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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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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過。”

“什麼時候起不愛的?”孟浩翔眼裡射出一線精光。

我踟躕了,不發一言。這個問題我沒辦法細想。為什麼愛一個人曾經山盟海誓了卻最終撇得一乾二淨。如果不愛她我又何必把自己搞得死去活來去平白傷害南楠。我想說劉靜怡已經死了,我對她是存著感情的,至於說愛不愛有什麼意義。但是我沒說出口。看著孟浩翔眸子裡熱切的光我就明白,愛一個人和她生死全沒有關係。

我感謝孟浩翔給我一個競爭者的公平待遇,至少他能承認我的愛。譬如丁允一直教導我,我和南楠的一切只是逢場作戲;而我對劉靜怡的感情,也只是可以被別人利用的把柄。可是面對孟浩翔我說不出口已經不愛小靜了。對於他來說,這似乎是更甚於我愛小靜的致命打擊。

見我沉默良久,孟浩翔再度開口:“好吧,換個問題,你現在還愛南楠麼?”

我覺得胸口為之一滯。到這步田地,還愛著她算什麼呢?簡直是對自己所作所為的背叛。我可以背叛整個世界,也可以由著整個世界對我棄置不顧。可是又何必這麼自己折磨自己?“愛……”

不等我說完,孟浩翔一推桌子,猛然坐起,冷冷看著我道:“朽木不可雕。我竟然還跟你坐下來,以為你這種警界的敗類還有救!”

我沒所謂地笑了。說到底還是不對,我可以喜歡女人,但那也只能是劉靜怡這位烈士。又不是武俠小說,什麼名門正派就要和名門正派在一起,沾上魔道妖女就是魔教的走狗敗類。

最終還是軟軟道:“孟sir,你上過大學應該讀過這麼個詞。關漢卿的《銅豌豆》:‘我是個蒸不爛煮不熟……響噹噹一粒銅豌豆……’”

正氣浩然的孟警員在我突兀唸誦的詞裡怔愣成一幅滑稽的表情。

過了許久,孟浩翔緩緩地說,“鄭樂,其實南楠那個案子,你站在證人席上我就知道要壞事。從南楠被抓短短几天你鬢角都白了。劉靜怡出事那次,你傷成那樣不也挺下來了……”

不是我贏了,我們都輸了。愛的人都已經不在了,這世道豈給我們認真的機會?

這席談話最大的收穫是,我終於想明白怎麼非暴力不合作地對待這漫漫無期的例行公事的調查

——“我玩的是梁元月,飲的是東京酒,賞的是洛陽花,攀的是章臺柳。”

再回去,梁婆街已經不叫梁婆街。改名成建安路的梁婆街並沒有如願獲得幾分安寧。霓虹燈管換了新的招牌,外牆的瓷磚上依然沾染著陳年的汙漬。說到底不過是生意易了手,本質上沒多少區別。

不少曾經在梁婆街混飯吃的現在得了些勢力。我踏進建安路第一家酒吧的時候就迎面遇到了幾個。

“哎呦這不是鄭警官嗎?小店小本生意實在招待不起您。萬一您吃到什麼喝到什麼大家都不好交代了。”他們坐在吧檯低聲傳著聽來關於我的傳聞。語氣裡滿是譏諷。

離開六合會的他們紛紛投奔了當初最為敵視的奉興會。可他們還是有資本瞧不起隨風擺的我。如果當初我沒有替南楠作證,說到底是個滿口正義的臭條子。但現在,什麼立場都沒有了。

走在建安路上,我很想念過去的兄弟。不知道丁允會不會想念他們,那群不計條件聽他命令的死士。現在因為丁允身份暴露在陽光下,他們也只能在夾縫裡生存,無處收留了。

不知道阿崇和小松會不會為了那些聽命丁允不惜利用我是南楠保鏢的身份妄圖激起兩幫爭端的陳年舊事後悔。不過都不重要了,就算丁允本人也不會想到六合會是以這樣的姿態倒掉。

而我既然有大把的鈔票,終歸是客人。

有時候會被趕出去,有時候買得一夜風流,運氣好靠嘴巴甜就能騙到漂亮姑娘。每一晚都有新的鶯鶯燕燕,日子過得好不愜意。

唯一的損失是某此教訓那幫小混混沒忍住拔了槍,配槍就這樣名正言順地被調查司收走。再有算不上損失的就是辦公室裡另一隻生物孟浩翔對我的最後一絲好感蕩然無存。

也曾經遇到過有趣的姑娘。替誰出頭隻身闖進流氓窩裡,挺厚的洋酒瓶子砸在自己腦袋上,鮮血劃過雪白的額頭停在撲扇的大眼睛上,頗有幾分不要命的氣勢。那幫小嘍囉被震得夠嗆,我就在這時闖進去順水推舟把他們趕了個精光,帶著姑娘去相熟的診所縫了針。

小姑娘早聞我的豔名,跟著我就回了警員宿舍。

魚水之後,我扶著她粘了紗布的額頭不由發了人民警察的善心:“你這是命好遇到的全是些小魚小蝦,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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