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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你問我她的反應?她的反應就是——繼續哭,她哭得一點兒也不好看,絕對不屬於梨花帶雨那一類。我想,那一刻她的心裡是真的很痛,除了痛哭,她不知道還有什麼方式能夠幫她釋放那種痛楚。
她在宣洩悲傷,我知道的。
她一直一直哭下去,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乾脆站在原地望著她。周遭的人看到我們倆這架勢還以為我對她怎麼了,只聽見我的身後議論紛紛,說我一個大男人欺負小姑娘簡直不知道羞恥;還有女生的詛咒聲,估計是祝福我這種壞男人早日轉世投胎。
我還聽見有個人說:這種男人活該一輩子得不到愛!
他說對了,我的確這輩子都沒能得到真愛——這是後話。
換作現在的我,一定會羞得逃之夭夭。那時候也不知道中了什麼魔咒,大概是一種名叫“愛”的巫術吧!沒花什麼力氣,我被這種巫術降伏了,終身逃脫不了。
那天的我竟然沉默地站在她的身前,站了差不多五個小時,直到她哭累了,拿額頭抵著我的大衣,尋找安全的支點為止。
我大方地敞開了懷抱讓她依靠,想做她的支點,那時候我很想這樣對她說。可惜她哭累了,累得昏睡過去,於是那句話放在我的心中,這麼多年,我我再也沒有機會告訴她。
還有一句話,我也沒說出口:那一年,我愛你——我,幸德書愛上了你,杜蘅。
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說:被愛是幸福,愛人是痛苦。那個時候的我可不這麼認為,能與她相遇,能認識她,能愛她,已經是上天賞賜給我的莫大幸福。每天最快樂的事不是得到她愛的回報,而是見到她。
千里,你在取笑我?笑吧!盡情地笑吧!那種感覺只有等你真正愛上了誰才會明瞭,說出來你或許不信。你能想象嗎?我!我幸德書,我這個自命不凡的大律師,自以為是的精英人士竟然可以像天下所有陷入愛河的傻男人一樣去追求愛人。
是的,是我追求杜蘅的。那時候,我真的很愛她。
每天送上一束美麗的花,玫瑰、百合、天堂鳥、竹蘭所有美麗的花全被我攮在懷中,不是為了顯示自己的富有,我是真的喜歡看她抱著花的樣子。
推掉委託人的約會,提前到大學門口等她,只為了送她回家,也不是其實我只是隻是想見見她,我想她,你能想象嗎?我一刻見不到她,就會想她。
我總是想更加了解她,所以我注意她的一切。她愛吃什麼,對什麼東西有特別的偏好,喜歡收集些什麼,討厭什麼所有跟她有關的事,我都會留心。我會買很多她喜歡的食物放在車上,我會裝作無所謂地將那些東西塞給她。
一向以工作為重的我開始關注健康,希望她活得更美麗,更陽光;活得很孤獨的我開始接觸她身邊的朋友,因為愛她,我也愛她的家人,她的朋友;從不聽流行音樂的我開始買打榜CD,我想融入她的生活,想找到我們之間的平衡點
我愛得很累,可是很投入。
記得那次打電話給她,電話那頭傳來濃濃的鼻音,再追問,她說:“沒事,只是頭有點兒昏,可能感冒了吧!”
我慌了神,衝出家門,我甚至忘了開車。邁開雙腿,我向她家的方向狂奔。一路上,我不敢停,只是不停地奔跑、奔跑
邁開的雙腿超越了所有阻礙,我只想在第一時間出現在她的面前。
跑了跑了四十二分鐘,對!四十二分鐘,我永遠記得這個數字。等我氣喘吁吁地跑到她家樓下,雙腿已經邁不動了。真的是連半步也邁不動了,可我不能停。已經跑到這一步,我無論如何也不能輕易放棄。
我拖著虛軟的腿,一直拖到她家門口。當她開啟門,看到門外大汗淋漓的我,我知道,她被我嚇著了,被我感動了,也被我征服了。
說“征服”或許並不合適,可是愛情、婚姻、男女之間,本來就是一方征服另一方。被征服的物件不意味著失敗,很多時候反倒是勝利的象徵。
幸福,是男女雙方雙贏的標誌。
她病得不重,小小的感冒卻差點兒折騰去了我半條命,跑得面色慘白的我比她更像病人。
她站在門口看著我,不說話,也沒有邀請我進去坐,她瞪得大大的眼睛透露出不可思議的光芒,我把她征服了——我知道,可我沒有男人征服女人之後的那種欣喜若狂,在她的注視下我反倒有些不安。
太在乎了,太在乎她的感覺,我失去了自我。
“你沒事就好,我先走了。”
我不曉得自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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