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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含著手指回答,想到晴天和陽光最近好像走得蠻近的?是變成好朋友了嗎?那也不錯,至少晴天高高興興的就好了。
“好,那我們吃飯去吧!”我正舉步打算往前走的時候,有兩隻手突然搭在我的肩膀上。
“王子,書局已經弄得差不多了,寫真集簽名會就在下禮拜喔,要記得把簽名練好看一點。”我回頭一看,羽憐大嫂正笑吟吟的看著我,然後她又轉頭過去看居。
“書弄得怎麼樣了?”
居點了點頭。“我有兩本書可以出版,加上晶和雲給我的有三本可以用,所以開幕當天應該可以擺上去。”
“王子,為了建無垠狂想曲,無垠城又透支了喔。”羽憐大嫂笑得璀璨無比。“現在得多舉辦幾場演唱會,還有賣寫真集賺錢了,所以要努力的唱歌和賣書喔,懂了嗎?”
“懂……”我頭皮發麻的吞了吞口水。
第十章出乎意外的發展
接下來的日子,簡直不是人過的,在兩個禮拜之內,無垠樂團舉辦了五場演唱會,而且為了吸引觀眾,每一場都得出新花樣,像是跳火圈出場啦、裝作天使降臨啦(那時,我才終於為什麼繪畫中的天使總是站得直直的,只有雙臂微微往外張……廢話!裝了個三十幾公斤重的翅膀,除了直直站著以外,哪還能做什麼動作出來。)
更奇怪的是,歌迷們似乎很喜歡第一場裡,西門風造成的小小插曲,所以往後的演唱會里,西門風都在羽憐大嫂的笑容之下,被迫在眾人面前挑戰我,然後我就得開始海扁西門風,扁得越慘,歌迷們就越高興,唉,真是辛苦你了,西門風美眉。(西門風怒吼:老子是男的!)
接著,書局終於在居和晴天等人的努力之下建好了,一共建了兩間,一間在中央的鬧區裡,另外一間則是和咖啡館合併,建在燈光好氣氛佳,專門騙情侶錢用的湖畔,而我苦練多日的簽名也即將派上用場了。
簽名會當天,人潮洶湧……什麼?這形容詞太難想象了?好吧,那恐怖的簽名會人多的像是,蔡依林、周杰倫、劉德華再加上蕭薔一起在西門町出現似的……簡言之,就是各種年齡和性別通殺,男女色狼都擠成了一團,年齡層從五歲到五十歲都有。
“幸好,有飛毯可以用,不然我看我們連書局的大門都走不到。”我呼了一口氣,看著下面密密麻麻的恐怖人群。
“陽光,降落到那個臨時搭建的臺上去。”居比著一個小小的舞臺,上面擺著桌椅等物,周圍還有南宮罪率領的戰士們在防止歌迷跑到臺上。
“好的。”陽光聽話的把飛毯慢慢降落到臺上。
我率先跳下了飛毯,對著臺下不停尖叫的女歌迷們微微笑著,然後走到預備好的桌椅坐著。
“對不起,我要跟大家說,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晴天率性的說,還對著臺下的歌迷們鞠了個躬表達歉意。
“是誰?哪個不要命的敢跟老子搶女人?”臺下,晴天的粉絲們馬上開始叫囂了起來,我無奈的嘆了口氣,我看我大概是全天下仇人最多的人了。
然後,晴天深呼吸了一口氣,抬頭看向天空中,坐在飛毯上的陽光。“他就是我喜歡的人。”
“咦?”包括我和陽光在內,一共有五聲咦聲。
晴天拉著驚訝萬分的陽光,再度走回臺上,又對我鞠了個躬。“對不起,王子,可是我發現我喜歡上陽光了,所以不能再喜歡你了。”
“這、這這……”我這了半天,擠不出半句話來。喔,我的頭怎麼比被晴天逼婚時還痛呢?晴天,你要移情別戀,我是舉雙手雙腳贊成,不過你就不能挑個正常一點的物件嗎?先是挑上我這個人妖,現在居然挑上了NPC?你還不如繼續愛我算了,愛我只是搞同性戀,你現在愛上了NPC,那算什麼?
就算是人獸戀都比愛上NPC好,至少那隻野獸也有個身體,NPC……難不成你要說,我就是愛這幾行計算機程式嗎?
“陽光,你難道不喜歡我嗎?”晴天認真的看著陽光,非常冷靜的問,似乎胸有成竹。
“我、我……”陽光皺緊了眉頭,一副不知所措的樣子。
“你真的喜歡上了晴天?”我大驚失色,陽光可是個NPC,他雖然有了意識,但是卻還是有不像普通人的地方,舉例來說─他不會說謊,所以他不會說謊安慰人,如果他真的不喜歡晴天,那他肯定是會直接說不,現在他卻說不出話?那表示……?
陽光轉過頭來看著我,眼中也是一片迷惑。
“王子,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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