還會拿補品給他喝,

只是這消除疲勞的精力湯,為啥會讓他越喝越“亢奮”咧……

正文

我愛便利商店 風光

這本書的靈感,就是來自於……大家都知道的嘛!

那個便利商店有沒有很眼熟?那個部落格好像有聽過吧?既然大家都知道,那風光就不再贅述。

鏡頭轉到這個故事,故事裡提到了酷青蛙這個圖案,當然它是虛擬的。本來風光想自己畫畫看,試圖達到那種又酷又可愛的境界,讓讀者加深一點印象,不過看到新月小說裡扉頁的插圖那麼可愛(每次看到摺頁裡寫著“最討厭的事——夢到被橘子追!”都會忍不住會心一笑。)相較之下,人還是要有自知之明,能把青蛙畫得像恐龍的人,還是不要隨便動筆,免得讀者看完這本書原本是微笑著,看到圖後馬上嚇哭,這樣可就一點也不風光了。

另外還有便利商店,這是風光特愛光顧的地方之一。在臺灣旅遊時,每到一個地點,先找的一定是便利商店,而只要有新產品推出,風光也一定要嘗試看看。

有的便利商店主打甜點,有的主打鮮食,有的以贈品取勝,各家花招百出。風光吃了這麼多年的感想是:如果大家覺得什麼新產品好吃,就儘可能去買來吃個夠。

因為好吃的往往很快就下架,然後過陣子換個名稱又重出江湖,不過此時它的價錢可能已經提高個幾塊,愛吃的冤大頭就只好認了。這或許也是吸引顧客的行銷手法之一,至少風光就常常被騙,哈哈哈……

在看這本書時,請各位看倌把時光往前推個幾年,最好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以前,那時還沒有任何商店推出滿額送的活動,這樣一來,原駿就是第一個以整合行銷方式成功經營便利商店的人了,哈哈哈……

連笑了兩段,現在來談點悲情的東西。

貫穿本書的部落格這東西,或許是風光心裡的痛。因為風光也曾經上網註冊一個,但上傳照片十次有八次會失敗,寫網誌可以寫到電腦當機,留言版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結果因為一個“懶”字,乾脆宣佈它倒閉。所以風光很佩服能夠常常更新部落格,甚至把它規劃得美觀的人,還有,能天天寫日記的人更是武林奇葩,耐心與毅力都叫人欽佩。

最後,還是老話一句,希望大家會喜歡這本《首選大丈夫》,也希望觀看這本書的讀者們,能和風光寫這本書時一樣,邊看邊露出古怪的微笑……

前緣

說到莊育雄這個人,一提到白手起家的大企業家,很少有人不聯想到他。

以小小的玩具工廠起家,最後成立臺灣的百威玩具王國,他創造了一個經濟奇蹟。雖然這行業已漸漸失去風光,但光是大陸幾間玩具工廠的代工生意,仍讓他維持著不墜的名聲及富裕生活。

這天是他續絃的日子,在妻子過世五年之後。

商業大亨的婚禮,想當然每個來到婚宴會場的人都有著恭賀以外的現實企圖,現場儼然成為一場變相的大型商業餐會。

大家都知道他的另一半是商場女強人蘇芬芳,也知道蘇芬芳帶著兩個和前夫生的拖油瓶姐妹花嫁給他,然而恭賀之餘,大家都忘了——或者是根本沒想起來過

——莊育雄也有一個十一歲的女兒,莊淨攸。

全場只見到蘇芬芳的兩個念中學的女兒花蝴蝶似地滿場飛,沒人去注意那個小女孩的存在。即使她曾經安靜乖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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