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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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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數額: 7600元。

投訴內容:在日本統治新馬半島期間,我父母親是經營雜貨店生意的,一生勞累,辛苦經營,存下了7600元日本香蕉票。但是日本政府自戰敗投降之後,一日之間這些香蕉票變成了廢紙,這對我們受害者是很不公平的。日本政府應該履行諾言,賠償我們的一切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4月8日。

楊玉嬌

177. 受害者:

黎源,男,80歲,做木桶生意。

投訴人資料:黎源之媳楊玉嬌(Yong Yoke Kiow),53歲,家庭婦女,祖籍福建惠州,身份證號碼為7895806。日本侵佔時住Sungai Rayung,Ampang,Kuala Lumpur。現住No 201,Blok 16,Jalan 6/1,Seksyen 6 Shah Alam,Selangor Darul Ehsan。郵編40000。

損失數額: 55200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期間,家翁做木桶生意,存下香蕉票日本錢。當日本軍隊撤退回日本本國前,日本政府答應我們這些馬來西亞的居民,所有的日本錢都會給我們兌換回來的。家翁一直在盼望有一天他的血汗錢能夠要回來。但是直到今天,家翁的願望也沒有實現,這是很不公平的。這些軍用香蕉票都是他的血汗錢,日本政府應該履行諾言,賠償我們的一切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4月15日。

陳英旺

178. 受害者:

陳亞克,男,72歲,司機。

投訴人資料:陳亞克之子陳英旺(Teng Eng Guan),34歲,商人,祖籍福建,身份證號碼為5857217。日本侵佔時住52,Kg Paya,Kluang Johore。現住8119 Tailian Miharja Cheras Kuala Lumpur。郵編56100。

損失數額: 30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在統治我們馬來西亞期間,對我國人民殘殺、迫害,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在人心惶惶的統治時期,不知有多少大馬人吃盡苦頭,甚至有的家破人亡。那不是金錢和時間可以改變的。所以,我們在這裡站起來向日本政府要回一些公道。我父親自己賺回來的血汗錢都是日本的軍用香蕉票,至今沒有兌換,這是很不公平的。日本政府必須賠償我們的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5月14日。

許良琦

179. 受害者:

許孝烈(Khoo How Lee),男,75歲,小販。

投訴人資料:許孝烈之子許良琦(Khoo Liam Khay),44歲,電器技工,祖籍廣東潮州,身份證號碼為3416756。現住191 A,Sentul Pasar,Kuala Lumpur。郵編51000。

損失數額: 30800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統治新馬半島期間,我父親是做小生意的,辛辛苦苦存下的軍用香蕉票,自從日本帝國政府投降以後,一日之間變成了廢紙,這對於我們受害人是很不公平的。我們希望日本政府能夠履行一切諾言,給我們兌換香蕉票。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三:投訴資料(20)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3日。

蕭素芬

180. 受害者:

陳世堅(Chin Sew Kim)

投訴人資料:陳世堅之女蕭素芬(Siau Soo Hoon),38歲,家庭婦女,祖籍福建福州,身份證號碼為5086500。現住69,Jalan 18,Desa Jaya,Kepong,Kuala Lumpur,Selangor。郵編52100。

損失數額: 5500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期間,我父親賣膠園存下了香蕉票。那三年零八個月的日子,我們度日如年,寢食難安,從一個地方逃到另一個地方,情景實在是苦不堪言。但是,日本戰敗投降以後不肯承認軍票,這對於我們眾多的受害者是很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現在的日本是經濟強國,是應該有能力償還我們受害者的血汗錢的,應該以人道的立場賠償我們的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5日。謝桂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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