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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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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你不是來和你爭論的,我耗不起這時間。請你合作點。”

“我媽花多少錢請你這鄉巴佬?你們都是在路燈下看書,是嗎?”

我把火氣壓在齒縫:“沒有路燈。”

“我就說是假的,哪有人在路燈下看書?教課書裡都吹牛,路燈下看書,眼睛早就瞎了。我看你就沒瞎。”

我啪地拍響了桌子,他嚇了一跳,很快從椅子上彈起來。

“你敢衝我拍桌子,老子騸了你。”

他跳上桌子,拿起燈就向我砸過來。我本能地伸手擋,燈在我手臂上撞碎,碎片劃破外套直切面板,血很快溼潤了衣服。我怒不可遏,扭住了他的胳膊,他殺豬般地叫起來。

我按著他的腦袋,惡狠狠地說:“小子,鄉巴佬怎麼樣?當你老師一天,你就得一輩子尊師重道。掉在蜜窩裡不知甜從哪裡來的混帳東西。”

我正要放開他時,腿上一陣吃痛。我飛起一腿,把獅毛狗踢出剛開的房門外。

女主人尖叫起:“來人啊!救命啊!打人啦。”

整整一個下午,我坐在公安局。審訊一遍又一遍。我重複又重複和那小子的混帳對話。他們還想挖細節,認定我是流竄犯,藉機進屋行竊或打劫。我放棄了爭辯,這麼簡單的事,他們想得太複雜,不停地要我好好交待。我懷疑他們是吃白飯的,完全沒有判斷是非的能力。我沒有吃,沒有水喝,衣衫不整,我真的成了流竄犯。我比流竄犯好多少?

終於,我走出那間昏暗的關押室。他們在學校檔案裡查到我確實是個大學生。有個民警良心發現地對我說:“不是我們不明白,是你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他同情地拍我的肩。“與其在城裡受罪,還不如回家種田。”

華燈初上。我這個城市的外來人,一步一行,又累又餓地走在大街上。忽然想起菊花,我打起精神,胡亂地用手梳了幾下頭髮,奔回到租處。屋子裡沒開燈,菊花坐在黑暗裡,桌子上有兩個饅頭。她興高采烈地迎上來,歉疚地說。家裡沒什麼吃的,只有買兩個饅頭。我噙著淚,抓起饅頭大口吞嚥。菊花坐著我對面,眼裡全是希望的光芒。

“稻子哥。你有錢了嗎?”

錢!錢!錢!

“稻子哥,你有一萬塊錢嗎?”

一萬塊?我停下來,吃驚地瞪著她。這簡直是天文數字。她怎麼會想到這麼多錢?我全身上下只有十六塊。她羞澀地說。我跟媽說了咱倆的事,她說要我來問你一個話。要是,要是你有一萬元,咱們,就可以...

我所有的委屈、火氣都爆發了。我吐出嘴裡饅頭。

“要是有一萬塊,你媽就把你賣給我是不是?”她驚愕地抬起頭。“一萬塊,一萬塊從天下掉下來?你媽想錢瘋了,別說我沒有,就是有一萬塊,我也不會用來買你。”

“稻子哥,你,你怎麼能這麼說我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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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是個勢利鬼,你媽是,你也是。一來就問我有沒有錢,錢是那麼好掙的?要好掙,你還用沿街乞討?”

這句話衝口而出,我趕緊捂住嘴。我好不容易讓菊花忘記乞討的事,那些沒有尊嚴的日子時時刻刻都在踐踏她的心。但已太遲了,她十分淒厲地叫一聲,衝入到夜色裡。我追出門,被門檻絆倒,狠狠地摔了一跤。再起來時,她已不見蹤影。

半個月後,我終於熬出了頭。我碰到大學同學,他很同情我,借了點錢讓我南下找他叔叔。可是噩運纏身的我竟在火車上被偷掉所有的錢和他叔叔的地址。在我幾乎抱著自殺的念頭,遊走在廣州街頭時,人生的際遇發生了轉折。

一則高薪招聘保鏢的啟事。我的僱主是位珠寶商。膚色黧黑,嘴角下撇。他抬起眼皮,對周圍站立的人微微地抬了抬下巴。一副目使頤令的氣派。人都退了出去。我頂著他如炬的目光,毫不緊張。我早就豁了出去,所以自然坦蕩。

“知道要把命賣給我嗎?”

我淡然一笑。置生死如鴻毛的淡薄。

“會功夫嗎?”

“我會拼命。”我昂起頭。

他點了根雪茄,眯起雙眼,上上下下地打量我,陡然大笑,笑聲高亢嘶啞,猶如鋒芒刺背。笑聲戛然而止。這種目中無人的獨行方式,讓人極不適應。

“鄉下人。好!”

有生以來,第一次因為是鄉下人而贏得一份工作。我隱瞞了學歷,我拼搏了前半生得來的資本在此時只會帶給我更大的羞辱。說得好聽是保鏢,沒有遇上淪為打手或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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