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證婚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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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事實是:
從蘭迪公寓附近最鄰近的沃爾瑪、前往哥譚市政廳,可以只需要不超過二十分鐘的車程。在此先前,蘭迪都沒想象過、原來從這個a點到那個b點可以這麼近。
這就是有錢人都喜歡開跑車的原因嗎?為了節省時間?不是為了炫耀財富?因為時間就是金錢,省下時間就能去賺更多錢,那就是有錢人越來越有錢的真相?
蘭迪可以被自己的發散思維給說服。這邏輯沒毛病。
真正的事實是:
蘭迪秘密地被嚇壞了。被她自己,被布魯斯的“我願意”,被事情進展的速度、被這一切,她嚇壞了。
然而,做為一個標準的哥譚人,絕不透露出自己的被驚嚇只是基本原則。關於在哥譚生存的建議,第一條是任何時候你都得保持住至少表面上的鎮定,因為你不想被當成瘋子或被抓住弱點。
蘭迪寧可在內心花上雙倍的時間來處理龐大的資訊量,也不願意要求布魯斯暫停一下。所以,當布魯斯把她推進副駕座時,她才發現他們已經結完帳。當布魯斯把車駛出沃爾瑪停車場時,她的思路還卡在家傳戒指的部份。
“家傳戒指,但是現成……?”
蘭迪為自己的語無倫次皺起眉。她想表達的是:既然這是家傳戒指,怎麼馬上就拿出來了?像現成的一樣。
神奇的是,布魯斯有聽懂。
“從幾年前開始,我養成將家傳戒指帶在身上的習慣。”布魯斯說著,一邊踩油門換檔,同時轉過頭來、看著蘭迪微笑,“這枚戒指和我母親留下來的珍珠項鍊被設計為一套,你喜歡嗎?”
蘭迪張口,閉嘴,再張口,內心想的是:
留……留下來?是那種‘留下來’的留下來?
“這可太美了,比起鑽石我更愛珍珠。”她硬擠出一個微笑作為響應。
“啊,挺好,我母親也是。”布魯斯以鼻音回應,在把油門踩到底的同時,還能分神伸手幫她理順耳鬢的碎髮。
再次,蘭迪秘密地陷入最深的恐慌之中,被布魯斯開車的方式嚇壞了,更被自己右手無名指上可能是遺物的戒指給嚇壞了。
她告訴自己千萬要冷靜。這就只是布魯斯習慣把母親的遺物(天啊,遺物)帶在身上,這沒什麼,不是嗎?
世界上肯定有很多人會隨身攜帶至親好友的遺物,就想想有多少人會在愛寵離世後將其骨灰做成琉璃做成鑽石,相較之下珍珠戒指算什麼。況且如此一來,當布魯斯遇上他一見傾心的物件時,就能馬上求婚。
有錢人的世界是什麼?
有錢人的世界是:我來,我見,我征服。
是:我看見,我喜歡,我想要,我得到。
蘭迪再次被自己的思路給說服。這說得通。
再者,這總不可能是布魯斯騙婚她。就算是騙婚她,等到了明天,那也一切歸零。想到這蘭迪就大大放了心,反正不管今天她再怎麼瘋狂、再怎麼鬧騰,過了今晚,就全都不作數。
就想象這是仙度瑞拉的魔法──bibbidi-bobbidi-boo。
“請問新娘的id和父母姓名是?”市政廳的登記負責人問。
“什麼?”蘭迪回答。
什麼時候起,他們已經抵達市政廳?又什麼時候起,她已經站在這裡?
負責人在櫃檯防彈玻璃後斷然抬頭,隔著金絲眼鏡,以一種漠然、但百分之百質疑蘭迪智商和這段婚姻合法性的眼神看著他們。
布魯斯傾身向前,將手放到光滑明亮的花崗岩檯面上,掌心向下,態度仍然溫和,但氣勢忽然就不一樣了。
“我相信已經有人向您說明過這裡的情況,”布魯斯說著,瞥了眼負責人的名牌,念出對方的名字,“親愛的,能不能請你稍微幫我這點小忙,別對我的尤莉過於苛求?”
他停頓一下,笑了起來,“又或者我可以再次致電市長,請他到場說明。”
儘管布魯斯的微笑不尖酸刻薄,態度平易隨和、甚至談得上是溫柔,姿態輕鬆,從他語氣間透露出的資訊卻全都是不容拒絕,字裡行間的牙齒比鯊魚更尖更銳利。
“親愛的?”蘭迪皺起眉,低聲嘀咕。
負責人在短暫驚慌後快速恢復過來,毫不猶豫批准他們的申請。
“證婚儀式為你們安排在三十分鐘後。”負責人告訴他們,更給了一張地圖指路,上頭用紅筆清晰畫出如何前往證婚處,“如果新娘需要補妝、更衣,拐角有化妝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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