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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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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話的人,便是小吳。他從側門出來隨便就逮了一個,正好偏偏是陳可。他把導演吩咐的事講一遍,說是當大明星的替身。小吳再三強調,只是一個近鏡頭代替大明星喝杯飲料。就這樣,不但能得到大明星的簽名不說,還有機會能上鏡,說不定能被別的導演看中,小吳巴拉巴拉說了很多,說得陳可心動。

“導演,你看這個行嗎?”小吳把陳可帶到導演面前。

陳可頓時睜大了眼睛:哇,這個導演也是個名人。今天她真是開了眼界,見到了本尊。除了導演,還有那個大明星。她真漂亮,比電影中看到的還要漂亮。除了大明星,還有其他幾個小配角,都是在電影中臉熟悉中的人物。別人想要這個機會也沒有呢,今天真是運氣超好。陳可心中把得失盤算了一下,心想這個替身,值了。

“化妝,給她上妝。”導演喊了一聲化妝師。化妝師馬上拎著化妝包跑過來給陳可的臉化上妝,特別是嘴巴,上了唇彩之後亮麗了不少。

一個人跑來對陳可說戲:“聽著,你只要拿起這個喝下去。”

“不需要臺詞嗎。”陳可也只是隨便問問,一個替身哪來的臺詞。

因為只是一個特寫鏡頭,她連衣服也不用換。她只需要拿起那杯東西——咦?陳可看著那隻瓶子和黑乎乎的水,心想這東西怎麼和那天自己喝的神水那麼像啊。哎,不管了,能看到明星要到簽名也不錯,說不定還能上個鏡頭什麼的。心想到這些,便不管那麼多,一口氣喝掉瓶子裡的黑水。

從側門出來時,她手裡多了一張帶著大明星簽字的餐巾紙。因為她身上能寫字的紙類只有這個,部不致於簽在人民幣上吧。她也不嫌寒酸,拿了紙巾讓大明星簽字,也不看看那時大明星當時的臉色有多難看。

出來時接到江凌宵的電話問她在哪裡。她看看四周有沒有明顯建築性地標,便說自己還在某某廟外面。

誰知江凌宵聽了沉默片刻說:“你是該去拜拜神。拜完快點回來,我有事要吩咐你去做。”

陳可聽到他的話,差點脫口而說:你怎麼樣知道我沒拜過神。可話到了嘴邊還是嚥了下去,做為上司,有絕對的權力去嘲笑任何一個下屬。陳可算是被他嘲諷慣了,江凌宵這個人,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掛了電話她才說:“嗯,我是不跟你計較,你以為自己有錢不了起嗎!”

回到天悅之後,江凌宵拿出一張卡給她,讓她去置辦一些出差要用的東西,還把卡的密碼告訴她。江凌宵抬頭看到陳可還站在那裡:“你還不去?”

“江總——”陳可有一個問題想問。

“你——”江凌宵抬頭看到她紅潤可愛的嘴唇,比平時比了幾韻味。可是當她笑時露出她牙,牙縫裡沾滿黑漆漆的東西,頓時對她的好感大打折扣。“你的牙怎麼樣了?”

“唔。”陳可捂住牙,糟了,一定是剛才喝的黑乎乎的水沾在牙縫上了。“沒什麼,我剛剛在外吃了芝麻糊。我會去漱口的。”她捂著嘴巴,悶聲悶氣地說話,“江總需要翻譯機嗎?”

“是給你的。”江凌宵語氣平靜地說,“我想你的英文應該好不到哪去,最好還是帶本字典。”

真討厭,江圓宵,你說話真討厭!陳可心中憤火上升,有你這麼說話的嗎!好歹我還是大學生,雖然學校不怎麼樣有名。好歹英語也考出了四六級,你不是狗眼看人低嗎!可——帶字典,那就是說:“江總不帶翻譯嗎?”

江凌宵白了她一眼:“我訂三張機票了嗎?”

陳可只好去按著江凌宵的吩咐去買東西。這個人差人辦事,卻從不派車。她只好打的去這去那。最後才去了新華書店買翻譯機。

今天大概是陳可的幸運日了,就在她來到新華書店時,看到門前排了長長一隊的人。一看上面掛著的橫幅,才知道是自己喜歡的一個作家的簽名售書會。反正將在外,皇帝也管不著。她就趁著機會辦自己的事。

拿了一本那位作家的新書跑到隊伍後面,喜滋滋的等著讓人家籤個名。作家是寫小言的,新書叫《愛曾來過》,封面是一對男女在KISS,怎麼覺得封面上的這個男銀長得像江圓宵捏?

不知怎麼樣的,又想到了那天兩個人意外的親密接觸。你要問陳可有沒有感覺,那感覺只有一個字,痛!她可是被撞到的人,又不是溫柔的抱抱,骨頭對骨頭有什麼浪漫可言。到是最後那記,嘴唇對嘴唇——砰!陳可的頭撞到了拐角一個書架。誰叫她分心,隊伍往前走時她看也不看,就那麼硬生生用腦袋瓜子撞了書架。

她的腦袋瓜子硬,愣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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