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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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累、責難、病痛……這一切一切她都可以忍受。只是,當孩子問起“爸爸到底在哪兒”的時候,她總是以淚洗面,無言相對。
她的心碎了多少次啊!
常常,她覺得自己力不從心,夢想結束這種磨難,拔腳而去。可是,她又太懦弱寡斷,難以將心中的他拒之門外。在生活和精神的重負下,她被壓得體碎難支,就要失去自制了。只是看到這個愈長愈大的孩子,她才咬緊了牙關,頑強地在這即將毀滅的邊緣匍匐前行。
“忽聽得鑼鼓喧,不怨我寒窯十幾年──”
大街上的喇叭裡,高亢的梆子腔響起來。王寶釧與夫久別重逢的激動心情,撩撥得她心裡癢癢的溢位了淚花。
“娘,你哭了。”孩子擔心地走進屋子來。“那個人是幹什麼的,他老說什麼市長市長的?”
“孩子……”她撫摸著那張稚嫩且虎虎有生氣的臉,心裡泛起一股驕傲和溫暖,“去,到你孫大爺的海鮮店裡去買嚇……”
“娘,那嚇……可貴啊!”
“孩子,去吧,只要你愛吃,娘不心痛錢啊!”
她把小紅蝦的頭尾扯掉,剝去殼,沾了沾作料,然後親手塞到兒子的嘴裡,看著他一口一口地把那白嫩的蝦肉嚥下去,臉上樂得笑開了花。
“娘,那人惹你生了氣,你怎麼還這麼高興?”孩子吮吸著蝦皮的餘汁,奇怪地問著她。
“嗯……”她心裡一激動,埋藏在心中、憋了十幾年的一句話,一下子像水庫開了閘門,轟地一聲吐了出來──
“孩子,你爸爸,他回來了!”
“啥?爸爸!”
孩子一驚,一雙竹筷掉在了地上。
“爸爸──他在哪兒?”
夜間八點多鐘了,省委大樓裡的會議室仍然是燈光閃爍。一次艱難的省委常委會議還在繼續開著。
最後一內容,愁得這些省高階政要們直晃腦袋。
省委最近接到一封聯名上靠信,狀告中央部委下派幹部──薊原市市長庚明。
“狀子”內容有六大條:
㊣第1章 … ~腐蝕省財政幹部,騙取資金。~㊣
2蔑視市委領導;狂妄自大,越權處理幹部。
3結黨營私,培植親信,營造礦山機械廠政治特區。
4無視中央號令,擅自進行機構改革;推行公務員下崗制度,機關人員怨聲載道。
5迫害民營企業家,干擾司法部門辦案。
6違犯計劃生育政策,婚納妾生子。
“前面五個問題,我已經瞭解過了。這些事情都是請示市委同意了的。算不上什麼問題。”省委書記聽大家議論了一陣子,開始談自己的看法。“只是這最後一件事,不可小視。”
㊣第70章 … ~省委常委會~㊣
“這是別有用心。是拆臺。是拆薊原的臺,也是拆省委、省政府的臺。”省委書記說完,省長就發言了。今天,一聽說討論庾明的“問題”,省長的火氣特別大。
“省長同志,聽我把話說完嘛!”書記敲了敲桌子,提醒他注意態度,“當然了,關於這件事,我們還沒有確鑿的證據……”
“書記,我插句話吧。我對這事瞭解過了。納妾這個詞有問題。”政法委書記說:“
什麼是納妾?是在婚姻之外把別的女人養在家裡過夫妻生活。庾明同志沒有這麼做嘛!人們都反映,庾明同志的婚姻一直是安定的。若不是他的妻子紅杏出牆,離婚的事不會發生。另外,庾明婚後很少回家,與那個花美蓉基本見不到面,怎麼叫納妾?說得嚴重一點,不過是兩個人年輕時談戀愛,有點兒越軌行為罷了。”
“嘿,你說得輕巧!”省委書記瞥了政法委書記一眼,“關鍵是有這麼個孩子!孩子……聽說庾明同志還 認下這個孩子,這讓我們更被動了。”
“認下就認下。這怕啥?”總工會主席坦誠地談了自己的意見,“庾明同志不是已經離婚了嗎?離了婚,按照法律可以再娶。那麼,他為什麼不能再娶花美蓉?花美蓉都快四十歲了,為什麼不能帶個孩子來嫁?”
“好了好了。”省委書記覺得大家發言有些偏激。因為對庾明偏愛,把原則都捨棄了。“同志們注意,我們現在不是討論一個普通幹部的生活作風問題,是中央機關下派的一名高階幹部的去留問題。”
聽到這兒,人們又沉默了。看來,庾明這一關,不大好過了!
“關鍵的問題是:庾明同志還能不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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