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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的簡介上寫得很清楚,到夜市體驗生活的外國貴族青年因緣際會踏進娛樂圈,因為天生的俊美邪魅引得無數大小明星投懷送抱,正所謂亂花漸欲迷人眼,為他育有一子的保鏢和得了絕症,勉強樂觀的話癆都被他拋之腦後。
“本文XP,X大於等於4。”羅德把備註念出來:“嗯,我很高興她們總是給我很高的待遇,但是按這個數量我會早死的吧?”
上帝都愛我對你傳送了一個視窗抖動。
上帝都愛我:為什麼我得了絕症?寫虐心渣攻文可以拿小金開刀啊!
大岩石:等你死了以後我會一輩子會因此悔恨的然後你的角色就昇華了
上帝都愛我:少給我拉伸牛寶寶!這樣我的戲份豈不是要變很少!一般追憶篇的篇幅都不會很長的!
大岩石:這是重點嗎?!
上帝都愛我:有標點……是小金?
大岩石:為什麼這部扯淡的小說又要開連載了?
上帝都愛我:因為羅德從地攤王子變成火星子啦!
大岩石:?
上帝都愛我:小金,看好你的娃,孩子在,你正室的位子就勉強不會動搖。
上帝都愛我:男人出名果然就變壞,他要燎原了。
陶佳“燎原”二字,用得極其貼切。
金國王還不知道,DEW的廣告在短短几天內,引發了驚人的轟動。
“給你看。”羅德把下巴靠到金國王的肩膀上去摸滑鼠:“現在緩衝愛你十八輩祖宗之前,都是DEW的36秒廣告,然後在播放的時候,影片兩邊都是我的照片。”
“還有林陵的照片。”金國王看到了。
羅德不置可否:“到處都能看到自己的臉,感覺有點奇怪。”
金國王覺得有點發暈。
彷彿是在一夜之間,DEW的模特們就擁有了數量可觀的後援會,到處都能看到相關話題,甚至已經有了各種CP宣傳圖。
因為電視廣告的主角是本來就極具知名度的影帝,所以兩個在平面廣告上出現的新鮮面孔,反而更能激發廣大人民的創作熱情。
具體表現在因此而衍生的各種同人文上。
地攤王子第一部算是以羅德為主角的小說鼻祖,當時這個連載只是小範圍被轉載評論,勉強算是一篇有(狗)血有(熟)肉的3P傳統(?)耽美文。
而第二部則完全變成小黃書了。
客觀來說,這不是作者的錯,而是設定的錯。
既然從3P文變成了後宮文,而且愛都是要在床第間說出來的,那麼作為帝王攻,羅德只能像趕場子般剛從清純偶像團體主唱的床上無情地離開,又要奔赴剛拿了金龜子唱片獎的俊美歌星的摩天樓之約,然後在摩天樓的隔壁星級酒店,還有一個從米蘭走秀趕回來的,和羅德合拍廣告引起轟動的超模開了房間在等帝王臨幸。
在這種情況下,羅德在小說裡能完整地穿著褲子說臺詞的機會幾乎沒有——即使是在處理“一分鐘兩百億上下”的生意,他也要一邊輕撫眾多翹臀,一邊用冷酷的聲音在電話裡遙控指揮。
“即使是影視巨星,也是個拍黃片的巨星。”金國王跳過主樓,一邊看樓下一群嗷嗷叫的回帖一邊分析。
“這不合理啊。”羅德說:“如果我真的是一個產業帝國的帝王,還要拍電影電視劇廣告出唱片,還要去陪各種不同的人上床,那真的是會早死的。”
“藝術總是高於生活的。”金國王關掉網頁,轉頭打量羅德。
羅德被金國王專注的眼神看得有點不習慣:“小金,如果你是在索吻的話,眼神可以再放鬆一些……”
金國王兩根手指抵住羅德靠近的下顎:“我只是在思考什麼樣的墨鏡比較合適。”
羅德:“??”
金國王又看了看羅德那即使是在室內,也熠熠生輝的金髮:“可能還需要一點染髮劑。”
羅德警覺地退開身體。
“你好像紅了。”金國王說:“我只是不確定網上那些人對你的熱情會不會延續到現實裡。”
羅德:“這是什麼意思?”
金國王:“在你的國家裡沒有偶像崇拜的說法嗎?”
羅德說:“國王就是人民的偶像。”
金國王:“……我的意思是,長得特別英俊,或者特別勇猛的……騎士之類?大家在路上看到他,會把他圍觀到死的那一種。”
羅德:“這個就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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