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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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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第二更)

人和靈獸,並無不同,所以,靈獸吃人肉,就跟人吃靈獸的肉一樣,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

高志豪在心裡,努力的這麼說服著自己,試圖讓自己能夠接受,白板吃人肉,而且,還吃得這麼香,這麼高興……其實,是一種再正常不過了的現象,就像,咳,他們平常裡,吃豬肉一樣!

但想是這麼想著,說服,也是這麼說服這,一種本能產生的噁心感覺,還是讓高志豪有些犯嘔。

“在有契約靈獸這種事情之前,確切的說,是洪荒時候,人類無力修行法術的時候,大部分的靈獸,都是以人為食的,直到有一天,雄踞西南的洪荒巨獸,愛上了一個人類的女子,它原本的口糧。”

江乘風笑著從自己的幻袋裡拿出了一張金帛,展開來,送到了高志豪的面前,就好像他說的這個“故事”,真的就是隨口一提的過往,並沒什麼特別的意思一般,“據說,現在的修仙者,都是那隻洪荒巨獸的後代,它迎娶的那個女子,跟它共度了九百多年,最終,因不願留下它自己在世間孤獨,而放棄了飛仙,再入輪迴,那洪荒巨獸也許諾了她,等她千年,待她再世為人,還與她相守……這是你爺爺年輕的時候,跟我們單狐山靈狐一族締結的契約,來,你看一下,咱們商議商議修訂事宜。”

“後來呢?那洪荒巨獸,等到它深愛的女子了麼?”

相較於這張江乘風遞來的契約金帛,高志豪倒是對他“隨口”提起的,那洪荒巨獸與人類女子的戀情,更感興趣一些,“他們是一起飛仙了,還是仍在一千年相聚,一千年分離的相守?”

“據說,經歷了若干次的分離之後,那洪荒巨獸終於再也忍受不了,看著所愛之人一次又一次的亡故,掏了自己的內丹出來,跟隨那女子,一同輪迴去了。”

見高志豪竟是對這“故事”頗感興趣,江乘風不禁勾唇一笑,告訴了他,自己所知的一切,“那洪荒巨獸,名喚雲獸,它的內丹,就是傳說中的,居於五行巔峰的金靈丹,金屬性的靈獸吃了它,能在三日之內,晉升為金屬性的神獸,厲害無比。”

雲獸內丹。

這個概念,讓高志豪微微一滯。

那不就是昨天晚上,他從高向晨那裡得來,送給小貔吃掉的那顆金珠子麼?!

這……這是不是有些,太巧了點兒?

“據說啊,那雲獸死前,用自己的內丹,跟一個什麼神仙做了交易,用自己的億年修行,換生生世世,與所愛之人相守。”

江乘風說完了這一句,稍稍沉默了一下,少頃,輕嘆了口氣,抬頭看向了高志豪,“有人說,人與靈獸,終究殊途,我卻不這麼以為……我覺得,這世上的確是有一種眷顧,是值得……呵呵,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我想不顧一切,與之相守的那人,眼裡,卻沒有我的半寸位置,我……”

“世事無常,何處尋萬般如意,江掌櫃,有些事情,還是不要勉強的好。”

高志豪並不是個喜歡打聽旁人家長裡短的人,所以,對江乘風的“家事”,也就無意探知,伸手,自他的手裡接過那張寫在了金帛上的契約,埋頭細讀了起來。

契約並不長,總共加起來,也不到一百字,契約上說,高向晨與單狐山靈狐一族締約,此後五百年,共用方圓八百里土地,和平相處,高家子弟優先與靈狐族子嗣締約,翔龍鎮每年,給靈狐族提供八百顆靈獸丹,作為奉養。

依契約上所寫的日期,還有三天,這契約就該終結了,而高向晨駕鶴之前,卻沒有跟他提起過這事兒。

“江掌櫃覺得,這份契約上面,有什麼地方需要更改麼?如果沒有,咱們就再擬一份一模一樣的出來,把日期向後延長五百年,如何?”

已經沿用了五百年的契約,沒有重大變故,於理,沒有必要更改,高志豪抬頭看向了江乘風,跟他說出了自己的建議,“爺爺他……”

“發你的春秋大夢去!一群死不要臉的狐狸!從今以後,你們休想再從翔龍鎮,得到半顆的靈獸丹!”

不及江乘風說話,一個帶著惱怒的聲音,便從遠處傳來,眾人訝異的回頭,便見著高鵬飛,高向晨的長子,高靜清和高靜楚的爹,腿上貼了增力符,飛馳而至,“吃著我們奉養的靈獸丹,享著我們對你們子嗣的撫育,卻不懂知恩圖報,有敵在前,棄主叛變,還好意思在這裡說,要跟我們繼續締約!這個雜種,代表不了翔龍鎮高家!你要跟他締約,滾出翔龍鎮締去!”

在家裡聽說,晨起出門兒時候,還好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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