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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城市行政轄區擴大和城鎮數量增多之後,城市功能卻沒有相應增強,人口、資本、資源、市場的聚集效應都不足。這起因於上述的小城鎮侷限,也與城市管理中的制度供給‘過剩’、地方保護加劇有直接關係。城鄉間大市場受阻於轄區小圈子,連同一城市的區之間也搞起了封鎖。三是模糊了城市概念與城鄉邊界,最大‘城市’轄區可達12000多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區市政設施和公共服務質量偏低,城鄉結合部管理薄弱、問題多。由此帶來的土地問題尤為嚴重。城市得以“攤大餅”式擴張,郊區農村幹部熱衷於租售土地,90年代全國耕地銳減與建置‘城市化’同步加快,很難說兩者沒有關聯”
儘管城市化到今天仍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但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如果沒有戶籍制度的封鎖,如果當年我們的鄉鎮企業不是遍地開花,而是集中發展,如今這1億多人連同他們的家屬至少有3億人已經轉為城市人口。那樣的話,今天的中國至少有5…6億城市人口,而不是目前的3億城鎮人口。
另外,如果文革期間,中國不是為了搞備戰備荒,大搞“三線”建設,將企業大批遷往中西部山區,中國的城市化程序本來還會更快。由於“三線”建設和戶籍管制下造成的鄉鎮企業遍地開花,中國這兩次工業浪潮基本與城市化無緣,以致今天仍然有大批的農村人口滯留農村。
晚了,爐灶已經搭起,框架已經形成,再調整談何容易!現在誰都認識到打破二元結構的重要性,誰都認識到要儘可能地減少農民的數量,不減少農民比例,中國難以早日實現現代化。但怎麼減少?你敢放手讓農民自由流動嗎?看看北京、上海、廣東等地的做法,北京至今對戶口管制沒有絲毫放鬆,最近又在加強對外地人的管理,要求在2001年7月31日之前重新辦理《暫住證》,並將新的《暫住證》分為A、B、C三種。你看,又要在進京人口中劃分等級。這就是我們國家一些管理部門的水平。要是不搞不平等心裡就難受。看似在維護首都的安全,實際上絲毫不起作用。2000年11月進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北京市在不到10年的時間人口又增加了300多萬。你卡著戶口不給辦理,外地人不還是照樣進京嗎?你這種僵死的戶籍管理到底在管誰?有門有路子有錢的人,戶口照樣進京,沒門沒路子的人,只好乾等。這種戶籍管制給權力部門多少尋租的機會!到底是誰撈到了好處?誰的利益受到了損害?我認為說到底是國家利益國家形象受到了損害。看看國外一些文章是怎樣在攻擊中國,“戶籍制度如同種族歧視”。中國有必要給外人這種口實和藉口嗎?
北京市至今不貫徹落實國務院早就頒發的孩子落戶口隨父隨母自便的政策。許多妻子戶口在外地的家庭,孩子戶口不能落北京。只是在2001年6月,北京市才向那些1992…1996年之間出生的孩子開了一條口子,允許這批孩子隨父親轉戶口,但也不是全部。目前的北京,有多少人家一家幾口已在城市裡生活了多年,有自己的產權房和固定的收入,但妻子的戶口就是來不了,孩子甚至連戶口也沒上。這就是北京的現狀。劉淇市長在2001年3月人大會期間曾經說,北京的社會發展水平是全國最高的。我這裡就不明白劉市長所指的社會發展水平包括哪些內容。是英格爾斯那現代化的十條標準嗎?那十條標準並沒有包括戶籍管制,因為在外國人的眼裡,根本不存在戶籍問題。你北京連最基本的自由遷徙的標準都沒達標,談何實現現代化!談何社會發展水平最高!
遷徙的自由是人權的基本權利之一。但延續幾十年的計劃經濟體制和戶籍制度今天在中國仍有強大的慣性。要想改變一些人的思想觀念和傳統做法是極其困難的。一位學者在開會時曾講出這樣的話:“現在不是落實政策的問題了,而是落實憲法的問題。”1975年的憲法為什麼要把遷徙自由這一公民權利拿掉?這種文革時期極左的做法對嗎?為什麼我國到今天還要堅持“四人幫”時代的東西?這不咄咄怪事嗎?因此,我建議,人大常委會要儘快開會修改中國憲法,恢復憲法中遷徙自由這一基本公民權利。
由於僵死的人口束縛,中國的城市化滯後已經是人皆知之的事情,加速農業人口向城市集中,也已成為人們的共識。但在如何城市化上面,管理層仍然存在著很大分歧,最大的分歧集中在“小城鎮”戰略上。2001年6月份我在《經濟觀察報》上寫了一篇名為“中國應當怎樣城市化”的文章。在“發展大城市還是小城市?”一節中,我這樣寫道:
目前,發展小城鎮的說法甚囂塵上。但在我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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