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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呂偉快要炸了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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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歸控制,雖然控制住了嘴上飆髒話,但是心裡面該吐槽還是吐槽。 呂偉內心瘋狂輸出。 不是,咱不是在進行正常的辯論嘛? 你直接掏出絕招? 我提了把槍,你反手把火箭筒拿出來了? 你早點掏出來我還能防禦一下,可是現在... 他已經進行辯述過了,想要再進行反駁,等於說推翻先前自己的說法,肯定會被蘇白抓住小辮子一頓輸出,到時候麻煩的還是他自己。 太難了! 呂偉揉了揉眉心。 這個蘇白,是怎麼把他饒進坑裡了的?! 不僅僅是個坑,而且是個大坑,是個深坑巨坑! 怎麼蹦都蹦不出來的那種。 破防了破煩了。 如果按照這種辯護思維繼續辯護的話,他肯定會被對方給帶進坑裡,想爬都爬不出來。 長呼了一口氣,數秒以後,呂偉整個人才冷靜下來。 執法方提供的依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他是檢方沒有錯,可是想要推翻執法方的依據,這不開玩笑嘛。 呂偉看著嘴角微揚的蘇白,有點破大防了,又長呼了幾口氣,才冷靜下來。 蘇白滿臉笑意的望著呂偉。 你不是一直能夠沉得住氣嘛。 繼續啊! 有本事別破防了! 我這一招直接絕殺! 摁在地上,想爬起來都起不來的那種。 讓呂偉自己不得不承認,齊豐不是故意犯罪。 想要推翻也行,頭鐵去和執法方剛,當然,大機率是剛不過的。 只要目前判定不是故意犯罪,屬於應激犯罪,情感性犯罪。 那麼藉此就可以判定齊豐屬於正當防衛或者是防衛過當。 這兩者無論是哪一種。 齊豐都不可能判處死刑。 正當防衛是無罪,防衛過當考慮到當時的情況和因素,從輕處分,不可能判定死刑。 目前來看,已經可以判定齊豐不是故意犯罪,這場訴訟就算是勝訴了。 還是那句話。 拿錢辦事,打官司,就要盡全力,勝訴是基本的,勝的多了,那才是真本事!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這兩個只相差一個字,所帶來的差別,可是很大的! 蘇白現在能夠確保齊豐不是故意殺人,大機率可以判定為防衛過當。 但是他不能夠保證齊豐判定正當防衛,因為這需要審判長和兩位審判員組成的合議庭成員來進行判定。 最關鍵的在於審判長! 所以,法庭陳述也是一個關鍵點。 並且,對於這場庭審來說,最後的陳述階段才是重中之重的關鍵點。 咚咚! 審判臺上,林友平看著依據材料,敲響了法槌: “訴訟方的申請透過,請問檢方是否能夠提供新的證據或者是辯解依據?” 聽到審判長林友平的聲音,呂偉意識到針對於齊豐是否是故意犯罪的這個辯護點,自己輸了! 他心裡清楚,就算是他頭再鐵,也剛不過執法方! 輸的原因... 就是掉進蘇白挖的坑裡了,被反將了一軍,要不然也不會陷入這麼被動的場面。 沒辦法。 庭審辯護,被對方抓住一個問題,對方肯定就死咬著這個問題不放。 但是辯護還是要繼續辯護的,辯護可能輸,不辯護直接輸。 在他的程序正義裡面,殺人就是需要接受司法最嚴厲的審判和判決。 必須要以最重最嚴的判決來進行判處。 尤其是齊豐連殺兩人,就算是正當防衛,可這在他看來,不判處死刑,就不算是司法正義! 呂偉整理好自己的情緒,臉色嚴肅的抬頭看向審判長: “審判長,我方沒有新的證據...” “但是我方認為...” “審判長,被訴方沒有新的證據,我方認為下面的論述與辯護無關。” 蘇白搶斷。 不給呂偉任何的機會! 呂偉:??? 我話還沒說完呢,甚至才剛準備說呢,你就打斷? 咚咚! 林友平微微皺眉,敲響了法槌:“訴訟方律師不得干擾司法程式的進行,在這裡提出提醒一次!” “如果有下次,將會提出警告處分,訴訟方律師注意庭審紀律!” “好的審判長,我方會注意庭審紀律的。” 蘇白認真開口,笑著看向被訴方席位。 咚! 法槌再次敲響,林友平轉頭看向呂偉: “檢方沒有新的證據,那有沒有新的辯護意見?” 呂偉目不轉睛的盯著蘇白。 不是,你幹嘛? 他本來是打算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再加上點法律辯解,影響審判長的意向,結果呢。 結果他還沒有開口,蘇白就把他的話打斷了。 雖然說是正常的程式和做法,可是...有點沒底線... 律師為了勝訴的確可以沒底線,但呂偉打過這麼多場官司,這一次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庭審現場這麼無語! 不止是無語,是很無語。 現在審判長問他有沒有新的辯護意見,他怎麼說?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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