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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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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看電視不看新聞……我什麼都不想看到……”方大同的眼睛裡充滿了恐懼,宋志相當能理解他,任何一個人看著自己的未婚妻死在自己面前,自己在肚子上開個洞的情況還爬了60米,肯定會後怕很久,不過這個也怕了太久了吧,“那個……你考慮一下是不是應該去一下心理醫生那裡?”

“沒用的……我只要一閉上眼睛就能看到小惠的血留在我臉上的樣子!”方大同抬起頭,宋志就看到他臉上那濃濃的黑眼圈,好吧!有些人的心結的確很難解開,不過現在最關鍵是破案,那個公路殺手既然出現了,那麼就肯定會再一次出現,再沒有死下面一個人的時候,必須抓住他,“那個……方大同先生,”宋志摸摸鼻子,“那個殺害你未婚妻的公路殺手又一次出現了,雖然我們不願意揭開你的傷疤,但是還是要請你再一次回憶一下當時案發的場景,最好把怎麼殺害你未婚妻的場面詳細的敘述一下!”

方大同的案子相當有意思,在當時案子發生之後,曾經警局裡有不少人疑心這個案子是方大同自己乾的,但是,當時的情況實在太慘烈了,方大同又完全沒有作案動機,你看馬上要結婚了、兩個人關係也很和諧,一點岔子都找不出來,當時方大同爬了60米,血流不止,完全喪失了意識,理論上也做不到案發後丟棄手中兇器這種事情。

所以作為當時最大的嫌疑人、也是唯一的活著的受害者,他是被警察第一個找到的人,無論當年的案子到底和他有沒有關係,他都需要在警察的監控範圍中。

“那個……當時的天很暗,我前一天開了整整一晚上的車,小意就說她來開吧,我就答應了,當時我睡的有些模模糊糊,突然我覺得車好像停了,小意突然停下了車,一開始我以為是車壞了,連忙坐起來問怎麼了,就在這個時候,小意拉下了車窗,車門外面站著一個黑衣服的男人,當然到底是不是黑衣服我不太清楚,因為那天晚上實在天太暗了,他好像是問路,把頭探進車窗裡,然後突然伸出手朝小意的脖子上砍,他動作很快,我完全沒有反應過來,然後小意……連慘叫一聲都沒有辦法,就往後倒,然後那個人順手開啟了車門朝我揮起了刀子,我當時往後面一倒,那個人就一刀子扎進了我的肚子。”方大同撩起衣服,宋志果然看到了上面很長的一條刀疤,“然後,我就推開我旁邊的車門,爬了下去。那個人為什麼沒有追上來,我也不太清楚。”

的確……憑良心說,這個太有疑點了,但是……作為唯一的證人,偏偏當時沒有任何物證證明他說的是假的。宋志揉揉額頭,一言不發。

作者有話要說:啦啦啦,請叫我好人!

32、大家一起來嘆氣

作者有話要說:打滾,方大同到底有啥問題?

GOOGLE搜尋第一個跳出來的名字我就寫他了~~

不解ING~~~~

晚上有雷雷雷雷的要死的更新。。。。。。。 沒有證據但不等於沒辦法監控,事實上早在方大同先生來之前,就已經有警局的人去調查過,案發的那天晚上方大同的的確確呆在他租的房子裡壓根沒出來過,之所以能這麼的肯定,是因為方大同家樓下住著一個老頭,那個老頭有挺嚴重的精神衰弱,時常整宿整宿的睡不著,那天晚上也是如此,如果有人從樓上走下來,他肯定能聽到響動,一開始還有人不相信,走路怎麼可能發出這麼大的動靜,但等他們走一遍的時候才發現,原來這老房子的木頭樓梯從樓上到底樓的有幾格樓梯竟然能發出相當大的咯吱聲,如果在半夜三更的確可以相當的清晰聽到有人走路的聲音,方大同先生哪怕再身手不凡也不太可能跳過這麼多格樓梯直接下樓。

所以,先不說10年前方大同到底是怎麼活下來的,至少這一次人不是他殺的。

宋志深深的嘆了一口氣,這個案子不好搞啊!

而很有趣的是,今天同樣嘆氣嘆的相當厲害的還有林志麟先生。

他嘆氣是因為收到了自己兒子班主任的電話,兒子的班主任啊!同志們,這個是什麼概念,潛在的含義就是“請家長來談一談”,另一個意思是“你兒子犯事兒了,雖然問題不嚴重,但是你還是要好好調教一下”。

想林志麟或者說真·裴若也算不容易,22歲死了又重新活了一次已經是不小的心靈衝擊,偏偏他還不幸的發現自己竟然有了個兒子,8歲的兒子從來沒讓自己操心過,說實話,這裡存在一個誰養誰的問題,林志麟同志隱隱約約覺得自己好像有種是被兒子在養錯覺。(其實不是錯覺,是事實。)

但是自己一向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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