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布魯西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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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尷尬就特別尷尬;蘭迪克制住自己想當街扶額摀臉的衝動,而是上前去幫忙撿牛油果。
她半彎下腰、膝蓋微微蹲低,左手按住小洋裝的裙襬避免曝光,右手伸向離她最近的牛油果。她的指尖和另一人乾淨修長的手指、在真正握住牛油果的前一刻相碰。
蘭迪仍然握住目標牛油果;對方也是。這意味著蘭迪的手幾乎被對方握在掌心中,因為她朝牛油果伸手的速度更快一些。
她抬頭,目光直直撞進對方漂亮的藍眼睛中。
他有英俊的臉、柔軟濃密的黑髮和寬闊的肩膀,擁有一切當代人對異性戀男子外貌所期望的審美最高標準要素,絕對是蘭迪所見過和認知中最俊美的男人。
不僅如此;對蘭迪而言,在所有這些符合審美最高標準的要素中,最叫她著迷的是對方的眼睛。
那是一種極淺的藍,顏色介於青玉色和群青色之間,蘭迪認為那是淡鋼藍色,她從不知道人類的眼睛能像這樣,澄澈得像海浪,同時富有情緒,她可以從中看見平靜、堅定和溫柔,及埋藏在這一切之後的脆弱、自我封閉和永恆的憂鬱。
對方微微眨了下雙眼。蘭迪的目光就從他鋒利的顴骨,往下,滑至他臉頰邊緣恰到好處的鬍渣,再來到他陰影分明的下顎線,最終停在柔軟的嘴唇上。
他的下唇中央有一道小小的凹渠。
蘭迪想把拇指放在那道小小的凹渠上,施加壓力,看著指甲陷進粉色的嘴唇裡。
“抱歉。”粉色的嘴唇向上彎起。這個笑容尤其明亮,足以迷惑公眾。
蘭迪快速眨了下雙眼,意識到她抓著牛油果的手仍被對方握在溫暖、厚實的掌心中,而對方正為此道歉。
他沒戴戒指、沒有寶石袖釦,飾品僅左手腕上的一隻舊錶,棕色皮革表明顯磨損,表齡目測為持有者的兩倍;而他的掌心和手指都有厚繭。這是蘭迪意識到的另一件事。
“沒事的。”蘭迪笑了一下,收回手,動作不大流暢。
事後蘭迪回想起來,她的直覺就是從這兒開始拉警報。
她之所以注意到布魯斯手上的厚繭和嚴重缺乏配件,一方面是因為這難以忽視,另一方面是這頗不尋常。
就這麼說吧;手上零戒指和不戴閃亮、昂貴的限量名錶是一回事,厚繭又是另一回事。搞不好他其實容易對金屬過敏呢?搞不好他就是今天不想炫耀財富呢?考慮到這個人莫名其妙出現在沃爾瑪買水果,這說得通。
然而全方面的厚繭?那就比較微妙了。
布魯斯的名聲,是哥譚寶貝、花花公子、嬌生慣養、尋歡作樂、到處撒錢和體育白痴;所有這些‘布魯西’的人設封面構出的畫面、都和這隻手上的厚繭道出迥然不同的故事。
而蘭迪真的不知道,為何至今仍沒人對此提出質疑──大概是布魯斯笑起來太甜了,酒渦太深了,以至於所有和布魯斯握手過的人都在其中迷失方向,失去思考能力和人生希望。
畢竟,這是布魯斯·韋恩,標題黨在血肉之軀中,活生生的點選誘餌,他本人就是釣魚式標題,任何文章任何報導但凡沾上他的名字就有流量保證。
蘭迪該提高警覺,而她沒有,因為她就像其他任何第一次見到布魯斯·韋恩的人一樣,太著迷了,一開始就沉醉在布魯斯的藍眼睛、和明亮得近乎虛偽的笑容中,快速關掉腦中嗡嗡作響的警報,就像清晨按掉鬧鈴那樣毫不猶豫。
“需要幫忙嗎?”蘭迪問。這不是個真正的問句。她就是要幫忙,更盤算著要做幫忙以外的事。
“那就太好了。”布魯斯咬著下唇回答道。他先環顧周遭他所造成的一片狼藉,再朝蘭迪露出另一個尷尬又滿是歉意的苦笑。
“同樣也對我笨手笨腳造成的這些混亂感到抱歉。天啊,我最好把這些都買走。”
蘭迪保持微笑,目光緩緩在他們周圍掃一圈。
“那……是很多的牛油果。”粗估有四、五十來個吧,蘭迪目測。
“是啊。我活該。”布魯斯皺起臉,嘆了口氣後開始收拾地上的牛油果,將其一個個放進提籃裡。
蘭迪想表現出憐憫之情,只是,要做到不笑出來比同情更困難。她笑了。
“建議在未來一週多嘗試牛油果色拉和牛油果奶昔,你會變得越來越健康。”她半開玩笑道,同時幫對方撿拾地上的牛油果,“至少,下回,你會知道千萬別從香檳塔最下層的杯子開始出手。”
她關於香檳塔的生動比喻似乎勾起對方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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