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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你們年輕人有熱情、有闖勁,至於一些律師工作的經驗,還得靠你們自己多去摸索實踐,只要你們善於學習,肯定進步神速!”
闞海為自己能認識這樣一位豁達開通的律師事務所主任而深感榮幸。
“有一件事,我想請許主任幫我一個忙,不知可不可以?”
“那要看我們所裡有沒有這個能力了,另外,還要看違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和我們所裡的規章制度。”
“是這樣的,我原來在縣政府大院裡的寢室,因為,現在沒有在裡面上班了,所以……。”闞海不好意思說下去,臉夾緋紅。
“你是說幫你找寢室的事,是吧?”許主任問道。闞海點了點頭。
“這個麼——這個事情——我得跟張局長彙報一下——這樣吧,你先在你縣城的朋友家裡借宿幾天,等我們局裡研究後再回答你,怎麼樣?原則上,我們這裡聘用的人,都是自己找地方住宿、吃飯的……。”許主任顯得很為難地說道。見此,闞海很想說:算了吧,就當我沒提過。可是,在這天堂鎮,如今已舉目無親的他,還可以依賴誰呢?——哥、嫂早已跟自己斷絕了往來……歐陽松既當了史立成的女婿,又當了縣財政局的局長……呂曉雲已經當上了縣監察局局長……楊山早已不在獅子峰上了……熊建兵現在卻住在外地的監獄裡……自己原來在縣政府那邊的單身寢室,早在兩年前就被政府辦公室以“不是政府機關的幹部”為由給攆出去了……除非打旅館!可是,住旅館一天僅旅館費就得花十幾元錢(縣城裡最差的也得十元),而自己身上僅有兩、三百元的兩、三年來唯一的積儲,剛剛加盟律師事務所,還沒有找到一分錢,還不知道到底何時能找到一分呢,這樣的處境,怎麼能冒然的把維持吃飯這一基本生存條件的費用,用於支付旅館費呢?
因此,闞海對於許主任的為難,也只能是苦笑迎之……
律師
直到闞海正式在雲江縣律師事務所執業一個月後,他才發現:在雲江開展律師業務並不象當初許主任給自己介紹的那麼樂觀。每天到所裡來諮詢的人次倒是不少,但真正最後要聘請律師打官司的顧客卻並不多。在雲江縣境內,不管是縣城的律師事務所,還是設立在鄉、鎮的各法律服務所,都沒有對諮詢業務設立收費,一切諮詢都是免費的。形成這一慣例的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是由於雲江縣是全省有名的貧困縣,廣大城鄉人民的經濟收入十分微薄,特別是近一年來全縣境內持續的乾旱,使各鄉、鎮的農業生產大受影響,並且,已經有許多鄉鎮的農民連正繳的農稅提留都不能按時上繳了。與此同時,縣裡的各企業生產經營效益也大幅度滑坡,有百分之八十已經停產或半停產,正待破產,與此相應的,當然是工人收入的下降,導致城區的各行各業也不景氣。因此,百姓口袋裡沒錢,何來錢請律師打官司?另一方面,雲江縣的法制環境也很不樂觀,這也是導致人們不願花錢請律師打官司的一個重要原因。往往,當事人即便是有充分的理由打官司,但是,如果在縣裡或市上乃至省上沒有丁點兒關係,或本錢不多,也是很難打贏官司的。要打贏一場官司,每位當事人必須付出比法院所收訴訟費或律師代理費多得多的費用或代價,用於對各個法庭的法官或院領導進行‘勾兌’,否則,即使你再有理,也難以在雲江的法院打贏一審官司。如果你輸了官司後要上訴,除非你具備兩個條件:要麼,你的案子百分之百是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要麼,你在市法院乃至高階法院或市裡、省上有相當的關係。否則,中級法院二審時是很少改判一審判決結果的。同時,這裡面也有上下級法院之間那種‘剪不斷、理還亂’的神秘關係。最後,如果你缺少上述條件,即便你耗盡財力物力最終打贏了一場官司,你也只能是‘贏了官司輸了錢’而已。法院判決後,你還得面對案件的執行這一關,在這一關,如果你欠缺關係,你同樣只不過是花大價錢買一張判決書而已——法律的‘空頭支票’!
因此,時間一長,老百姓便不願意花錢打官司了——與其說是不願,不如說是怕!往往,他們之間一旦發生糾紛,要麼是私了;要麼乾脆‘寧肯’受屈、不分黑白。即便是完全站得住腳的糾紛,當事人也要仔細權衡利弊,精心計算最終到底能夠挽回多大損失後,才會開始行動。與此相應的,如果是非得要請律師代理,那往往當事人首先考慮的並不是代理律師的法律知識水平和辯論口才,而是看他有無‘關係’——與法庭的法官的(包括一審、二審等)、或法院院長的;與縣上或市上有關要害部門的領導們之間的……否則,絕大多數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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