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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寶寶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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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最從來沒掩飾過對盛意身體的喜歡。 十九歲的女孩,剛剛發育好,整個人像是含苞待放的花朵。 盛意更嫩更嬌,得是帶著露珠的那種。 小花朵生日剛過,陳最就迫不及待在陳家主宅破了她。 陳最向來對別人挑三揀四,以前應酬聚會帶女伴,她們吃相不好,又或者有些小陋習,陳最就再也沒搭理過。 盛意在他面前出過的洋相很多,他居然沒覺得厭煩,甚至覺得這傻妞怪有意思的。 既然蔣琬非要把她的女兒往他懷裡推,他倒不如順水推舟,索性就讓盛意跟了他。 陳大少爺可不是個會照顧人的,他只會自己享受。 盛意練過舞蹈,身子骨柔軟,他就喜歡刻意把人折成各種姿勢。 往往這個時候,他也是最會說話的。 甜言蜜語哄得人心臟都要跳出來。 尤其是盛意那一雙明湛湛的眸子。 每次陳最看著她那雙真誠無瑕的眼睛時,就覺得心裡像是被小貓爪一下一下地撓。 非要折磨得她喘不過氣受不了才能止住心底的癢。 年少的時候對這方面好奇,陳最往往沒什麼節制,他們經常在陳家主宅廝混。 在主宅舞蹈室被陳瑾升抓到過一次後,陳最索性就帶著盛意搬了出去。 這下就更方便了。 和陳最親近的朋友都知道,他在玉柳別墅藏了位“嬌”,寵得不行。 沒金屋藏嬌之前,陳最還會給身邊的女孩子一些機會,比如帶出去吃個飯,應付個局什麼的。 漸漸地,陳最不要女伴了。 又過了段時間,平時煙不離手的陳最連煙都戒了。 他們圈子裡的朋友玩的花,很少有隻專情一個女人的。 本是浪子不歸客,卻因佳人入紅塵。 有人把圈裡評價陳最的話如實轉告給盛意: 陳最以前就是混蛋一個,傷了不少姑娘的心,現在倒好了,浪子回頭,一頭扎入情網中,回玉柳別墅比去各類娛樂局要積極多了。 盛意沒否認。 但她知道不是這樣的。 他們兩人的關係一直都是陳最主導的。 她最先動情,最先喜歡他,所以才會一直這麼被動。 對於男人而言,愛和性是可以分開的。 陳最喜歡她的身體,甚至可以用迷戀來形容。 但那又怎麼樣,他不愛她。 他可以在包養她期間和別人聯姻,可以在和她吵架後接連兩三個月不聞不問,甚至在她擔驚受怕可能懷孕的時候,只淡淡地回應一句,讓她把孩子打掉。 他從不解釋和別的女人的緋聞。 永遠都是那麼的乖張,縱意,自我。 盛意經常會有這種錯覺。 或許陳最也是有一點點喜歡她吧。 這點喜歡遠沒有她的喜歡來的熾熱,純粹。 他對她更多的是佔有慾,就像一個從小養到大的寵物,精心打扮,極盡寵愛,所以被別人摸一下,碰一下,他都要失控。 無關愛情。 陳最毫無疑問是同齡人裡的佼佼者,處於社會金字塔的頂尖。 在強者眼裡,人與人的關係,只有馴服和被馴服的。 陳最馴服了盛意,所以失去了溝通的必要。 他的處事邏輯非常簡單。 他要盛意乖,聽他的話,臣服他。 是那種從靈魂到肉體上對另一個人的徹底臣服。 陳最是一個內心極度驕傲,甚至到傲慢的人。 如果盛意對他沒有致命的吸引力,他又怎麼會在她出現後,只對她一個人青睞有加? 他太沉迷她的身體了。 沉迷到只要他有需求,不管什麼時候,什麼地點,他都隨時有可能召喚盛意。 陳最大三之後是該去歐洲讀的,早就規劃好的求學路線。 他只在倫敦呆了不到一個月就自作主張回了北市,別人問起這個時,他總說水土不服。 只有盛意知道,去歐洲求學一個月,他飛回來五次,次次都是為了要她。 剛好那幾年盛意剛進娛樂圈,合作的男明星太多,陳最的佔有慾也在那個時候也達到峰值。 他一手操控盛意的合同,定了許多不合理的規矩,又親自把控了一年她的各類經紀合約後才肯放手。 這兩年兩個人忙起來,身體上的交流少了很多,矛盾也就出來了。 尤其是盛意事業登頂後,她有了更寬更廣的舞臺,有了幾千萬粉絲的喜歡。 她不再是那個剛到北市,要含胸低頭走路說話的小鎮女孩了。 這幾年,陳最教會了她太多事情,也讓她失去了太多自我。 她不想再做一個只靠身體去討好別人的人了。 她想要的是一份對等的感情。 這幾天陳最對她格外地好。 發宣告哄她,痛經時照顧她,應酬地再晚也沒忘記回別墅陪她過夜。 她很心動,才會問鼓起所有勇氣問出這句: “你喜歡我嗎?” 陳最根本就沒懂她的意思,更不明白她問出這樣一句話是要鼓起多大的勇氣。 陳最甚至還將頭埋進她的頸窩裡,深吸著氣,好聲好氣地求她: “這兩個月要憋死我了。”他拉著她的手往下引導: “寶寶幫我弄出來好不好?” 他想得太混,滿腦子都是那些事兒。 一到這個時候,他就叫得格外好聽,“寶貝兒”“寶寶”一聲又一聲,甚至有些語無倫次。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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