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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定主意,黎清雨向著誠王爺躬身道:“王爺,小民有個想法……人與人口味不同,所喜好的菜色也不一樣,譬如您也許喜歡白家做的紅燒魚,但七王爺可能就喜歡黎家做的糖醋藕,若我兩家所做的菜完全不一樣,這其實是沒有什麼可比性,偶然因素太大。所以依小民愚見,不如請王爺出題,我們兩家按題目做相同的菜色,這樣才能真正比出兩家的廚子誰的手藝更勝一籌,不知王爺以為如何?”
誠王爺連連點頭:“有道理!那就以本王平時最愛吃的四個菜為題,你們兩家分別做出來後比試罷!唔……本王愛吃的是……”
“王爺,小民認為此法不妥,”開口打斷誠王爺的竟是白二少爺,聰明如他早便看出黎清雨打的主意來,他深深瞭解羅扇的手藝,若說創意和獨特性上自是沒有問題,可若讓她做傳統的菜色,她的火候比起真正的大廚來說畢竟還是差了一些,所以絕不能遂了黎清雨之意,“由王爺規定了菜色,而後兩家的廚子依樣做來,這樣的法子既呆板又無創意,這就好比主考官給出了一篇文章,讓所有的考生照著抄一遍,最後再比誰抄的好、誰的字寫的漂亮一樣,完全無法體現出考生的智慧與才能,相信就是七王爺的斗食小宴上也不可能會讓所有參賽者都交出同樣的菜色來,品來品去都是同一種菜,何來享受?何來趣味?
“所以依小民之見,不若將尺度放寬些,給雙方的廚子更多自由發揮的餘地,有餘地才能有突破,有突破才能有奇蹟。當然,以黎清雨所說,若雙方所做的菜各有不同,如我家做湯、他家做甜點,完全不是一種,確實也沒有可比性,不妨請王爺只出題目,規定好這道菜的核心所在,餘下的便由雙方廚子自行發揮,就如同主考官要求以‘詠秋’為題寫詩一首,而後考生們便各盡所能地按照這題目發揮自己的才華,寫出來的詩必定不會相同,但又都是在‘詠秋’,既貼合考題,又不會有太離譜的差異。請王爺決斷。”
“好!哈哈哈!好一個‘有餘地才能有突破,有突破才能有奇蹟’!這話本王喜歡!”誠王爺撫掌大笑,在白二少爺臉上仔細看了幾眼,“你這個法子不錯,甚合本王之意,本王也最討厭墨守成規、死板守舊!不拘一格才好!創意多變才妙!——就這樣罷!就依這個法子,不再變了,由本王出題,你們兩家的廚子各自發揮所長,不限食材,不限工具,只要能給本王做出最好最妙的美食來就成!”
黎清雨和白大少爺便都應了,遂請誠王出題,誠王歪著腦袋在那裡冥思苦想,這廂久未發言的任欽差暗暗嘆了口氣,這麼大半天他自己也想通了,本來律法這東西就是要量刑而判,沒有特別死的規定,比如同樣是殺人案,這件案子的兇手判的是斬立決,那件案子的兇手可能就只是蹲十年牢,關鍵是要衡量案子本身的性質和危害性。又有可能審理同一類案件的主審官不同,判決的結果也就不同,比如同樣的民事糾紛,遇到嚴一些的主審官,會判你蹲三個月的牢,鬆一些的主審官,可能就只是判你罰款,只要不超出律條中所規定的上下限,這兩種判罰就都是合理的。
所以白家這件案子也可以適用同樣的道理,在抄沒了家產和賠付了罰銀之後,坐不坐牢其實都在審案人的一念之間,不坐,合情合理合法,尺度適中,寬嚴得當;坐牢,那就是從重從嚴處理,只要不超過該項罪名應用的律條所規定的判罰下限,就也不算是違法枉法和濫用律法。雖然本案被誠王爺攪和得變了味兒,但最終走向的結果都是一樣的,過程也沒有違反什麼規定,至多是……玩樂因素有點多了而已,但誰讓人家是最受皇上寵愛的一個王爺呢,這事兒就是當真說到皇上面前去,頂多也是斥責他兩句“胡鬧”,對於案件本身不會有絲毫的影響和改變。
想通了這一點之後,任欽差也就不再多慮了,反正白家的家產和罰銀都已經到手,最終坐不坐牢的對大局已無甚影響。
誠王爺坐在那裡乾巴巴地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什麼好題目來,原本有了幾個,卻都是些“紅香綠玉”、“酸甜可口”、“龍鳳呈祥”之類的俗套,自己先就推翻了,忍不住站起身來踱到窗邊朝外看,見碧空晴朗,白雲悠然,紅楓似火,畫梁泛彩,忽然靈機一動,便有了好題目,禁不住高聲笑道:“白黎兩家!且給本王聽好了!斗食的題目如下——‘雲’、‘火’、‘虹’,以及一樣用最少最小的食材能讓本王吃到飽的菜——最後這一題裡,誰用的食材種類少、份量小,誰就獲勝。你們,都聽明白了麼?”
白家一眾人齊齊望向羅扇,見她垂著長長睫毛的眸子沉思了一陣,再抬起眼皮兒時,那對眸子便如晴秋夜空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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