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雨夜歌謠(十五)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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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警官!”常夢一個人在接待室裡做了好久,好不容易來了個女警察給她做筆錄,做完又拎來盒飯請她吃,她吃完了之後卻又不見人來說她可以走了,正有些坐立不安,好不容易瞅見孟圓從門前路過,趕緊叫住,“我什麼時候才能回去啊?” 孟圓走進來安撫地笑笑:“麻煩你再等一會兒哈,我們許隊現在有點忙,過會兒就來。” 常夢摳著手指不安道:“不是已經做完筆錄了麼?還有什麼問題啊?” “畢竟你既是第一發現人,又是被害人的室友,也許你不經意間注意到的東西對我們破案很有幫助,許隊應該還想就這方面與你聊聊。” “好……好吧。” …… 在許隊長急赤白臉地催逼下,痕檢組爆發出了驚人的戰鬥力,唐修華惡狠狠地將報告拍在許戈身上,咬牙切齒道:“除了海鮮自助還要加一頓土耳其烤肉!” 許戈滿口答應:“安排安排!老唐,我真是太愛你了!” 唐修華做了個嘔吐的表情:“你快滾吧,老子現在不想看見你!” 門重重地關上了,痕檢組又要投入新一輪的戰鬥中去。 許戈翻開報告,一目十行地找到了重點,一雙英挺的劍眉倏地一皺,旋即一陣風似的颳去找傅斯瑰了。 五分鐘後,刑偵支隊的眾人得到了一個通知——原定於1點的會議推遲了。 常夢被要求換了個地方。 那個長了一張圓圓臉的年輕女警察走了不久便去而復返,告訴她許隊長忙完了,馬上就過來問話。 然後,她就被帶到了這裡。 跟光線明亮的接待室不同,這間屋子顯得幽暗而陰森,她坐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動了幾下,對面牆上“坦白從寬”四個大字刺痛了她的眼球。 這回警方沒有讓她多等,她坐下來沒一會兒,門就被人拉開,一男一女兩個人一前一後地走了進來,在她對面落座。 這兩個人她都認識,一個是身材高大的刑警隊長,是這幫警察的頭兒。常夢有些畏懼許戈,將近190的許隊長哪怕什麼也不說,只要板著臉往那一站,都能帶給她巨大的壓迫感。 另一位則更令她熟悉,傅斯瑰與她在警車上聊了一會兒,讓她極大的放鬆了緊張的情緒。 之前她認為這位年輕的女士很隨和,但她現在不這樣認為了。傅斯瑰就坐在她對面,神色淡淡,表情並沒有什麼變化,但她還是敏感地感知到了某種變化——不知道是否與環境的改變有關。 她有一種近乎本能的感知別人情緒的能力。 在常夢偷偷觀察他們二人時,傅斯瑰也在靜靜地注視著她的神色變化,她的眼眸中流轉的情緒並沒有逃過傅斯瑰的眼睛,並給出了以上的評價。 許戈也沒有開口,他微微皺著眉頭,正在以一種審視的目光仔細打量著常夢。如果不是傅斯瑰的提醒,他也許注意不到這些細節,從而忽略眼前的女孩——那麼對他來說,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報案人。 這種目光過於咄咄逼人,令常夢愈發坐立不安。她囁嚅著似乎想開口,但躊躇了一會兒還是默默地垂下頭去——她本來就是一個內向膽怯的女孩兒。 審訊室裡瀰漫著一種詭異的氛圍,跟進來做記錄的孟圓都被影響到了,屁股不安地扭了扭,然後被許戈狠狠地瞪了一眼,嚇得她立刻正襟危坐,連臉色都板正了。 最終,還是傅斯瑰率先打破了沉默,她的目光落在常夢的腳上——她穿了一雙白色的球鞋,看起來有些舊了,但刷洗得很乾淨,能看出來它的主人是個愛乾淨的人。 傅斯瑰:“腳上的傷口處理過了嗎?光著腳踩在生鏽的架子上,難免會磨破皮吧。” 常夢身子一顫,臉色唰的一下變得煞白,連嘴唇都變得烏青了:“我……不懂您是什麼意思……” “我想知道,在你們夜總會上班,應該會有著裝要求吧?比如說穿高跟鞋。” 常夢意識到她犯了一個錯誤,她垂下頭去:“是有要求……但我一般下班之後會在更衣室裡換裝,畢竟踩高跟鞋不太好走路……” “可是你的高跟鞋就好端端地收在鞋櫃裡,上面還濺了不少泥點,痕跡很新鮮,明顯是剛濺上去的,而這周只有昨天夜裡下過一場暴雨,你一定穿著它在外面走過路。”傅斯瑰微微一笑,“而且,你腳上的這雙白球鞋未免也太乾淨了。石碑巷的路可不好走,若真如你所說,你在夜總會的更衣室裡換過了鞋,是怎麼做到走過泥濘卻纖塵不染的?” 常夢連牙齒都開始打顫,她握緊拳頭,勉強組織起語言:“我……是穿著高跟鞋回來的,只不過又換了一雙鞋而已……” 傅斯瑰拉長了語調“哦”了一聲:“那麼,你可真是一個心性堅定的姑娘。丁寶月就倒在門前,血幾乎流滿了客廳,你只需要開啟門就能看到這一地慘狀。可你既沒有被嚇暈過去,也沒有奪門而逃,而是跨過了血泊與室友的屍體,將自己的高跟鞋脫下來好好地收在鞋櫃裡,再換上另一雙鞋——這份心理素質恐怕連你面前的刑警先生都要自愧不如啊!” 許戈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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