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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元年(1086)七月,司馬光上書太皇太后,他認為治理國家的最關鍵問題是收羅人才,建議朝廷實行十科取士制度,所謂十科是:行義純固可為師表科(官僚、平民均可入選)、節操方正可備獻納科(限在職官僚入選)、智勇過人可備將帥科(限選舉文武官員或武臣鈐轄以上級別)、公正聰明可備監司科(知州以上級別的官僚方可入選)、學問該博可備顧問科(有無官位均可入選)、文章典麗可備著述科(有無官職均可入選)、善聽獄訟盡公得實科(有官職計程車大夫可以入選)、善治財賦公私俱便科(有官職士大夫入選)、練習法令能斷清讞科(有官職士大夫入選),司馬光還建議由在職官僚每年推薦三名十科人選,並由自己充作保人,如果所舉十科人選在其後的生涯中犯罪或犯了其它錯誤,舉主與被舉薦人均要受到懲罰。司馬光的意見立即被採納,宋朝政府迅速推廣了十科取士法,並設定春秋博士,強令禁止科舉引用字說及佛老之書,解釋經義只能引用儒家學說,不準在策論中引用王氏學說。後來又恢復了詩賦,與經義共同作為科舉的科目,王氏自此受到沉重打擊。
後來,朝廷恢復新法,停止了十科舉士的科考制度,下詔進士不用學詩賦,而專門研究經義,解除了對《字說》的禁錮,並且廢除了春秋科目。國子監上奏朝廷以王安石所撰寫的《熙寧字說》、《洪範傳》及王雱的《論語義》和《孟子義》刊印後分發給學生,學生們的文章又開始以王氏所定為規範,至此,王氏學說重新興盛起來。
徽宗崇寧期間,朝廷再次倡導新法,蔡京升任宰相,將元祐當人列為奸黨,禁止他們傳播學術,燒燬了範祖禹、唐鑑和三蘇、黃庭堅、秦觀等人的文集。言官們紛紛上書說原直秘閣程頤製造邪說,惑亂民心,而尹焯、張繹都是他的黨羽。朝廷下詔河南知府驅逐程頤門人,程頤的著作也讓相關部門嚴加封鎖。這是宋朝當政者直接程學的開始。朝廷將王安石的雕像放在孔子身邊,位置僅次於孟子,並追封為舒王。他的兒子王雱被封為臨川伯,在孔廟陪祭。
宣和中期,朝廷再次禁止元祐學術,凡事沿用元祐學術的舉人全部被定為違制。有個福建書商印製司馬光等人的文集,朝廷知道後,立即下詔將其製版燒燬。蘇軾、黃庭堅的所有著作全部被焚燬,而又繼續援用蘇黃學說的人全部被定罪為“大不恭”。
靖康之難開始,朝廷廢除了對元祐黨人學術的禁錮,恢復了春秋博士官,並禁用了王安石的《字說》。國子祭酒楊時向皇帝上書,說:“王安石的著作為邪理歪說,遮掩了學者的耳目,使學者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懇請朝廷追回他的王爵尊位,並下詔明示天下,銷燬他的配享孔子之像,使邪說淫辭再也不能夠惑亂學者之心。”朝廷下詔撤銷了王安石的配享,降為孔廟陪祭,王氏學說再次受到沉重打擊。而此時學生們習用王氏學說考試已經有已數十年,忽然聽說楊時將王氏學說貶為邪說,紛紛爭吵不休。御史中丞陳過庭、諫議大夫馮澥均上疏詆譭楊時。朝廷只好下詔罷免了楊時的祭酒一職,貶為給事中。楊時全力辭官,遂封為徽猷閣,等待朝廷詔令,最終辭職歸家。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中國曆代黨爭》第八章(3)
高宗即位後,科舉兼用經義和詩賦,並恢復了十科取士法。此時,王學和程學都得到了朝廷的肯定,但是程門的楊時、尹焯等人在當時名聲很大。吏部員外郎陳公輔不喜歡專門的學問,便向朝廷上疏說:“王安石的新法廢掉了很多人才,而他的學術又開始敗壞人心。《三經新義》、《熙寧字說》二書,詆譭聖人,不分是非。他的過錯不僅僅是這些。《春秋》是為人正名分、定褒貶的,可以讓亂臣賊子感到懼怕,而王安石卻讓學者不用讀《春秋》,《史記》、《漢書》記載的是國家的成敗教訓,對於一個國家的治理可以起到很好的借鑑作用,而王安石卻偏偏不讓學者們讀《史記》和《漢書》。公卿大夫應首重‘氣節忠義’,而王安石卻說王莽篡權後,揚雄俯首稱臣於王莽合於孔子所說的‘無可無不可’之義。又說五代時歷事‘四姓八君’的馮道‘最善避難以存身’。這種說法使滿朝文武不以氣節忠義相抵礪,使公卿大夫喪失了忠心為國的臣子之道,所以王安石的這一學說是不能提倡的。”奏摺呈上以後,皇帝非常高興,封他為左司諫。
不久,陳公輔再次上書,說:“如今世人都推崇程頤的學說,並稱之為‘伊川之學’,認為他的話才是正大的語言。甚至傳言說堯舜將他們的文武之道傳給了孔子,孔子傳給了孟軻,孟軻又傳給了程頤,程頤死後就麼有傳人了。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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