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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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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千雲想起過往,忽然心裡也有些發酸,他點了點頭:“是,佩珩,我記得的。你放心——”

“這件事,我會想辦法的,不讓大哥知道,也不讓爹知道,把這個人弄出燕京城去,再讓他一輩子都不敢回來!”

第66章

這一日蕭杏花回到家中,一直沒怎麼用膳,就站在窗前,呆呆地想著以前的事。

其實說起來,也就那麼點事而已。

當時窮,光做點針線活,根本沒法養活家裡三張嘴,以至於小小年紀的蕭千雲和蕭千堯都不得不去山撿些山貨來,拿到集市上賣。可是小孩子家能掙幾個銅板呢,且有時候山裡也危險,動輒磨得腳上長泡,摔得腿上一塊紅的。

她知道老是這樣下去不行,孩子都得長身子呢,總是捱餓,幾個孩子根本養不大。特別是佩珩,都四歲多了,卻比同齡的小孩兒矮小一截子,出去別人只以為是兩三歲的呢。

看著就讓人心疼。

她便挖空心思地想掙錢的法子,後來她就知道了一個掙錢的法子。

原來縣裡有那湢室,是專供人沐浴的,沐浴過後,便有撓背、梳頭、剃頭、修腳等,價錢不一。全套下來的話,約莫要十九個銅錢,這是一般行情。

可若是女人來做,那行情就能到三十個銅板。

一般做這個的都是男人,偶爾也有一些,是專讓女人做的。

這種事情,若是一個男人跪在那裡給你修腳,再給你撓背,也就罷了,頂多是下賤人伺候伺候老爺們,可若是一個女人跪在那裡,便是一件正經事,那坐在那裡的人,也慢慢地會生出不正經的想法了。

蕭杏花自然知道這裡面多少有些貓膩,可是她自恃性子一向比較潑辣,又實在眼饞那輕易到手的三十個銅板,便也去做。

做了之後才知道,原來這裡面是大有文章。

三十個銅板是修腳撓背的,可是隻要彼此願意,人家客人多扔給你幾個銅板,摸一把小臉,再順著小臉往下也是有的。

蕭杏花自然是不甘去掙那多餘的,她只是想掙這三十個銅板而已。

可是總能遇到一些客人,並不是那麼好相與的,他們看著她姿色上等,又跪在那裡,頂著個烏黑烏黑的髻兒,實在是惹人憐,便想沾她便宜,想在口頭上羞辱她。

那個時候,她懷裡都是揣著一把小刀的,誰敢沾她便宜,她就直接來橫的。

久而久之,得了一個刀子西施的名號。

刀子西施,並不是什麼好話兒,有人編排她,也有人拿她打趣,還有人說早就把她操了多少次,暗地裡最會勾引,只是她能假裝正經不承認而已。

她全都置之不理。

反正她要的,只是能養活孩子,能讓自己不至於卑賤地拿這副身子去賣,她就知足了。至於別人怎麼想她,她何必在乎,她若是在乎,還不如直接帶著孩子去跳河死了!

可是後來的事情有點出乎她的意料,但是她遇到個大官人,那位大官人在沐浴後被她伺候了一次,便不知道怎麼纏上她了。

說什麼茶飯不思的,糾纏著她,要給她銀子用,有幾次差點跟到她家裡來。

甚至有一天,還被佩珩親眼看到了。

當她看到佩珩就躲在角落的時候,直接上嘴恨不得把那人給撕爛了。

再之後呢,她名聲就更差了,差得離譜,別人說她本來就是個流鶯,幾個孩子都是野種,根本沒成過親,全都是賣身子得來的野種。

於是有人衝她吐口水,有人衝著千堯千雲幾個罵野種,街坊鄰居也都不和她來往了。甚至有一天,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一個女人,跑過來撕扯著她,說她是個下賤狐狸精,勾搭了她家男人。

當時看熱鬧的人很多,她被人踩到地上扯頭髮,揪扯下來的頭髮散了一地。

她知道自己混不下去了,在那彭陽縣混不下去了,這才搬到了隔壁的白灣子縣。

在彭陽縣人的說法中,那個外號豆腐西施,叫蕭杏花的,是個下賤女人。

她離開彭陽縣,在白灣子縣好生過活,再累再苦也不沾那風月的邊兒,卻遭遇了險些被噁心強了的命運,幸好遇到了羅六。

羅六,可以說是她這輩子最大的福星了。

自打攀交了羅六一家,她才算不再怕遭受欺凌了。

她也漸漸地忘記了這些事。

只是沒想到,今日當著那麼多人的面,竟然有人要把這個事給抖摟出來。

這是有人要整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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