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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簡直就是一個奸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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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已經寫好的十章,我馬上託印書局印刷,儘快出書。我們預計以十五天為期,每十五天出一本,直至縣尊將全書寫完……” “等等。”孔方喊停。 “先生,依你的意思是十章合一本?” “是啊。”洛先生一臉理所當然。他拍了拍書桌上的《西遊記》手稿。 “十章正適合裝訂成一本。” 孔方嚥下一口口水,“先生,就這一本你就打算賣一兩銀子?” 洛先生望著孔方,眼神有些怪異,縣尊怎麼回事? 莫非嫌書賣便宜了? “縣尊,一本一兩銀子差不多了,它就是這個價。” 孔方感覺自己腦子嗡嗡的,他機械地計算著一組數字,全本《西遊記》有一百章,按洛先生拆解法,它可以拆為十本書。 一本賣一兩銀子,十本就是十兩銀子,若一本能賣十萬冊,十本就是一百萬冊,一百萬冊乘以一兩,等於多少銀子? 快說說,它等於多少銀子? 洛老頭,你特麼文人風骨呢? 你簡直就是一個奸商! 不過,我喜歡。 孔方壓抑不住自己情緒,激動得手腳都在顫抖,大腦緊張地計算著另一筆帳。四大名著他都讀過,其中《紅樓夢》就跟《西遊記》一樣熟讀。 還有蘭陵笑笑生的曠世傑作,他亦能“寫”出來,還有《西廂記》、《茶花女》、《羅密歐與朱麗葉》、《平凡的世界》…… 他拉開一串書單,如無意外,他憑“寫”書賣書就能混成大興朝首富。 一時之間他真有掛印而去,閉門“寫”書之意。 幸好他理智還在,自由職業再風光,都不如鐵飯碗香;文人騷客面子再大,也不如知縣面子大。 權力,不論在前世,還是在大興朝,它都是至尊。 就以洛先生為例,如果孔方只是一位會寫書的文人,他絕對不會對孔方畢恭畢敬,以他的身份表示一下欣賞,就已經天大的恩惠了。 甚至他都不敢將《西遊記》拆分後仍然開價一兩一本。 他曾聽說雲雀寫了一本純屬扯淡的《祥瑞》,竟然賣到三兩銀子一本。難道是清河人不識貨嗎? 當然不是,反而是因為他們太識貨了。 當然他識的不是《祥瑞》的價值,而是雲雀本身的價值。 如果雲雀沒有官身,《祥瑞》撕下來當手紙都嫌紙上沾有墨跡。 至於那首《噓噓詩》,它將不是榮耀,而是有辱斯文。 “好吧,一切按你的辦。”孔方灌了一杯茶強行讓自己冷靜下來,決定先讓《西遊記》試試水,至於其他的書,以後再說。 兩人再擬定一些關於出書、分利的章程。 一切辦妥之後,洛先生欲告辭,孔方突然想起竇桐父女和自己夭折的造星計劃,便問道: “先生,你可認識竇桐?” “就是攜女兒在各茶樓賣唱那個竇桐。” 洛先生眼神一暗,“同為清河人,哪能不認識。竇家在清河縣原本也是名門,詩書傳家,可惜得罪了小人朱達昌,最終落得家破人亡。” 他略顯疑惑,“縣尊問他作甚? 是他找你翻案嗎?” 孔方也不隱瞞,將自己如何偶遇竇桐父女,以及自己的造星計劃和盤托出。洛先生輕拍腦門,想起這事他聽方世鉑說過。 還聽說如果不是前教諭雲雀從中作梗,縣尊的造星計劃已經成功。 洛先生一直不忍心直面故友的落迫,他從來不去茶樓聽竇桐父女賣唱,僅是暗中偶爾接濟他們。 聽說洛先生認識竇桐,孔方便八卦一下竇桐案的始末。縣衙檔庫裡有他的案卷,但是它出自朱達昌之手,可信度幾乎為零。 洛先生略一沉吟,便說道:“竇家世居清河縣,以詩書傳家。祖上曾出過翰林,當然這已經是前朝的事了。” “到了大興朝,竇家開始逐漸沒落,到了竇桐一代,竇家已經淪落為普通鄉紳,家境雖然殷實,但是在清河已經完全失去話語權。” “猶其是在那些新貴眼裡,竇家更是昔日黃花。當然這只是世態炎涼,人情世故,並不傷竇家根基。” “竇桐多才,但性直,清高,視朱達昌之流如洪水猛獸。他的言行最終得罪了朱達昌,自古以來,民不與官鬥,一旦兩相爭鬥,一介草民能有好下場?” “當初吳大麻子聚嘯犁頭山,為非作歹,劫掠燒殺,激起民憤鄉民怒告朱達昌不作為,縱容匪患。” “朱達昌迫於壓力不得不進山剿匪,但是他只是在犁頭山下轉了數圈便收兵,根本不敢上山剿匪。後來有人‘舉報’是竇桐通匪,造成官府剿匪失利。” “朱達昌暴怒之下,親自帶人捉拿竇桐一家,抄沒其家產,全家除了他父女兩人羈留清河縣,終身以賣唱為生,其餘十幾口人充軍邊塞。” “邊塞路途遙遠,道路坎坷,竇家十幾口人還沒走到邊塞,已命赴黃泉。當然,也有傳聞是朱達昌授意加害所致。” “至於事實如何,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瞭。” 孔方越聽越心驚。他來自高度文明的前世,竇桐一家的悲劇只發生於古裝影視作品中,現實根本不可能存在。 “通匪是大罪,朱達昌一夥已經將竇桐案辦成鐵案,若要想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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