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接風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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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裡,兩個女孩小心翼翼地抽出了畫布,發現畫布裡面還捲了一層雙面光的油紙,保護畫卷。
莎莎一看就覺得不對。“這幅畫不是開始的那一幅,小朋重新畫的。”
“哪裡不對?”
“色彩,光線,筆觸,技巧都大不一樣,這個暑假,他進步好大。”
水靈欣賞著畫中的美人,嬉笑著捏了她一把。“好豐滿,你的怎麼那麼大!快脫光讓我瞧瞧,是不是完全一致。”
“流氓。”莎莎也捏了她一把,然後小心翼翼護住畫。“本來就有些自卑,現在越發自卑了。”
“怎麼了?你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啊?”
“跟一個天才在一起,被打擊習慣了。”
“怎麼就是天才了!”
“那你覺得他的技巧怎麼樣,青年畫家裡面,能找出幾個跟小朋相比的!他才十九歲,我都比他大三歲啊!”
“也許他就喜歡年紀比他大的,他從小就沒有媽媽,缺少母愛。”
“滾,你才是老母呢!”
兩人嘻嘻哈哈笑鬧了一番,莎莎將畫又小心翼翼卷好,塞進了畫筒。“這幅畫,我肯定要珍藏一輩子。”
“是不能給別人看,多少毛毛都畫的清清楚楚。”
莎莎惱羞成怒,將畫放進書櫃,反手過來跟水靈瘋了起來。“信不信我把你扒光,讓小朋也給你畫一幅。”
門突然被推開,雷朋鑽進一個腦袋笑道:“哎呀,我求之不得。”
莎莎故意臉色一冷。“那要不要我們兩個晚上都陪你,左擁右抱呢?”
雷朋得意說道:“那我更開心,反正你一個人滿足不了我,哪次沒有求饒?”
“你滾,小混蛋。”
雷朋聽話地關上了門,兩女相互一看,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兩女佔據了書房,他只能先把衣服都收進了衣櫃。
莎莎過來拉開了他。“你別管了,衣服要熨一下,還有不穿的衣服,最好用袋子套起來。”
雷朋拍了拍手。“行,你幫我收拾衣服,我去把磁帶都放進書房。”
“你還會古琴?”
“嗯,技術還不錯。”
實際上,前世這個時候,雷朋原本的古琴技藝並不強。
不過在他10年辭職以後,迷上了古琴,才又重新學起,練出了古琴技能。
傍晚的時候,房門被敲響,是大為下班後過來了。
大為的母親是著名演員,導演,他畢業後也在北影工作,就住在這個小區裡。
因為比雷朋大八歲,加上已經工作了,以前並沒有把雷朋這個小孩子放在眼裡,兩個人之前並沒有接觸過。
不過,當他看到書房裡的樂器和畫架,立即熱情了許多,抱著一把手工吉他問道:“技術怎麼樣?”
雷朋笑道:“你先來一段我聽聽。”
他也沒有推遲,爽快地試了一下音,然後彈唱了起來。
他彈的是同桌的你,這幾年,這首歌很火。不,應該說,這首歌三十年都一直火。
他的技術還行,不過還算不上專業水準,只是在業餘裡面不錯。
不過他唱的不錯,有點專業水平了。
等他唱完,雷朋跟水靈都鼓掌鼓勵。
接過了他遞過來的吉他,雷朋在沙發上坐下,笑道:“我給你們來一曲我最喜歡的加州旅館吧。”
廚房裡忙活的莎莎也顧不上備菜了,站在了廚房門口。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雷朋只彈了一段前奏,就略過兩分鐘的前奏,直接進入主歌。
他的彈奏技巧嫻熟,樸實無華,但是大巧若拙。
等他開口,大為立即開口跪,雙手合十拜伏。
雷朋的嗓音音色很好,滄桑中略帶沙啞,音質醇厚,音色豐富,讓人回味悠久。
由於自小學習,他在換氣,真假聲轉換方面,也非常厲害。
但是他也有一個最大的缺陷,那就是高音不足。
他很喜歡搖滾,可是最少有一半的搖滾歌曲,他唱不起來,除非降調。
前世由於抽菸太多,四十歲就唱不出聲了,最後變成了羅大佑一樣的啞葫蘆嗓音。
曾經他想過去做手術,可是做了聲帶手術,會影響他的音色,他就沒有做手術。
反正又不靠唱歌討生活……
幾個人裡面,只有莎莎聽過他唱歌,也很喜歡聽他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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