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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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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也”。操之所以能克敵致勝,主要原因之一是如同他自己所說的“任天下之智力”,即充分發揮臣下的智慧和將士的戰鬥積極性。所謂使“賢人不愛其謀,群士不遺其力”。

無論曹操在戰略、戰術上做得怎樣出色,如果其軍隊沒有較強的戰鬥力還是不行的。呂布的軍隊號稱勇悍;袁紹的軍隊人數最多,經過多次較量之後,都為操所敗,說明操軍的戰鬥力是很強的。操軍戰鬥力之所以強,乃由於操一貫採取精兵、簡政、重視糧食生產及運輸等措施。操曾說:“孤所以能常以少兵勝敵者,常念增戰士,忽餘事,是以往者有鼓吹而使步行,為戰士愛馬也;不樂多署吏,為戰士愛糧也”。操自言當官渡會戰時,袁紹有鎧甲一萬領,他只有二十領;袁紹有馬鎧三百具,他連十具都不到。操軍人數雖少,裝備雖差,但操治軍帶兵,比較重視紀律,賞罰比較嚴明,結果打敗了袁軍。一次在行軍途中,操傳令不得讓馬踐踏麥地。如有違犯,一律斬首。於是士兵皆下馬步行,惟恐踏壞了麥子。可是操自己所騎的馬卻因吃驚而踏了麥田。於是操即拔劍割下自己一撮頭髮,做為處罰,這雖只是做做樣子,但也可說明操在軍中持法是比較認真的。操起兵初期,打過不少敗仗,但軍隊始終沒有潰散,就是因操治軍嚴整,而且在政治、經濟各方面也能較好地配合和支援軍事。所以終能轉危為安、變弱為強。其他軍閥如袁紹則“御軍寬緩,法令不立”;呂布則“勇而無計”、“輕狡反覆”;劉表則“不習軍事”、只“保境自守”;袁術則“奢淫放肆”、“無纖介之善”。所以操終能將他們各個擊破。

由此,我們說曹操可以稱得上古代卓越的軍事家。

(3)曹操的為人和作風。

操在中國歷史上是為人熟知的人物之一,人們對他的看法紛紜錯雜,譭譽不一。毀者把他說成白臉的奸臣、專門玩弄權術、“寧我負人,勿人負我”的極端利己者;譽者則目之為命世英雄、傑出的軍事家、政治家、文學家。有關史書記載,既善惡錯出,真假難辨。我們如果片面地依據某些記述,斷章取義,縱然再多發表評論文章,亦無濟於事。評論歷史人物,應當從有關的可靠記述中歸納出居於主流的東西(如德、才、功、過、善、惡、作用、影響等),從而得出確切的結論。不僅要把這一人物與他同時的人相比較,也要放在歷史的長河中與同一型別的人相比較,這樣便不難估計其在各方面的價值,以確定其歷史作用。比如曹操的忠與奸的問題,我們在前面已經做過分析,曹魏政權是曹操在農民起義的影響下,自己苦心經營出來的。當時尺土一民,皆非漢有,漢朝還有什麼可供曹操篡奪呢?曹操確實是玩弄了一套“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把戲,但這樣做,還是為漢朝延長了二十餘年的名義上的國祚。假若操是奸臣的話,那末,二袁、劉表、劉備、孫權……誰是忠臣呢?如果找不出一個能維護漢政權的忠臣來,還能說操是奸臣嗎?

至於曹操對人是否奸詐?專門傾人利己呢?傳說中曹操所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話是否真實呢?據《三國志》卷1《武帝紀》注引《魏書》:

太祖以卓終必覆敗,遂不就拜,逃歸鄉里,從數騎過故人成皋呂伯奢,伯奢不在,其子與賓客共劫太祖,取馬及物,太祖手刃擊殺數人。

《武帝紀》注又引《世語》:

太祖過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備賓主禮。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圖己,手劍夜殺八人而去。

《武帝紀》注又引孫盛《雜記》:

太祖聞其食器聲,以為圖己,遂夜殺之。既而悽愴曰:“寧我負人,毋人負我!”遂行。

根據《魏書》的說法,操殺人繫於被劫之後,這種殺人,不能說是負人,而只是懲罰歹徒的行為。《雜記》所說操夜殺人,乃是怕別人殺害自己,所以先下手為強,這還可以說是“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行為。但操過後,還是很快就感到悽愴傷懷,說明這次殺人是屬於誤會,並非操本性即安於做負人之事。而且,“寧我負人,毋人負我”之語,只見於此書,其他二書均未道及。可知這話是不可靠的。從當時實際情況論,操恐懼出奔,方逃命之不暇,安能輕易做殺人惹禍之事。他當時如畏人圖己,就應趁人無備時逃走,何必殺人以增罪累而稽行期?以上三書所記大相徑庭,陳壽既不採用,裴注雖引出,但未置評,僅備遺聞。所以我們不宜視之為真實材料,與其在這個問題上多做糾纏,遠不如從操許多比較確鑿的行事中尋找答案。比如:陳宮,原來是擁戴操為兗州牧的有功大員,操“待之如赤子”。但後來陳宮趁操東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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