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共同維護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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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二梅,你這是想幹啥?啊,你們一家子是不是想明忠家死絕還是咋滴。你們有沒良心。”村長也是氣,一點都不像平時的樣子。
馬二梅還想狡辯,“我怎麼沒有良心了,村長可不能冤枉我。”
村長都快被氣死了,今天也打算把事情都敞開來說,馬二梅會質疑,他已經想到了,這娘們就是個渾的。
“呵,有良心,你家有什麼良心。你倒是說說,啊——,你不說,那我就給你說說。”
“正好,你也在,省得說我誣陷你們。”他看見唐明義也在,正好一起說清楚。“明忠在的時候,剛去部隊,是不是每個月給你們寄錢寄東西?啊,我有沒說錯?”
馬二梅小聲嘀咕,“那是應該的。”
“呵,應該的,憑什麼應該,憑他一個小叔子養你這個嫂子嗎?”
這話一出,全場都是一陣大笑。
馬二梅也覺得這話不好聽,連唐明義的黑臉也更是黑了幾分。
“五叔,你這話怎麼瞎說。”唐明義有些不滿,咬著牙道。
“別喊我叔,現在知道我是叔了。我說的是不是事實,啊。我有冤枉你們嗎?連你們現在住的房子都是他的錢整修的,是不是?別說不是,村裡這些人誰不知道誰家的行情。就你們家那幾個子,吃了喝了還能修房子,騙鬼呢。”
“那他還住了。”馬二梅最不想被人說她靠小叔子的錢做了什麼,想也不想的反駁道。
“對,他住了。他又沒分家,還出錢了,憑什麼不住。他家媳婦住那為什麼不可以了?啊,你說。非得逼著人家分家,還離那麼遠建房子。大夥可都知道的,他可是為了他媳婦能在家過得好點,可是每月給你們5塊錢的。你自己說說,誰家小叔子結婚了,還給哥哥嫂嫂錢的。你們家可沒有老人要贍養。就你們家。”
唐明義:……
馬二梅:……
村長沒有客氣,繼續說道:“拿錢的時候舒服吧,用錢的時候舒服吧。可你們到好,天天說人家媳婦,他媳婦哪裡不好了,天天作踐人家,逼著人家分家不說還到處嚼舌根,逼著人家搬家,搬到縣城才算完事。”
村長氣呼呼地只喘氣,緩了好半天才繼續,“你們說,我有說錯?你們倒好,去醫院鬧事,在醫院鬧完了,害死人家還不算,還要欺負明忠唯一的孩子,你們自己摸摸良心,還有嗎?”
唐明義想出口說什麼,但是卻什麼都沒有說出口,咬著牙閉上了嘴巴。
“什麼是我害死的,你們可不能冤枉我,我可我沒有,是她自己病死的。”馬二梅可是一直認為,張婉玉是病死的,說她害死人可都是在冤枉她。尤其是唐欣悅的控訴,她可是堅決不認。
“冤枉你,放你孃的屁!你自己到醫院去問問,去公安局去問問,看人家是怎麼說的。我們說的不信,他們說的你總不會認為都是騙你的吧。”
看著村長氣得狠了,劉華芳接過話說了起來,“馬二梅,你可以去醫院問問,你不是打人家孩子,人家會生氣?人家不生氣,會氣急攻心?本來就已經有好轉的人,不是你,會死?!”
“那是她自己生氣關我什麼事?是她自己病死的,關我什麼事?”
劉華芳對這種胡攪蠻纏的人也是氣急,指著她的鼻子就是一頓大罵,“不是你?你大可以去醫院問問,當時可是有很多人都看見的。你自己去問問,看會不會有人說你沒事,會不會說你冤枉了。沒事,公安局會抓你?他們怎麼不抓別人。還說人家的錯,要人家孩子去弄你出來,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也配!”
事實上也確實是這樣,可這也只是起因,而不是直接害死的張婉玉。只能說是她在醫院鬧事,而不是說她馬二梅弄死了張婉玉。
要不,公安局可不會把她放出來,因為她只是起了一個誘因,沒有直接害人的證據。
“你們倒好,什麼都怪在人家孩子身上。人家孩子怎麼你們了?挨你的打還不夠,你們想幹什麼呀?”劉華芳似笑非笑地看著馬二梅,那種戲謔的眼神讓馬二梅很不舒服。
馬二梅想爭辯什麼,“我……,哼。”
劉華芳很鄙夷她這樣的,心裡一肚子彎彎繞繞,還以為誰都不知道似的。“呵,你那逼臉上都寫著呢,以為誰不知道呢,什麼玩意。是不是想人家房子?”
馬二梅被人道明心事,臉上青紅交加,變化無常。最後還是說,“害我進公安局好些天,就該賠償。”
所有人:……!
這是什麼虎狼之詞?真是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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