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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家庭主夫的一天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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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不走空,額,好啊,用詞不大準確,不過意思也差不多,一晚上受了這麼多的罪,又是風,又是雨的,拿著生命爬上爬下的,太過辛苦,空手而回,實在是說不過去,自己的良心也會感到不安,因此王不死還是考慮帶點東西回去,從樓上下來,沒有出現公雞打鳴的情況,看到王不死 ,這些雞都果斷的閉上了嘴,畏畏縮縮,王不死毫不猶豫,走進去,伸出兩隻手,一手一隻,速度很快,那些受驚的雞,就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被王不死抓住脖子,王不死微微一用力,就掐斷了脖子,熟能生巧,作為經常殺雞的人來說,這實在是不值得一提,對於那些殺雞還要用刀的人,王不死還是很鄙視的,殺雞焉用牛刀,牛刀不能用,啥刀也不能用,雙手即可。

不得不說,里正家的不僅僅是蔬菜長得好,就連這些雞,長得也比尋常百姓家的壯上不少。里正李保國不愧是致富小能手,村裡唯一住上小洋樓的人家。一手拿著兩隻雞,還空著一隻手,這樣很不好,於是王不死又把雞窩裡的雞蛋一併裝了起來,又去菜地摘了幾顆西紅柿,雞留著晚上吃,早上可以做點西紅柿雞蛋湯,味道一定不錯。

見王不死離開,顯然這群倖存的雞,安心不少。面對這樣的禽獸,比黃鼠狼還要可怕,能夠活著真的很不容易,如果雞可以說話,它們肯定會感慨一句“活著真好”。

一夜的戰鬥,旺財估計也是滿足了,精神抖擻的站在狗窩前,與里正李保國的萎靡不振,形成巨大的反差。

旺財耷拉著舌頭,搖著尾巴,身邊是大黃狗和那幫狗崽子,大黃狗偎依在旺財身邊,顯得也很是滿足,狗崽子們圍在旺財身邊,跳來跳去,一會跌倒,一會再爬起,好一副溫馨的一家團圓的景象,很美,很感人。

王不死很不忍心破壞這麼畫面,但是天馬上就亮了,等到了李保國醒過來,估計旺財很快就可以變成狗肉火鍋,一定會香噴噴。

一聲招呼,旺財就丟下了一家老小,果真男人還是注重哥們義氣的。

旺財一夜很開心,一路上蹦蹦跳跳,也很有精神,王不死看的有些好笑,畜生果真是畜生,這麼容易得到滿足。

上山的路雜草叢生,因為很少有人走的原因,草已經漫過膝蓋,旺財跑的飛快,絲毫不受影響,王不死也如此,腳下生風,草叢裡的坑坑拌拌,對王不死的速度也沒有絲毫的影響,唯一的影響就是早上的露水打溼了王不死的衣服。

回到山上,一夜沒休息的王不死也沒有感覺到疲憊,把雞拔毛剝皮洗淨,放進了大水缸裡,然後開始挑水,山上的條件還是很苦的,用水也只能是靠自己的肩膀挑,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好在。破廟裡沒有三個人。

老不死沒早起的習慣,再加上昨天晚上心情不好,早睡早起估計也沒有成功,此刻應該也還在睡夢中。

挑完水,王不死就開始做飯,沒有那些作料,放油放鹽,見味就行,大油大鹽容易得病,倒上水,把雞蛋和西紅柿一股腦的放了進去,很顯然,王不死忘記了前世的記憶,就連前世的廚藝也沒有保留,以至於做飯都是這麼簡單,不追求精益求精。你倒是把西紅柿去皮啊,嚼起來,肉歪的,很影響口感。

燒的是木材,雖然是烏煙瘴氣,但也不會有環保部門會給你的鍋臺貼上封條。

等到鍋裡的水開了,西紅柿雞蛋湯也好了,而這個時候老不死也醒了,不用人喊,香味就可以。

早餐很簡單,一人一碗雞蛋湯,一個昨天剩下的饅頭,里正家裡缺女人,因此饅頭做的也不大好吃,只能將就,對於王不死,老不死還是很疼愛的,把雞蛋都挑到了王不死的碗裡。

用老不死的話說,就是自己要留著肚子,晚上吃雞。

吃完飯,又開始重複每一天的必修課,老不死洗澡,換上一身青色道袍,腰間用絲帶束住,然後腳上就是百姓自己手納的千層底,當然王不死不會,老不死也不會,里正更不會,好在里正有錢,買了幾雙,老不死見他也穿不著,就借了一雙,而且碼號還有一點大,裡面不得不多墊個鞋墊。

對著那半塊銅鏡,老不死仔細的修剪自己的那幾根鬍鬚,這是老不死最得意的地方,三縷美髯,絕對的是少婦殺器,據說明末權臣張居正就有一副美髯,這也是能夠吸引李太后的一個重要原因。

雖然大明帝國還沒有太后,在生下朱熹洛之後,朱媽媽就去西天極樂,但像老不死這樣早上打扮自己的人也不少。

仔細的擠去臉上的黑頭,老不死也完成了今天早上的任務,下面就是喝茶,呵呵,不用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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