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尸位素餐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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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建築都堪稱雕欄畫棟,鑲嵌的則是木格花窗,只不過,與江州衙門不同的是,這個大堂里居然還有原告石和被告石,又叫做下跪石,也就是給原告和被告下跪的地方。
李盛無意間發現,屋裡是由水磨方磚鋪地地,這裡的磚上居然刻有“安成縣署磚”的字樣,這就說明這些磚是專門造窯定製燒成的,安成縣衙完工之後,這些窯和剩下的磚就都被毀掉了,而不是再提供給民間的建築使用,這也從某種角度上體現了官府的威嚴。
這個縣令大約有四十多歲,四方臉,肥頭大耳,目光凜凜,看起來道貌岸然,令人不怒自威,李盛不敢怠慢,連忙亮出了自己的“魚符”,表明身份。他的魚符長約六厘米,寬約二厘米,形狀像魚一樣,銅質的,上面有孔,可以用來系掛。
魚符相當於唐代官員的身份證,在唐代初年開始使用,武周時期,女帝武則天下令魚符改為龜符,到了唐中宗初年,又廢除了龜符,官吏們仍然佩用魚符。
錢胖子也亮出了魚符,有證明身份的魚符在手,李盛和錢胖子就不用下跪了。
縣令賈善仁臉色一沉,沉聲喝問三人,道:“你們三個,各自報上姓名和身份,說明昨晚案發的經過,切記,不要胡亂誣陷旁人,否則,休怪本官大刑伺候!”
曹先生痛不欲生地道:“大老爺,草民姓曹名可令,我那女兒一直守身如玉,她娘死的早,她從小就跟著草民相依為命,我們家本來住在長安,也算是個大家族,後來,朱溫為了逼迫皇上遷都到洛陽,一把火燒燬了長安,我們這一脈就不得不離開故鄉,顛沛流離,流落到了這裡……萬萬沒想到,我們竟然遇上了這麼一檔子事兒,草民見那些人出手闊綽,看起來也不像為非作歹的人,一時間利令智昏,沒有考慮太多,就跟對方出去了,後來就著了他們的道兒,草民現在追悔莫及,縣令大老爺,您可要替草民申冤啊……”
說到後來,曹先生已經泣不成聲了,不過,曹先生雖然情緒低落,作為一個賣藝的,他的口才還是不錯的,昨晚發生的那些事情,他基本上說得清清楚楚。
賈善仁打量了一下李盛和錢胖子,問道:“這麼說,你們兩個可以給他作證?”
“曹先生離開客棧之前發生過的事情,我可以作證!”李盛毫不猶豫地答道。
“我也可以為他作證。”錢胖子見李盛已經率先表態了,他也只好隨聲附和。
賈善仁捋了捋鬍鬚,肅然道:“可是,曹可令,你目前還不能確定究竟是什麼人擄走了曹姑娘,你們也沒有關於罪犯的任何證據,是不是?”
“那些人自稱是一個姓田的大戶人家的下人,還說他們的主人樂善好施。”曹先生一五一十地答道。
賈善仁冷笑了一下,問道:“你以為他們會傻到說出自家主人的真實姓氏嗎?如果他們早就想擄走你的女兒,他們必定會欺騙你,然而,你竟然信以為真了。”
曹先生怔了一下,卻又無言以對,縣令說的話確實有道理,昨晚事發突然,那些人想必是蓄謀已久了,他們不會說實話的,而且他們似乎真的沒有留下證據。
錢胖子聽了忍不住說道:“縣令,既然曹先生說他們已經出了城門,那麼,那些歹人想必是……”
“啪……”的一聲響起,賈縣令狠狠地拍了一下驚堂木,打斷了錢胖子的話,指著他的鼻子,呵斥道:“大膽,本官還沒問話,你竟然敢胡亂插嘴,你分明是藐視公堂啊!小子,你要是再敢亂了規矩,本官就掌你的嘴!”
錢胖子自忖好歹也是個有身份的商人,聽了縣令的呵斥頓時勃然大怒,怒目圓睜就要發作,李盛連忙伸出手輕輕地拍了拍他的肩頭,錢胖子這才強忍住怒火。
賈縣令又將目光轉向了曹先生,淡淡地說道:“曹可令,既然你曾經跟那些人交談過,你對本官說說,那些人到底像不像是本地口音?”
曹先生肅然答道:“回老爺的話,草民聽那些人說話,完全是本地口音。”
錢胖子瞥了李盛一眼,不動聲色地點了點頭,他是個商人,經常往返於江州和吉州,對於這一帶的口音,他還是比較瞭解的,但他此刻也不便再插話了,他也不想在衙門裡惹麻煩,畢竟這裡是賈縣令的一畝三分地,他人屋簷下,怎能不低頭?
這時,藍衣姐姐和綠衣妹妹也已經聞訊趕來,出現在了安成縣衙的門口,她們倆方才一路急奔,香汗淋漓,衣衫都已經溼透了,兩人的臉頰都是紅撲撲的。
聽客棧的人說李盛和錢胖子正在縣衙大堂裡面幫助曹先生打官司,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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