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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疑團重重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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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糖不可能從天而降,所以一定有人“故意”將毒藥棒棒糖丟在院子裡。那麼現在只有一個可能,熟人做案。

監控可以證明沒沒人將東西丟進去,就算丟,那麼棒棒糖應該也會碎裂。如今成為證物的棒棒糖還剩一半,從外表看是完好的。所以外人丟進院子這一疑惑再次被否決。

依舊是熟人作案!

只是,圍繞院子有六戶人家,二十五口人。怎麼才能知道,誰才是兇手?

走在路上,我也開始尋思起來。

尋思中的我還有些小得意,我是個數學不好的人,但是我第一次發現我的邏輯能力居然也可以那麼強大。

舉一反三,瞬間就在有限的線索裡推斷出最後的結果。

如今,只差最後一步了。

晚上,我來到汪小克家門外的時候就像個不速之客,頓時讓他們一家四口人謹慎看著。

我說:“我是警察。”

於是,我被邀請坐下,並且看到汪小克的母親雙眼含著淚水進了屋子裡面。

我想,“警察”的到來讓他們再次看到了自己孩子無辜倒下、死去的場景,所以作為母親忍不住淚水,迴避起來了。

“警察同志,你一定要幫我孩子找到兇手呀!”

汪念嬌忍痛說出這番話,接著和我闡述他的家庭背景,也一再重複他們一家都是農民,平時也從沒得罪過人。

汪念嬌是汪小克的父親,臉上如被刀雕刻的皺紋訴說著歲月的匆匆。

他說白天的警察懷疑是熟人作案,如今開始進行排查了。但是他們一家依舊沒能從這種悲痛中恢復過來,孩子死的太冤了。

居然真的是熟人作案!

“這些日子也沒和外人產生任何爭吵和糾紛嗎?”我問。

二十五個嫌疑人有些多了,而且每一個人都具備撒謊的能力。如果只是一個一個的調查然後再排查,只怕不是三天時間裡就能完事的。

最好的辦法就是找突破點,爭取三天內將案子結了。

三天後屍體就要被火化,到時候那小孩的鬼魂就真的要變成怨氣極重的鬼,而我這個不稱職的陰警恐怕也別想過上好日子了。

夢瑤說一定要在屍體火化前洩了他們的怨氣,不然就會找上我……

“沒有。”

汪念嬌的回答很乾脆,這讓我相信他的話了。

一個人說謊終究是有破綻的,不敢直視的眼神、吞吞吐吐的說話、語氣微弱等等都是說謊的預兆。

我又問了他幾個無關要緊的問題,然後才起身出門,站在院子中間看著四周住宅。

院子自然是在這些住宅中間,就像一個大廣場一般。可以想象這樣的一個地方對孩子來講是多麼的令他們感到愉快,可以自由自在的奔跑和追逐。

只是,其他六戶人家難道就不怕丟出去的棒棒糖會被自己家的孩子撿到?

“投毒的人應該沒有孩子。”想到這裡,我喃喃自語。

糖果對孩子的誘惑力很大,未經事的孩子只要見到地上有就會撿起來吃,這是必然的。

所以投毒的人不是針對性的投毒,而且自己家肯定沒有孩子。即便是有孩子,也不會在這院子裡玩耍,比喻孩子在外地什麼的。

想到這裡,我信心十足起來。

我不是警察,但是我突然對這種推斷和最後柳暗花明的感覺有些上癮了。再說,這也是伸張正義的好事,無形中讓我產生一種鐵面無私,大義凌然的威風感。

每一個男人的內心都住著一位英雄。有的人幻想自己是個白天忙碌的小職員,晚上化身為正義俠盜,劫富濟貧,瀟灑滿天下。

也有人幻想著自己雖然只是個卑微工作,默默無聞的普通人,但其實自己的真實身份是超人……

“有人在嗎?”由東到西,開始了第一戶人家的調查。裡面肯定有人,因為開著燈,還能聽到裡面傳來電視對白的聲音。

門開了,是個十四歲左右身穿校服的男孩。

“你……”

“我是警察,來調查的。”

表示沒做過警察,也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有什麼搜查證之類的才可以進別人家裡。但是,我不是警察,所以也就不管那麼多規矩。

他很快就開了門,站在旁邊有些反應不過來的模樣。男孩的父母也都慌忙站起來,斟茶遞水,表現的很畏懼。

他們臉上表現出來的畏懼不是做賊心虛害怕,而是對“警察”的畏懼。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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