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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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具有的諸多特質,使得它很難真正的從這個世界上消失。它擁有龐大的體積,形狀也是不規則的,並且非常沉重,又不易燃燒,化學狀態非常不穩定,在腐爛的時候會發出大量的惡臭氣體。同時它還包含了很多能夠用來辨識身份的不會腐朽的成分。你很難令屍體永遠保持原樣,而將它徹底地摧毀就更難了。有關人體的不朽特質,有一個令人驚奇的例子:埃及第十七王朝末期的國王塞凱南拉三世,他的屍骸在沉寂了四千年之後,科學家們不僅能夠推斷出他的死因和死亡方式,甚至能夠推測出他跌倒的方式和造成致命傷口的兇器的種類,甚至連兇手的行兇姿勢都能夠推斷出來。此外,1849年美國波士頓的帕克曼醫生被哈佛醫學院化學教授謀殺,這位教授還將他的屍體肢解後藏於自己的實驗室中。而警方最終是透過對火爐裡收集的殘留的骨灰進行化驗分析之後,才成功地辨識了死者的身份,破獲了這起謀殺案。”
“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仍然有可能會看見約翰·伯林漢?”裡維斯說。
“當然,這是毫無疑問的,”桑戴克斬釘截鐵地回答,“現在唯一的問題是他到底會在何時再度出現?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在幾個世紀以後——當人們將這起案件已徹底遺忘的時候。”
“如果,真的是赫伯特謀殺了伯林漢,”我說,“在他們搜尋屋子的時候,伯林漢的屍體就藏在書房裡,他要怎樣將屍體處理掉呢?倘若你是赫伯特,你會從何處著手?”
面對我這個愚蠢的問題,桑戴克笑了笑說:
“呵呵,你似乎是在套我的認罪供詞嘛,並且還是在有證人的情況下。不過說實話,我們在這裡猜測未知的事情是毫無用處的,所有的推論都要以事實為基礎,虛構出各種條件來,到頭來也是白白浪費工夫——我想我只能說,無論多麼不道德,不會有哪個正常人會處於你所假設的那種境地。謀殺常常是一種衝動的行為,而兇手通常是一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人。對於這樣的人來說,他們不大可能會對受害者屍體的處理方式進行精心地設計。就算是最冷血、最工於心計的兇手,也有可能會臨場畏怯的。兇手通常是在真正面對屍體的時候,才會突然覺醒,發現棄屍工作原來是這麼棘手。棄屍工作的方式在你所說的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是埋於一地,就是先肢解,然後再分散棄置於各地;不過這兩種方式被發現的可能性都非常大。”
“散佈的地點正如你剛才跟伯林漢先生所敘述的那樣。”裡維斯補充道。
“是的,”桑戴克說,“雖然我們很難想象有哪個頭腦清楚的兇手會想到將屍體藏在水芥菜田裡。”
“是啊,藏屍的地點確實非常奇怪。哦,對了,剛才在你和伯林漢先生談話的時候,有件事我一直忍著沒說,那就是我發現,你在分析所有那些骸骨是屬於他哥哥的可能性的時候,都沒有提到左手上那個缺失了的無名指。當然,應該不會是你在看報時漏讀了吧?這難道不是一個關鍵點嗎?”
“你是說對於身份辨識的重要性?我看這沒什麼重要的,起碼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是這樣的。如果現在發現有個缺了無名指的人失蹤了,相信會為我們提供很重要的線索。不過我還沒聽說有這麼一個發現。或者,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名指是死者生前被截下的,那麼這也是很值得重視的發現。如今,這類證據同樣相當缺乏。也可能是死者在死後才被截下來的,這就得深究其原因了。”
“你的意思是什麼?我不太明白。”裡維斯一臉茫然地說。
“哦,我是說倘若警方檔案中沒有任何一個失蹤者是缺了無名指的,那麼就可以推測死者可能是在死後才被截下了無名指。如果真是這樣,有關動機的問題就會浮現出來了。兇手為什麼要將死者的無名指截斷呢?這就不大可能是意外了,你覺得呢?”
“說不定那個手指本身是有問題的,比方說指關節畸形之類的,那樣辨認起來就很容易了。”裡維斯說。
“是的。但是與剛才所說的情形相同,如今並沒有發現手指畸形或者有類似特徵的失蹤者。”裡維斯望著我,眉毛向上挑了挑。
“那麼我想不出別的理由了,”他說,“拜克里,你怎麼看?”
我無奈地搖了搖頭。
“我要提醒你們,缺的是那根手指,是左手的無名指,這一點可不容忽視。”桑戴克說。
“啊,我明白了!”裡維斯興奮地說,“那是戴結婚戒指的手指!你的意思是,或許兇手因為無法取下戒指,所以乾脆強行將手指截斷了。”
“對,你說的沒錯。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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