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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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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舒靜,這場官司幾乎不需要費什麼精神,一切都對林洛有利。

顧夜歌靜靜的看著趙同,臉上沒有再多的表情。

舒婷歪頭看了看顧夜歌,夜歌,看來你到底還是要敗給姐姐了。

他說不出心底是什麼感覺,既不想姐姐輸,又不想夜歌敗,手心手背都是肉哪個都想支援。

“專心點。”

舒靜瞪了舒婷一眼,將聲音壓得很低道,“讓你來學習的,不是讓你來看同學的。”

舒婷輕輕聳了下肩頭,撇了撇嘴角。

看一下怎麼了,夜歌又不是外人。

舒靜看著趙同,渾身散發出來的氣場比之前更加的強盛。

從面上看,這場官司的勝負幾乎已經分曉,被告人有太嚴密的無作案時間和不在場證明,而且原告又拿不出證據來指證被告殺了人。

“趙同先生,請問你的職業是什麼?工作的地點又是哪兒?”

舒靜聲音清楚的傳到審判庭的每一個人耳朵裡。

“我是酒吧的管理者,工作在S市玉蘭大道的幽蘭酒吧。”

“請問,公元2011年5月10日晚上9點到12點的時候,你有沒有在幽蘭酒吧?”

趙同想了想,點點頭,“在。幽蘭酒吧是兩名經理輪流制,我是每月的雙號上班。”

“那麼,你能否記得,在公元2011年5月10日晚上9點到12點間,本案被告林洛小姐和本案的第一證人鄧文熙先生是不是在幽蘭酒吧喝酒呢?”

趙同仔細的看了看林洛和鄧文熙,想了片刻,看著舒靜道。

“我記得,他們確實在酒吧裡。”

“為什麼你會記得?”

趙同說,“每天來酒吧的人很多,除非是常來的客人,一般很難記得,不過,那晚林小姐和鄧先生兩人包了一個包廂,也不要其他陪酒的服務,在場子里人頭攢動的其他包廂中很扎眼,而且,那晚有男客人對在舞池裡跳舞的林小姐有一些過份的行為,在夜場裡還造成了近一個小時的鬧事,是我處理的,所以記得非常清楚。”

“很好,謝謝。”

舒靜甩了下微微有些落下來的長劉海,朝法官和陪審團、書記員都看了眼,銳聲道。

“法官大人、陪審員以及各位聽審席的人員,在三位證人的出庭作證之下,現在很清楚了。我的當事人,VISI公司現任總經理,林洛小姐,在公元2011年5月10日下午5點到晚上12點的時候都沒有出現在MCB公司第一工作室,也就是林涵宇先生被害的案發現場。”

“而且,我有必要提出來的是,我的當事人在林涵宇先生未被害之前,已憑藉自己的努力和聰明,成功的成為VISI公司的副總經理,試問,一個年紀輕輕便事業有成的漂亮女孩,有什麼動機需要殺害自己的直屬上司嗎?”

“我的當事人林洛小姐與林涵宇先生沒有經濟糾葛,同時也沒有權力之爭。在VISI公司,林洛小姐是下一任總經理的事情完全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絲毫不存在因嫉妒生殺意的情況。”

“一個沒有作案時間,沒有殺人動機,年輕有為,前途一片光明,不在場證明如此之多的‘犯罪嫌疑人’,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她是無辜的。”

審判庭內頓時響起了一片竊語聲,陪審團的人員不少頻頻點頭,還在記錄本上寫著什麼。

舒靜的臉上漸漸湧起勝利者的輕鬆與愉悅。

這場官司,到這就該差不多了,顧夜歌,你還能唱什麼?

林洛揚起一個嬌媚的笑容,不愧是舒大律師,請她果然沒錯。

單洛低嘆道,“完了完了,結果不言而喻了。”

伍君颺卻依舊不為所動的看著顧夜歌。

寶貝,沒關係,就算輸了也沒事。

葉臣勳和舒婷都下意識的去看顧夜歌,夜歌,哎,下次不要遇到姐∕靜姐就肯定能贏了。

法官示意書記員讓現場安靜下來,對著顧夜歌道,“原告律師,請問你有什麼要問第三證人的嗎?”

就在大家都以為要聽到——‘我沒有要問的’這句話的時候,顧夜歌輕輕的站起身,朝法官鞠了一個躬,聲音清麗而堅定。

“謝謝法官大人,我有!”

呃!

滿場的人同時怔愣的一下,都到了這份上了還有需要問的嗎?

單洛提了下精神,小公主要力挽狂瀾了?

舒婷驚訝的眨了眨眼睛,不是吧,夜歌,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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