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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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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般本性”乃是個別與一般的關係;而個別總是這樣或那樣地體現著一般。也正因此,具有階級性的文學作品,只要是優秀的,也總是這樣或那樣地體現出人的一般本性,從而能與其他階級的讀者相通。曹雪芹並非工人階級的作家,但他的《紅樓夢》卻受到今天許多工人的喜愛;被作為無產階級偉大作家的高爾基,其作品也使許多非無產階級的讀者深受感動。為數眾多的此類例子就都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

由此可知,文學既必須體現人性,又必須具有鮮明的個人性(如同上文在分析辛棄疾《水龍吟》時所說的那樣);而後者實際上也正是人性的要求。不過,人性本身是處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之中,這也就帶動了文學的發展。

人類的歷史艱辛而悲壯。試設想一下初民時代,人類是受著自然界怎樣嚴酷的壓迫!由於生產力水平的低下、知識的貧乏,人類還經常自相殘殺。為了活下去,人必須做種種違背“人的一般本性”的事,並把這視為理所當然。例如,殺活人來祭祀,甚至把自己的頭生子殺掉來祭祀①,從今天來看——從“人的一般本性”來看——固然慘無人道,但在當時,如有誰敢加以反對,自當被視為人群的公敵,實際上恐怕也不會有人反對。因為,體現“人的一般本性”的許多東西當時都只存在於潛意識中。奴隸社會的情況固然與原始社會有很大的不同,但“人的一般本性”仍然受著嚴重的壓抑;儘管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而在某些方面有所好轉,而由於階級對立的形成、主奴關係的確立而在另一些方面又有所加強。總之,無論是原始社會的、奴隸社會的抑或是封建社會的、資本主義社會的“歷史地發生了變化的人的本性”在根底上雖都離不開“人的一般本性”,但又都與“人的一般本性”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而且,時代越早,這種差異也就越大。從這點來說,人性的發展史乃是“在每個時代歷史地發生了變化的人的本性”逐步向“人的一般本性”重合的過程;自然,這個過程至今尚遠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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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關於古代的這種習俗,可參看裘錫圭教授《殺首子解》,載《中國文化》第9期。

具體地探討人性演變的過程不是本文的任務。大抵說來,我國從先秦時期起,個人就被群體壓得喘不過氣來。孔子把“仁”看作是至高無上的準則,而他給“仁”所下的定義,一則說“克己復禮”(《論語·顏淵》),再則說“愛人”(《論語·顏淵》)。這不但意味著“復禮”與“愛人”是一致的,而且也意味著對“己”——個人——要“克”,對“人”——群體——要“愛”。“復禮”是否真等同於“愛人”為別一問題,從這裡可以很容易地得出的一個結論則是:每個人都必須把自我——個人——作為剋制的物件,這是維護群體利益——“復禮”——“愛人”的必不可少的前提。這與馬克思、恩格斯所引述的、“同19世紀英國和法國的共產主義”相“聯絡”的“18世紀的唯物主義”對人性的認識恰好相反。不過,這種觀點在我國並非孔子所首倡,它在這之前早已成為一種極有力量和影響的觀念。《尚書·無逸》:

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俾服①,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尚書註疏》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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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俾”《尚書》偽孔《傳》作“卑”,據《經典釋文》引馬融注本改。《經典釋文》卷四《尚書音義》下於此處“卑服”下雲:“如字,馬本作俾,使也。”意謂“卑”字馬本作“俾使”之“俾”。

太王是周文王的祖父,王季是其父親。“克自抑畏”,偽孔《傳》釋為“能以義自抑,長敬天命”。這是對的。“以義自抑”即克己守義,而對孔子來說,“義”與“禮”原是彼此滲透的。“俾”與“使”均有“從”的意思(見《爾雅·釋詁》);“服”釋作“事”,此處作動詞用,為“行事”之意。

“文王俾服”以下諸句是說,文王遵從太王、王季“克自抑畏”的精神,成就了種種美政。偽孔《傳》既以“俾服”為“卑服”,對此二字的理解自與馬融不同,但釋此段中述及太王、王季的原因說:“將說文王,故本其父祖。”仍把文王的這些善政,作為太王、王季“克自抑畏”的傳統的繼承與發揚。而文王的這些政績則正是所謂“愛人”的具體體現。所以,《無逸》所載周公的這段話的實質也就是“克己”、“愛人”。孔子的上述主張,至少在周文化中早就是根深蒂固的觀念。眾所周知,在周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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