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求收求票) (第1/2頁)
東邪007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第一天不行,第二天再上;第二天不行,第三天再上;第三天不行,第四天再上;第四天……
堅持不懈,直到成功。
總有一天怪鳥會放下心中警惕,然後便可放出小蚊子,一戰功成。
呃,第二天還真不行,因為如果規律沒有出錯,第二天將是怪鳥休息一天,所以它根本就不會來到“太陽窩”,小蚊子當然根本就沒有下嘴的機會。
這個沒事,它不來挺好,一會正好可以安靜地享受一下這難得的“日光浴”,順便證明一下自己還是活在陽光底下的人,而不是活在暗無天日的陰曹地府。
活著,比什麼都好。
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這不,該死的賊老天居然在該林小凡享用陽光的時候,悄悄地讓太陽閉上了眼睛。
這……
只是想曬一曬陽光而已,這個要求很高嗎?
要不要這麼吝嗇了,連這隔日隔日曬曬太陽的權利都三番五次地剝奪?馬丹,賊老天,有本事你明天也讓太陽閉上它的眼睛啊?真是的,好不容易輪到自己享受“日光浴”,卻遭受如此的對待,說好的人權呢?
真是日了狗了。
果然,怪鳥先生就像被賊老天眷顧的幸運兒一樣,第三天它出現的時候,太陽光也準時出現,兩“人”好像早就約好了似的。
看著怪鳥先生懶洋洋地享受著陽光,露出一副愜意無比的表情,林小凡真是鬱悶極了。
鬱悶歸鬱悶,林小凡當然不會不知輕重地上前開搶,他已經很清楚地認清楚現實:以自己目前的狀況,是絕對搶不過怪鳥先生的。
識時務者為俊傑,自己總不能每一次都它給“放風箏”吧!
雖然扇飛也沒什麼大礙,但是何必呢?一人一天不是挺好?前世許多大城市的私家車還分單雙號限行呢,不也是隔天一次?
如果真喜歡受虐,直接以頭捶地或者將腳伸進水湖裡讓食人魚啃食即可,但不著激怒怪鳥先生不是?
須知萬一這貨真怒了,將自己扇暈,然後吃掉——這他麼的找誰說理去?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所以沒事不要生事,自討無趣,自絕死路。
沒有把握的事情千萬別做……或者少做。
林小凡依舊沒有讓小蚊子出手,因為他沒有十足的把握,哪怕它早已經將小蚊子早早隱藏在怪鳥先生的隱藏之處,而且就是它伸腿的可及之處,簡直小蚊子只要長嘴一伸,就能夠得著“獵物”。
但林小凡不敢讓小蚊子冒險,因為成功的機會往往只有一次,一旦一擊不中,極有可能就有殺身之禍,所以他希望能對怪鳥先生多瞭解一點,哪怕它的警惕之心再弱一點,小蚊子一擊必殺的的機率就會增大許多。
小蚊子不出手——呃,不出嘴,林小凡便有十足的把握它不會被怪鳥先生所發現。因為小蚊子雖然體內還保留著部分有機肉體,但就外在來說,它更像一個沒有呼吸和動作的機械體,與太陽窩之處旁邊的泥土幾無差別。但是如果小蚊子有所動作,哪怕它的動作幾近無聲,但誰知道怪鳥的實力幾何?萬一被它發現了,然後做出比小蚊子更快的反應速度呢,那可怎麼辦?須知小蚊子除了這個契約神通,以及具有一定的防禦能力,可是沒有其他任何攻擊能力的。
小蚊子當然不會主動出手,它是完全服從林小凡意念指揮的最忠實僕人。
林小凡明白,別看怪鳥先生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但是將心比心,誰又知道這貨不是外鬆內緊——表面上若無其事,完全不將林小凡放在眼裡,可是實際上卻蓄足了勁,只要林小凡稍有異動,它便會發動雷霆一擊?
小蚊子的存亡,林小凡損失不起。
怪鳥先生的怒火,林小凡同樣承受不起。
所以,該等還是得等,衝動是魔鬼。
他等得起,他有的是時間。
怪鳥先生曬完太陽,搖步離去……
“咦?好像有點不太一樣了哦!”
林小凡望著怪鳥先生那消失的身影,突然覺得自己好像發現了什麼——似乎怪鳥先生的身形變小了一點點。
難道是錯覺?
不對啊,自己在天雲大陸雖然修為不高,目前還算是極為普通的存在,但是上一世在地球,曾經可是實打實的牛逼一兵,不說什麼過目不忘,但是像這種記住事物形態大小的本領還是有的。
還有,記得剛才怪鳥先生的來處好像不是它剛才
《一塊板磚拍死你表情包》 第88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求收求票)(第1/2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