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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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三下五除二吃下兩碗飯,又從水缸裡舀了一碗水,咕咚咕咚喝了個精光。然後,放下碗,既不看病,也不開處方,空著兩隻手走到他那個大“藥櫃”前,東一把西一把抓起藥來。
我走過去一看,髒兮兮的櫃子裡,堆放著許多敞著口的大大小小的粗布袋子,裡面裝的全是用刀砍斧劈的樹蔸草根之類的東西,沒有加工更無泡製,只是晾乾了些水份。從山上採挖下來時,也不知洗過沒有,上面還粘著許多草屑泥塵。這就是“包你沒事”的靈丹妙藥。
這一次一共檢了十五包,價錢也不貴,每包僅一元錢。檢好藥,付了錢,已是午後。不敢久待,我們就急匆匆往回趕。
真是天有不測風雲。上午出來時晴空萬里,下午我們剛上回家的路就烏雲滾滾,風雨大作,還夾著隆隆的雷聲。我們都沒帶雨具,即使帶了傘,也無法撐得住。好在嚴隊長是本地人,他有一個弟弟就住在附近的一個山村裡。我們決定到嚴隊長弟弟家去避雨。
這雨不但來得快下得猛,而且時間長,嘩嘩啦啦一直到下午四五點鐘還無一點倦意。我和正秀姐妹急得直打轉轉。嚴隊長說:“看來今天回家已是不可能了,我們就在這裡住一晚吧。”
無奈之下,我們只好聽從老天爺的擺佈和嚴隊長的安排了。這一晚,我和嚴隊長就住在他弟弟家,正秀姐妹住在嚴隊長的一位袁姓朋友家。
不知我何德何能,這麼一件很平常的事居然值得那麼多人關注,並不吝口舌議論紛紛。第二天我還沒回二分場,家裡已是非議正議滿天飛——
呵呵,金殷間就怕找不到老婆,病女人也撈一個……。
嘿嘿,殷間名為帶人家去醫病,實是帶人家去住店睡覺……三十多歲的人,熬不住了。
……
我一到家,不少人就找上門來直言相勸:“殷間,你急什麼嘛,怕找不到老婆了,藥罐子也撿一個?這可是一輩子的大事啊,你就沉不住氣了?”
甚至個別上級領導也上門關照:“聽說你找物件了?婚姻大事要慎重,不要操之過急……。”
我對這些好心人說:“根本沒這回事。”
可人家就是不信,有的還擠眉弄眼地說:“在外面住也住了,還說沒有……”
那段時間,我接觸的所有人大多一見面就談論這事。有的迂迴曲折,有的直言不諱。儘管他們表達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意思都是一邊倒,勸我不要一時糊塗,找個重病女人,會害了自己一生。
全是反對的聲音,連一個折衷的都沒有。聽多了,我反倒對女方產生了一絲莫名的同情……。
傅正秀提著十五包樹皮草蔸回家,每天熬一包,吃了半個月,到縣城醫院化驗,病居然好多了。當天下午她就從縣城趕到南山,與我約好第二天又去泉港找吳醫師檢藥。
第二天清早,我估計她姐妹不會這麼早來,就對室友張明志說:“我先去打瓶開水,如果來了,你就先讓她們坐一坐,我馬上回來。”
早晨食堂開啟水的人較多,要排隊等候。耽誤了好大一陣我才打了開水回到寢室。我問明志:“她們來了嗎?”
明志說:“來了。”
我說:“人呢。”
他滿不在乎地說:“我給你辭了。”
真是豈有此理,你又不是我爹我爺,怎麼能這樣呢!我想說他幾句,可一想明志是老實人,再說他也是為我好,又不忍心給他難堪。
我心平氣和地問他:“你是怎麼說的?”
“我就說殷間不同意,我說完她們就走了……”
明志呀明志,你這不是亂彈琴嗎?我和她之間根本就不存在同意不同意的問題。人家是來醫病的,你知道你這句話會給一個身心已弱不禁風的女人帶來什麼後果嗎?我想到這,就好象看見了她眼中的淚,心上的血。如果事情就這樣結束,正秀的病不但不會痊癒,而且還有可能加重。我這不是在作孽造罪嗎?
我問明志:“她們向哪邊去了?”
明志說:“向車站那邊。”
我立即到分場借了一部腳踏車,向車站方向追了約三公里就趕上了她們。我說:“傅正秀,回去拿藥。”
她說:“不麻煩你了。”
我說:“這叫什麼麻煩,別說這些客套話,醫病要緊。”
我終於把她勸回了頭。徑直趕到泉港村,又檢了十五包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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