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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三國第一才女,蔡琰!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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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漢末,孫權甚至已經忘記了孫重茂的這個名字,時代不同了,人也變了,身軀從一介青年變成了一個十歲小正太,但是……他的靈魂不會變了。

魂不變,心則不變,孫權是孫權,但是也是現代的那個落魄青年孫重茂的心,這是不爭的事實。

在現代,孫重茂一生有兩愛,羅麗這個女人他追了三年,的確算是愛過,但是死了一次,他已經漸漸的忘記了這個人,這段感情。

他的平生摯愛是初戀(其實只是暗戀)能在死過一次之後,還能刻骨銘心的記住的,恐怕就只有那個在他心中從來都沒有忘記過的青梅竹馬。

孫重茂是孤兒,三歲父母雙亡,是在舅舅家裡長大的,但是他舅母是個尖酸刻薄的婦女,打罵之經常的事情,從小他就吃了不小苦,唯一能在他最無助的時候,安慰和開解他的就是鄰居家的一個姐姐。

那是一個很柔順的女孩,長得花容月貌,貌美如花,性格溫潤如水,他們兩個是一起長大,一起上學,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但是人會長大的,她是越長越漂亮,聰明多才,而他卻是越長越自卑,自卑到有些猥瑣。

從小到大,他一直暗戀她,但是從來沒有去表白過,之所以暗戀,就是不敢去愛,投她所好,他會去喜歡她喜歡的東西,漂亮的女孩難免會受到騷擾,所以他死皮賴臉的去求一個老拳師教他練武,只為了能保護她。

鄰家的女孩不僅僅漂亮,而且博學多才,高考的時候還是一個文科狀元,名校任選,而他最終卻只能在一個三流大學勉強讀個本科,當差距越來越大,在她面前向來樂觀開朗的他就會變的越來越自卑,甚至不敢再去相見。

就在大學最後的一年,她突然告訴他,她要結婚了,他很落魄,還悄悄的去調查了新郎(其實他心裡殺那個新郎的心都有了)物件還是一個高富帥,有錢有能力有人品,於是他……華麗麗的敗退了。

在她結婚的前一夜,她把獨自的他找了出來,兩人就像是小時候一樣,在自家小區的頂樓陽臺上,並坐在陽臺的欄杆前,肆無忌憚的喝著小酒,聊著天。

“你愛我嗎?”她也許喝了不少,臉蛋紅紅的,突然問。

“愛!”他也喝了不少,酒壯人膽,承認了。

“那你為什麼從來不說?我一直在等你。”

“自卑。”他沉默了一下,坦言。

“自卑?真可笑的理由,十歲的時候,我被爸爸打,你為了救我,捱了我爸爸一棍子,現在額頭上還有條疤痕。

初一的那一年,你為了給我買一本想要的很久的書,天天晚上去打零工。

初三的那一年有一次你把**我的混混打了一頓,然後被報復,然後在醫院趟了一個禮拜

讀高一那一年……”

她醉意彷彿上來了,雙眸有些迷離,凝視著他的臉,一件一件的小事彷彿重現在兩人之間。

她也愛,而且刻骨銘心,只是他從來不知道。

“我一直以為,只要我願意等,你總有一天會捧著鮮花,站在我面前,說你愛我。結果……一年又一年,我們上初中,上高中了,上大學了,你離我卻越來越遠了。”酒醉不了人心,她最後彷彿清醒過來了,如是的說道。

“愛情只是童話,我只是一個混蛋,什麼也給不了你!”他也清醒,卻變的很冷靜,冷靜到她心寒。

“我不需要你給我什麼,明天我要結婚了,如果說……你能捧著鮮花來找我,我會和你走的。”女人總是感性的,愛情能讓她心軟,她最後還是給了他一個機會。

結果……

他沒去,她順利的出嫁了,隨著丈夫離開了他們一起長大的城市,出國了,兩人從此再也沒有相見。

他一直認為,他是對了,即使很痛徹心扉,但是他做的是對的,男人如果給不了女人一個溫馨的家,那麼他就不要給女人一個希望,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是生活的點點滴滴,是柴米油鹽,不是……童話。

……

當小孫權琥珀般的眸子再一次倒影出這張無數次魂牽夢索的俏臉,孫重茂的心不由自主的動容了,整個人都有點愣了起來,小心臟很不爭氣的噗噗的跳動。

馬車寬大,少女在一侍婢的扶持下,碎步從車廂之內走出,一襲青衣雲裳,長髮及臀,髻在身後,約莫十五六歲左右,明眸皓齒,優雅有禮,堪稱國色天香。

孫權的眸子有些迷離了,他分不清楚了,一模一樣的容貌,一模一樣的氣質,彷彿如同同一個人,若非這是漢末,孫權一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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