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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香江花月夜(上)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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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下午,阿金家中。

身穿黑色一字肩晚禮服,戴著長筒黑絲絨手套的阿金,一邊幫陳繼祖補妝一邊向他傳授著經驗。

“這種滿月酒呢,說白了就是阿sir找個理由聚會外加收錢。和那些黑道大佬過壽沒什麼分別的。去赴宴的,要麼是警官要麼是黑道,其實說穿了大家沒什麼分別都是混混,無非一個有牌一個沒牌。偶爾也會有一些生意人,多半就是有求於他們,或者被拉來當冤大頭,那種就不用管了。這種聚會說穿了,其實就是吃喝嫖賭。再就是送一份厚禮,其他都無所謂。”

“那我穿這樣是不是不太合群。”

陳繼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深色西裝、巴里摩爾領襯衫,以及阿金剛剛幫自己紮好的花格子領帶。衣服倒是不差,就是總覺得穿搭風格是一比一照搬那位功夫巨星布魯斯·李。

如果真如阿金所說,今晚需要和那麼一群人在一起吃喝玩樂,這套打扮是否會顯得不協調。

今天,就是那位陳沙展陳晉寶給兒子辦滿月酒的日子。萬佳明的邀約自己不可能不去,更別說人家之前幫了林映秋那麼大的忙,於情於理都必須出席。

按說是要帶林映秋同往,這樣既是一種誠意,也是代表自己有弱點,萬佳明不用擔心自己不受控制。只不過計劃沒有變化快,林映秋突然跑到寶島拍戲,沒辦法出面。

自己去不是不行,但是孤身一人前往,總覺得沒面子且不太對勁。正在考慮的時候,阿金一通電話,把自己叫到她的家裡。

“一個人去?被人家笑死!這種場合最重要的是什麼?面子阿!不管黑鬼哥多看得起你,如果自己撐不住場面,那也是沒用的。連個女人都沒有,還說自己有本事,鬼才信你!那幫人什麼德性我最清楚,穿金戴銀一身名牌,身邊帶一個美女,這樣才有資格和他們講話。出來混出生入死圖什麼?就是為了有錢撈有女人,帶自己老婆去已經夠丟人了,還要一個人去?怪不得林小姐叫你傻仔。再說o記的沙展給兒子辦滿月酒,客人裡

最多的就是黑社會。林小姐人是不錯,但是那種場面良家婦女應付不來的。如果不怕帶個老女人給你丟臉,還是我陪你算了。趕快過來,我幫你選衣服。”

直到那時候,陳繼祖才知道阿金居然也認識萬佳明。當然,是透過那個毀了她一輩子的探長認識的。

那時候萬佳明就已經是華人警探地下大佬級別,阿金和他見過,也和他某個小老婆很熟,屬於見面可以聊天但是沒什麼交情那種。

陳繼祖之所以從沒考慮過阿金,當然不是因為她不夠漂亮。恰恰相反,她如果真的不漂亮,也不可能當金魚時候賺的比木魚多,更不至於讓一個探長費盡心機也要得到她。

之前是她自暴自棄,表現出的狀態就比較頹。

自從生死擂之後,不知道是因為贏了錢還是因為麻煩得到解決,陳繼祖總覺得阿金現在整個人都變了樣子。

那迷人的笑容總是出現在臉上,整個人也變得陽光開朗,把自己叫過來不光彈了鋼琴,還拉著自己一起跳舞。在兩人伴隨著磁帶機裡面音樂聲起舞時,陳繼祖就發現,如今的阿金簡直可以用明豔照人形容。

在陳繼祖看來,三十出頭正值是女人的黃金時間。阿金的樣子本來就很美且氣質雍容,更有著傲人的身材,曲線玲瓏身段曼妙,舉止談笑間的成熟風情,吸引力遠勝過青澀少女。

只是那種場合很容易見到故人,阿金之所以選擇去明星那種地方做金魚,就是想要和過去的生活徹底告別。一旦見到那幫熟人難免觸景生情,萬一再被誰說幾句閒話,就更不妥當。

再說這次帶人去,也是送把柄給對方,如果帶阿金同行,那麼她以後說不定就會被牽扯到麻煩中。

“我早就想開了,港島就這麼大,人那麼多,避是避不開的。我馬上就要開店做老闆,少不了和人打交道。難道整天戴面具扮鬼僕啊?與其想著躲,不如想著怎麼面對。至於說麻煩什麼的,怕麻煩還做什麼生意開什麼店。你是很聰明也很勇,但是這種場合沒經驗,還是得我幫你。”

在陳繼祖的朋友圈子裡,的確以阿金應付這種場合的經驗最足。如何穿戴怎麼打扮以及準備什麼,都是她全程安排不需要陳繼祖費心。

雖然林映秋之前為了結婚拍照,給陳繼祖買了一套新衣服。但是那身打扮被阿金全面否定,只保留了手上的勞力士金錶,又挑了現在這麼一身給他穿戴整齊。

看得出來,阿金的心情格外好,自己精心打扮了兩個多小時,讓整個人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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