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級逃犯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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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子”是個綽號,至於本名早已經被所有人遺忘了,因為他最大的愛好就是揮舞棍子打人,憤怒的時候他會打人,興奮的時候他也會打人,不憤怒也不興奮的時候他仍然會順手打人,所以認識他的人都叫他“棍子”,他也很喜歡這個綽號,常常以此自稱,然後欣賞對方因為知道了自己的身份而流露出的恐懼神情。
與這個綽號相匹配的,是他的體格,他擁有一具苦力工人都要羨慕的身體,身高接近兩米而且魁梧強壯,有著亞麻色的蜷曲頭髮和濃重的體味。
他是布熱津的好朋友,兩個人都崇尚暴力,但是與布熱津不同的是,“棍子”施暴對像的範圍比布熱津更廣——因為他更強壯,也更能打,所以並不在乎襲擊那些和他一樣混跡街頭的暴徒。
“棍子”最喜歡自誇的一件事就是,他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害怕,所以也經常嘲笑布熱津的膽量,嘲笑他只敢對著女人和中心區那些手無伏雞之力的男人揮刀。
今天的行動雖然是他的提議,但是就“棍子”自己的本意,他對於追殺中心區的人沒什麼興趣,這些人太不經打,在這裡作案,大多數的時間都花在了奔跑和追趕上,太不符合他的胃口。只是因為布熱津和扎伊娜的強烈要求,他才會跟過來,也沒辦法像那兩個人一樣興奮,只是提著棍子慢悠悠地跟在兩個人的後面,沒什麼揮舞棍子的慾望。
在打倒了兩個慌不擇路跑到自己身邊的路人之後,他看到布熱津衝上臺階,就知道這次砍人要結束了,無論那些人能不能跑進大樓裡,布熱津都會很快回來,他們需要在執法者趕到之前乘車離開這裡。
於是他停下來等待布熱津回來,不想像個傻瓜一樣在廣場上跑來跑去。
然後他就看到了那閃爍的刀光和人頭。
“棍子”打過很多架,單挑或者群毆都是家常便飯,所以他已經習慣了血腥,即使真的有一顆人頭滾落在腳下,他也最多皺皺眉,在心裡抱怨被這玩意弄髒的鞋不好刷洗。
然而正因為他見慣了血腥的場面,才會一眼看出那個砍落布熱津腦袋的人有多可怕,布熱津的刀很鋒利,相比之下,人的脖子也足夠柔軟,然而這並不等於任何人都可以輕鬆一刀砍落別人的腦袋,那需要特別的技巧,否則更大的可能是把刀卡在上面。“棍子”還是第一次看到這麼幹淨利落的場面,對方顯然是個中好手。
意識到危險之後,“棍子”立刻大叫了起來,試圖召喚被恐懼嚇住的扎伊娜,然而事實證明他仍然慢了一步,那個瘦弱的男人踹倒了扎伊娜,拉起她的頭髮,一刀砍掉了她的腦袋,同樣的乾淨利落,甚至可以說是熟練。
“棍子”覺得全身的毛孔都瞬間張開,一股涼氣從腳下直衝腦門,他死死盯住那個揮刀的人,看著他彎下腰,撿起布熱津的人頭,把兩顆人頭上的頭髮系在一起,然後掖在西裝褲的腰帶上,做完這一切後,才抬頭向著“棍子”望了過來。
兩個人的視線在淋漓的雨水當中相遇,感受到那目光中的冰冷,“棍子”狂叫了一聲,用盡全身力氣扔掉了手裡的棍子,轉身就跑……
兩天以後,最高檢察長辦公室裡,總檢察官鍾笛看完了液晶顯示器上的影片資料,皺眉說道:“這就是他被定為一級追逃物件的原因?”她不滿意地說道:“因為他殺了兩個在中心區砍人的兇手?我要沒記錯的話,在彩虹廣場槍擊數十人的那傢伙才是二級。”
“委員會認為,這個人採用的手法極其殘忍,必須優先制裁。”鍾笛面前的工作人員解釋道。
鍾笛哼了一聲,“用刀比用槍更殘忍?”她揮手說道:“你出去吧。”
看著自己的手下走出門去,鍾笛想了想,用自己的私人手機撥出一個號碼,然後把手機放在了桌子上。
很快電話被接通了,手機螢幕上方的空間裡投影出一個三維的人像,那是一個穿著休閒裝的女人,看上去和鍾笛年紀相仿,大概二十多歲的樣子。
休閒裝的女人左手裡提著一柄樣式古樸的長劍,一面用右手拿著的毛巾擦拭頭上的汗水,一面輕快地打了個招呼,“上午好,總檢察長大人……或者,自由量裁官大人,話說你更喜歡哪個稱呼?”
“他們希望我辭去總檢察長職務。”鍾笛說道。
休閒裝女人吹了個口哨,“寧可讓你掌握一定程度的武裝力量?看起來有人讓他們感到不安了。”
“這件事等我們見面再談吧。”鍾笛說道:“我有個東西給你看。”
影片很短,所以休閒裝女人很快就線上看完了,她皺眉說道:“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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