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出軌的代價(9)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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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隻好我替你說了。7月25日,你把黃民忠邀請到長江遊玩,因為黃民忠和你的相貌非常相似,他是你證明有不在場而找來的替身。”
“你們在天山購物中心門口見面,然後去逛商店,你在購物中心買了兩套同一尺碼的夢特嬌襯衫和褲子,讓他穿上,在這之前,你把頭髮理成和黃民忠一樣的髮型,之後,你假裝說公司有急事,叫盧小華來接待黃民忠。”
“這時你騎越野摩托車從金銀山上的越野賽道向濱河飛馳而去,憑著你多年在野外練就的車技和對這條賽道的熟悉,只用一小時多就趕到濱河,然後直奔金輝小區,進入小區後,為了防止你在殺人現場留下頭髮、皮屑、口痰之類的物證,你躲在陰暗處,把早已準備好的緊身衣、頭套、手套、腳套穿戴上,用盧小華給你的鑰匙,悄悄開啟王春月的房門。”
“這個時間王春月正沉『迷』於韓劇《布拉格之戀》之中,根本沒發覺死神正向她靠近,你走近王春月,用左手一下子卡住她的脖子,她沒來得及叫出聲來,你右手上的刀已經『插』入她的心臟,你怕她沒死,接著又再補了一刀。”
“當你確認她死之後,把王春月的房門關上,從容地走下樓,騎摩托車從原路返回長江,你從圍牆翻入泉源小區,再從小區大門走出去,和在棕櫚酒家等候的盧小華會合,一起吃宵夜,慶祝你殺人成功。”
“這樣你就騙過泉源小區的保安和棕櫚酒家的員工,而此時,黃民忠已經被盧小華灌得爛醉如泥,躺在你家的床上呼呼大睡……”
“警官,我真佩服你的想象力,證據呢?”肖青一臉不屑。
“別急,你說你那天晚上喝醉了,一直在家睡覺,可是透過我們對移動公司的調查,7月25日晚上7點41分到10點28分,你的手機曾經漫遊到濱河市,這你怎麼解釋?”
“這……我……我也不知怎麼……一回事……可能是被高手盜用吧?”肖青的臉『色』一下脹得通紅,前言不接後語。
“就算你這個解釋勉強過得去,你曾經說過你不認識王春月,也從來沒去過她家,但是你卻在殺人現場留下了證據。”
“不,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留下……我……你在詐我!”肖青突然意識自己差點失言,馬上打住話題,一張大嘴o著不動了……
“如果我們辦案是用詐人來辦的話,那每個警察都應該去學詐騙術了。你雖然聰明,但也有馬失前蹄的時候,你把身體包裹得密不透風,以為不會在現場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但是,因為你第一次殺人,心裡非常緊張,加上那晚的氣溫高達到36度,你大汗淋淋,你的頭套吸不干你的汗水,它滴在了王春月的沙發上。”
“你憑什麼認為那是我的汗水?”肖青『色』厲內荏地叫起來,手在微微發抖。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我們從醫院帶回了你的血樣,和你滴在王春月沙發上的汗樣做了dna比對,兩者完全相同。”
“我和她素昧平生無冤無仇,幹嗎殺她?”肖青眼裡流『露』出極大的恐懼,但把殺人動機當作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你是和盧小華交換殺人,因為這樣,我們才很難找出你們的殺人動機,盧小華幫你殺你老婆馬明花,你幫他殺王春月,後來你有些後悔,可盧小華一再『逼』你,併為你找到一個以為是萬無一失的殺人方法,你只好抱著僥倖心理去殺人,但你很緊張害怕,所以你才會把汗水留在殺人現場,說吧,說說你為什麼要殺害馬明花?”
肖青一聽,一下子癱軟在椅子上,額頭上的汗水下雨似地淌下……
第三十一節偷拍老婆紅杏出牆
肖青說:我是一個攝影師,平時靠給報刊拍攝照片為生,但我的攝影作品沒有多大藝術價值,所得的稿費並不高,加上馬明花很喜歡打麻將,而且輸多贏少,所以生活得很拮据,但我非常愛她,她肌膚如雪,面若桃花,五官精緻,身材一流,而且明眸善睞,一舉手一投足都牽動著我的視線,我唯一的驕傲就是娶了她。
雖然我們結婚6年了,但我對她的愛和激情一點也沒減少,反而與日俱增,她是我的心靈港灣,我的精神依託,我生活的全部熱情,為了她我可以付出一切,哪怕我的生命!
雖然她的歌舞團解散了,下崗了,但我沒有嫌棄她,我把所掙的錢全部交給她,說來讓人笑話,她常常只留給我10塊錢,最多不超過100塊,但我沒有怨恨她,朋友同事常常笑我是“妻管炎”,我無所謂,怕老婆並不一定是壞事,有時她打麻將輸個精光,會拿我出氣,罵我沒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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