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雨夜歌謠(十六)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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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夢像是被迎面而來的一記重錘給砸懵了。她自以為的詭計竟然在一個照面就被對方拆穿得七零八落,而對方卻隱忍不發,跟沒事人一樣與她閒話家常,直到現在一擊斃命。 她閉了閉眼,滿心都是絕望與後悔,這些負面情緒宛如潮水般淹沒了她。 許戈拿出檢驗報告,翻開一頁伸到她面前:“你臥室的窗臺上有一個新鮮的腳印,外面空調外機上的灰塵被蹭掉了一大半,窗沿、外牆上都檢測出了你的指紋,機架上檢測出了人體皮屑與微量血液,確認與你的DNA相符。” 常夢垂著頭,不去看眼前的證據。傅斯瑰已經描述得極為詳細了,就好像昨天夜裡一直有一雙眼睛冷冷地注視著她這些可笑的舉動。 “常夢!”許戈忽然高聲喊了一句,嚇得她一個哆嗦,“那個兇手意圖殺害你,他曾經尾隨過你,他知道你的住處,知道你上班的地方!昨夜丁寶月做了你的替死鬼,你覺得他會就此滿足從而收手嗎?這樣一個窮兇極惡的歹徒還在逍遙法外,你難道不會感到害怕嗎?現在就算我放你出去,你踏出市局大門後,還敢再回去嗎?” 這幾句話刺破了她心底最深的恐懼,她抖如篩糠,好像隨時都會暈倒。 許戈雙手撐著桌沿站了起來,上身前傾,幾乎湊到了常夢的面前,他的目光冷肅,凝視著她的眼睛,一字一頓道:“你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將自己知道的東西完完全全地說出來!這不是為了誰,這是為了你自己。幫助我們儘快抓住這個惡魔,才是你自救的唯一辦法!” 常夢抖了半天,終於斷斷續續地開口了:“我也不知道他長什麼樣……昨天他一直裹在雨衣裡,我沒……看清他的臉。我只看到他進門之後,就一把抓住了丁寶月,丁寶月想逃,但是被他一刀捅在胸口,就、就倒在地上不動了……”她嗚咽著,眼淚撲簌簌地落下來,“然後,他……他就蹲下來,把手伸進丁寶月的衣服裡猥褻了她……” 許戈冷靜地打斷了她:“他猥褻了被害人多久?” 常夢胡亂地擦了把眼淚:“我、我不清楚……也許五分鐘吧……然後,他就走了。我一直躲在窗外不敢動,又等了好久好久,確定他不會再回來了才下來……” 許戈又一次打斷了她:“為什麼不立刻報警?” “我……我那時候被嚇傻了,腦子一片空白,什麼也不知道……而、而且我害怕警察會以為兇手是我引過去的……” 許戈對此不置可否,但也沒有繼續糾結這個問題:“還有什麼細節?你再仔細想想。” 常夢皺著眉頭想了一會兒:“他……動手之前好像在唱歌。” “唱歌?唱什麼歌?” “小兔子乖乖,把門開開,我要進來……”常夢低聲哼唱了一遍,這首耳熟能詳的童謠聽在眾人耳中,沒有一絲一毫的溫馨,反而透出詭異的惡意來,令人不寒而慄。 許戈和傅斯瑰對視一眼,他翻出一張照片,是第一名被害人宋子欣被殺前便利店的監控探頭拍下的截圖。 他指著照片上的灰雨衣問常夢:“是他麼?” 常夢只是看了一眼,就止不住地渾身顫抖起來:“就是這件雨衣……” 從審訊室出來,許戈長長地吐出一口濁氣,側頭問傅斯瑰:“她說的是真話麼?” 傅斯瑰想了一會兒,點了點頭:“是真話,不過,她還隱瞞了很重要的資訊。” …… 原定於下午一點的會議推遲到了下午五點。雨後的天空足夠晴朗,夕陽點燃了雲層,渲染了半邊天空的紅暈。 “被害人丁寶月,23歲,江省宣市人,在Miss You夜總會工作,人際關係較為複雜。9月28日,也就是昨天夜裡11點左右被兇手入室殺害,之後兇手對被害人進行了猥褻。兇器推測為三稜槍刺,致命傷一處,在左胸,兇器、殺人手法、死因均與9·21案一致。經目擊證人、被害人的室友常夢指認,兇手身穿灰色雨衣,與9·21案監控錄影中的嫌疑人身形一致,可以推斷此案兇手與9·21雨衣案兇手為同一人。此外,案發現場的血腳印與水巷斷牆上發現的腳印一致,確認為同一人留下。” 林軒一口氣說完,投影上同時貼上了兩起案件的關鍵點對比,方便大家一目瞭然。 許戈轉向賀平:“老賀,你們去Miss You走訪的情況怎麼樣?” 賀平:“那邊不是很配合,而且不太乾淨,我們已經和治安打過招呼了,先讓他們停業整頓幾天再說。丁寶月算是他們那的‘頭牌’,平時為人比較張揚,說她壞話的人不少。但她似乎交往了一個有些勢力的‘男朋友’,因此夜總會上上下下都捧著她。至於常夢,性格與丁寶月截然相反,沉默內向,平時存在感很低,因為一直不肯出臺,還被她們的領班罵過不少次。” 許戈摸著下巴“唔”了一聲:“也就是說,這個常夢雖然被丁寶月拉下水了,但還沒有完全沉淪。” 他輕笑了一聲,露出幾分不置可否的神情。 賀平謹慎地回答:“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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